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趴在水池边,迷迷糊糊地枕在右胳膊上,左手百无聊赖地拨弄着水花。他就像个顽童似的,左拍一下右拨一下,将还算干净的水拍打得四下飞溅。
存心不让躲在池子深处的人鱼好过。
李希立刻意识到自己在做梦,但同时他又想:好,这的确是小爷我会干的事。
“墨——尔斯,”他眉眼鲜活地拖长调子开始瞎喊,“墨尔!快出来陪我玩!”
黑尾人鱼显然不为所动。
李希心想,反正是做梦,墨尔斯还能拿他怎么样呢?
“小鱼儿乖乖,把门开开。快点开开——我要进来~~~”他开始放浪不羁地唱起了儿歌,不但荒腔走板,还乱改歌词。
他坚持把整首《小鱼儿乖乖》唱完,黑尾人鱼终于忍受不了,从深处游了过来。
墨尔斯隐在黑暗与略微光亮之间的分界线上,伸出一只苍白的手摁住了李希的爪子。
“别唱了。”
低沉的声音带着点隐忍。
李希眉毛乱飞,得意道:“你要是小红帽,现在已经被我大灰狼吃掉了好伐?”他兴奋地反手抓住对方的手,“要不我再给你唱一首《小红帽》怎么样?这个我熟!”
“……不,别唱了。”墨尔斯在黑暗里蹙眉,冷冷道,“很难听。”
很、难、听。
李希被这三个字哐当砸在了头上,懵了。
这还是头一次有人——不是,有鱼说他唱歌难听。他实在接受不了这种空口污蔑,马上就要学刘三姐用歌声打脸,却被捂住了嘴。
人鱼的手掌很大,几乎盖住了李希的半张脸。
李希睁圆眼睛,下意识地屏住呼吸。
很奇妙的是,鼻子里没有闻到任何难闻的气味。也许是因为他在做梦?
可要是做梦也说不通,如果是做梦,他不该如此清晰地感知到对方的皮肤……人鱼的皮肤和人类的肤感差异极为鲜明,不但冰冷,而且质地细密光滑,就像果冻表面的触感。
没有掌纹。
这只手还带着指蹼,冰冷的薄嫩的,湿漉漉的。
随即他听到了墨尔斯低沉柔渺的歌声。
李希不由惊叹,他琢磨半天,终于想到了朱自清那篇中学生必背的《荷塘月色》。里面有这样一句“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
在此时此刻,却要反过来感受。
在他听来,人鱼的歌声就像夜风里的花香,一阵浓郁一阵清淡,淡到了极致,又残留在鼻端和意识深处,渺渺茫茫,令人难以忘却。
仅仅只是简单的吟唱,连歌词都没有,近在咫尺竟然唱出了一种空灵感。
李希沉醉在人鱼美妙的歌声中,没能察觉对方离他越来越近,甚至已经来到了他眼前。
墨尔斯一边漫不经心地哼歌,一边面对面靠近小圣子。
他仍然捂着李希的嘴,左手用力撑起身体,几乎将对方半拥在怀抱里。他比小圣子要高上许多,微微俯身,嘴唇便几乎能碰触到对方洁白的额头。
小圣子还闭着眼陶醉呢,一双浓眉飞扬,极具个性。墨尔斯第一次见到他,就被他的眉毛吸引了。不过这对眉毛时常被卷曲的黑发遮盖,倒是多了一层伪装,让小圣子看着沉静许多。
墨尔斯的目光一寸寸移动,他的手只要稍微往上一点,就能碰到对方又长又浓密的睫毛。它们无辜地颤抖着,把对方的皮肤衬托得更加洁白细腻。
黑尾人鱼感到左右为难。
他既留恋对方乖巧安静的模样,又想要看看那双美丽的蓝眼睛。
‘我有多少机会能这样看他呢?’
墨尔斯默默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