剑湖边上有三间木屋,几十个山贼此刻正聚集在一起,大说大笑,大喊大叫,吆五喝六的喝着大酒,居中的屋子里烟雾弥漫,酒味扑鼻。
有的坐在椅子上,有的习地而坐,有的躺着,有的站着,不时的有人醉醺醺的晃着身子从屋子这边走到另一边。
除了几十个满脸横肉的山贼,屋里还有几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她们脸上挂满了泪痕,被几个山贼头目野蛮粗暴的搂在怀里,尽管满心屈辱,却没人敢反抗。
“哈哈,真是痛快。”
居中一张躺椅上,半躺着一个彪形大汉,赤着上身,坦露着壮硕的肌肉,胸前块块隆起的肌肉,硬的像铁矿石一样,正中央还有一巴掌宽的护心毛,往脸上看,浓眉大眼,四方脸膛,面容黝黑,咧嘴大笑不止,露出一口焦黄的大板牙。
他就是这伙山贼的大头目,人称大力士——马修斯!
旁边地上斜插着一口宽刃的大刀,刀尖整个没入地下,映着火盆里的炭火,刀光冷森夺目,寒光闪烁。
马修斯左手拿着一个小酒桶,右手搂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少女满脸恐惧,哭的梨花带雨。
马修斯豪饮一气,仰天大笑,粗大的手掌肆无忌惮的探入少女的衣服里,又揉又捏,爽的不亦乐乎。
这些女人都是被马修斯一伙抢来的,一多半都是本地的,镇上的人也曾试图反抗过,被马修斯杀了十几个人后,人们便只能忍气吞声,吓的不敢再反抗。
也有人偷偷出海联络过附近驻守的海军,只可惜,那些海军根本不敢招惹马修斯,后来马修斯给海军的指挥官送了一笔钱,海军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马修斯一伙在剑湖岛鱼肉乡里是作威作福。
“这样的日子真是痛快,每天有酒有肉,还有大把的金钱和女人享受。”
“老大,这一切还不都是靠你的威名,你可是悬赏金300万的大山贼,谁敢来这里撒野,简直是找死。”
“说的不错,我们愿意誓死追随老大。”
众人纷纷高声回应,气氛愈发热烈,巨大的喧哗声几乎要把房顶给掀开。
“说得好,我绝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兄弟。”
马修斯酒劲上来,只觉得浑身上下火烧一样,兴奋的几乎压住不住,盯着怀里楚楚可怜的少女,邪火上涌,眼珠子渐渐变得赤红。
少女是今天刚抓来的,吓的心如乱撞,心都要跳到嗓子眼了。
如果不是马修斯威胁过她,敢反抗就杀她全家,少女恨不能一早就咬舌自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