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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民国番外

妇人扶着床沿想下床,“我之前煮了点粥,放在锅里温着,你还没吃饭吧,我给你盛来。”

少年按住他,“娘,我自己来。”

他给自己盛了粥,端着走到床边坐下,粥清得可以看得见底,他小口小口喝着,妇人就这样坐在床上,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目光温柔而又满足,隐隐透着悲伤,又好似看不够似的,哪怕是一刻也不曾离开。

“是娘亲不好,娘亲拖累了你。”眼泪从她爬满细纹的眼角划过脸颊。

“不,娘亲,你没有拖累我……”是你给了我生命,是你给了我一切。

“傻孩子,娘逗你的。”

少年慢慢地觉着有些不对,可又说不出来,半晌想起娘亲的药还没煎,便匆匆大口喝完剩下的,“娘亲,我给你把药煎上。”

妇人拉住他,动作太大,她剧烈地咳嗽起来,少年焦急却轻柔地拍着她的背给她顺气,待顺好气后,她轻轻摇头,捧着他的脸仔细地看着,几乎要把他刻进灵魂里。

“娘亲?”少年疑惑。

半晌,妇人清浅地笑了,露出点小女儿般撒娇的笑:“亭儿,药太苦了,娘亲喝了那么多天,嘴里早就苦得不行了,今日是我的生辰,你现在能不能…能不能去给我买一块蛋糕?”

少年微微睁大了眼睛,蛋糕对于他们来说近乎是奢侈的,娘亲从来没有提过这样要求,他总觉得有些反常,可是他还小,并不能明白妇人此时眼里的凄婉到底意味着什么?

他毫不犹豫地点头,妇人笑得更开心了,轻声喃喃:“好多年…没有吃过啦……”

少年出了门,手里紧攥着家里仅剩的零碎散币,心里盘算着够不够卖一小块蛋糕,哪怕只是…很小很小的一块。

他走了很久,从阴暗的破败弄堂走到路灯明亮的街头,东方明珠的夜晚才刚刚开始,十里洋场的繁华才将将拉开帷幕,穿戴精致考究的绅士淑女们走在街头,斑驳璀璨的霓虹绚丽夺目。

他一身褴褛地与他们擦肩而过,还要小心不要碰脏他们光鲜的衣服,他穿梭在马路上,凭着记忆寻找那家西点店。

少年走过一个个灯光明亮的橱窗,终于找到了那家店,他心里一松满怀欢喜,脸上不经意露出点笑,手里的毛票子在这样的寒冬里竟被他攥出了汗。

直到被告知他的钱不够买蛋糕,即便只是很小很小的一块。

少年垂头丧气地站在街道上,马路对面是个夜总会,各种乐声舞曲好不热闹,红男绿女们勾肩搭背声色犬马,眼中看不见少年的落寞与辛酸,即便看见了,也只会道:“啐,哪儿来的小叫花子,杵这儿碍眼死啦!”

“孩子?”有人在背后叫自己。

少年回头,西点店的门又开了,一个花白胡子的老绅士站在门里向他招手,和蔼地笑:“我听说你想要一块蛋糕,来选吧,我们今天降价大处理,仅此一天哦。”

少年终于买到了他想要的蛋糕,他小心地捧着,掌心里不大的一块,被淡紫色的纸盒包裹着,金色的丝带扎成漂亮的蝴蝶结,上面还贴着张小卡片:Happybirthday。

奶油的香甜透过纸盒溢了出来,他控制不住地吞咽着口水,脸上是抑制不住的笑,近了,马上就要到家了。

他满面笑容地推开了家门,“娘……”

回答他的是呼啸而过的寒意,他的笑容僵在了脸上,蛋糕打翻了,香甜的奶油糊了一地,好像是白色的鲜血。

妇人悬空的身体被风吹得微微晃动,鞋子整齐地放在了一边,是一双鸳鸯绣花鞋,是她所有衣物中最体面的,是她成亲时穿的,即便是最困苦时也不曾变卖的那双。

少年不敢置信地仰起了头,好半晌才发出了声音:“娘!”

这个有些懦弱和迂腐的女人,终于鼓起勇气用一根绳子解决了自己,结束了她痛苦的生活,也一厢情愿地为她的孩子卸下包袱。

她等他回来,只是想最后看他一眼,却忘了让孩子见到这样的景象会给他带来什么样的灭顶痛苦。

接下来的日子几乎是麻木的,少年早已忘了是怎么度过的,柳儿姐也没有回来,房东太太嫌他晦气将他赶了出来,于是他开始了流浪,睡过污秽的街道巷角,最难过的日子里与狗争食,见过了这世上最冷漠的面孔,可他也不会再哭了。

终于还是活了下来,豆芽菜似的身高开始拔长,他得了个码头搬货的差事,每日里与力夫们搬货卸货,再后来领班得知了他识字,便给了他个账房差使,日子比以前更好了,可他依然迷茫度日,只依稀知道他们的大老板似乎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直到那一天,枪声响遍了码头,他成了尸堆里的幸存者。

那天很热,风里都带着灼人的热辣,可子弹穿透身体时是冰凉的,他醒来时躺在尸堆里,浸在码头不远处的一个隐蔽水滩,那是水中的乱葬岗,无论是死人还是死了的动物,都会被抛到这里来。

这里的水真臭啊,身下是无数腐烂的尸体,黏糊糊的尸泥搅在水里,从他的眼耳鼻喉渗了进去,滑腻腻的腐肉沾在手上,似乎还能摸到蠕动的蛆虫…太脏了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脏的地方?

死了吧,这世上太苦,死了就不会再有痛苦了。

不不不,他不要死,不要沉在这里变为一滩烂泥。

他困兽般挣扎着,想呼喊,可一张嘴就会吸入腐水,他紧紧地闭着嘴,气喘如牛,用力地抠着身下的尸体,慢慢地往岸上爬,一寸、两寸…身上的伤口被泡得发白肿胀,他疼得汗如雨下,脑中阵阵眩晕,终于爬上了岸。

力气已经耗尽了,动弹不得,还是要死在这里吗?他虚弱地笑了笑,起码不会泡在那样肮脏的地方,与烂泥蛆虫掺在一起。

就在他意识就要消散的那一刻,无数脚步声匆匆传来,他听到有个声音惊讶地“啊”了一声,“居然还有活着的吗?”

他想要抬头,却没有力气,有个人走到了他面前,蹲下来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他终是倔强地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侧脸看了那人一眼,一字一顿:“杜、望、亭…”

那人似乎是挑了眉毛:“杜?还是我的本家啊……”

至此,命运的轨迹驶向另一个极端。

孤儿杜望亭成了大人物的得力手下,后来又成了大人物的义子,从此大上海的风起云涌皆因他起,鼎盛荣华皆过他手,他也终于明白,在这个表面光鲜内里糜败的时代,真正的君子活不长久,他从尸山上重生,满身鲜血,又将一个又一个的人拉入血海。

生活在鲜血浸渍后变得浓烈,年轻的他却满身疮痍,待后来浓烈渐渐退去,生活变成了皲裂贫瘠的荒地,再无期待,也再无乐趣,他总觉得心里缺失了一块,却没有任何办法填补。

可是有一天,他站在兴洪赌场的二楼观景台上,看到了那个摇着骰盅笑得眉飞色舞的人,灵魂里仿佛有什么不可控制的东西破裂开来,疯狂叫嚣着:“找到了!那就是我要找的!”

别来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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