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你自己不小心,谁会在那种地方西装革履地到处乱逛呢。”
劫匪却一撇嘴,月色之下露出的面庞还很年轻,有一头蓬松的卷发,年龄看上去和罗榭差不多。那人手里握着一把有些年头的老枪,枪口带着磨损痕迹,保险开着,手指紧紧押在扳机上,明显紧张得过分。
特洛伊缓缓伸手往左手口袋里探,边探边观察对方的动作边将钱夹摸出了半截,那人年龄看上去还不过二十,神情稚嫩又急切,立即就要伸出另一只手来抢。
啪嚓一声,早已准备好的火柴划过磷纸。
特洛伊猛地用魔力强化四肢,一脚踢飞对方手中的枪,又毫不犹豫地从裤兜里掏出来抵在他的脑门上,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地将少年按在原地。对方明显有些懵了,被枪指着脖子才知道害怕,又咬着牙不肯说出求饶的话来,两人僵持不下。
“你今年多大?”
特洛伊放轻了声音:“你看上去像我堂弟一样大。”
“装模作样干什么!”
少年说:“要么给我钱,要么就开枪。该死的……你们这些外地来的上班族怎么都会随身带着枪。”
“我看了网传的哥谭市入职须知,说是来这边上班的话最好学会用枪,所以在临入职之前紧急考了执照,威沃尔式据枪法还练了些日子……不过那好像没什么用,至少现在我没使用任何一种标准手册里的持枪姿势。”
特洛伊认真回答。
那不是废话!少年在心里骂,那是因为你现在的枪该死的指看我的脖子,那当然不需要什么饶舌持枪姿势,但他又骂不出来,只能像个鹌鹑一样安静地缩在原地。
他保持着这个动作掏出手机报了警,这个报警的行为换来了对方一声不屑的嗤笑。警察局的接线员态度不温不火,但至少没像是斯塔克工业的容服一样直接挂他的电话。
特洛伊汇报了自己的所在地址之后就陷入等待,他拾起地面上的旧枪揣进口袋,又驱赶着少年回到了他自己原来的位置,这一来一回耗时不长,车里的披萨都还没有凉透。
711便利店的店员伸头看了一眼,又小心翼翼地收回了视线——哎呀,黑吃黑,没想到刚刚那个家伙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披萨的芝士香味飘散在空气当中,让少年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特洛伊注意到这个动作,将盒子递了过去:“警察来之前你可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他买的是大份的家庭装,本来打算留一点回去在家里当储备粮,现在看来大概全要进了这孩子的肚子。半大少年正是胃口难以估量的年纪,对方狼吞虎咽得直噎脖子,又勉强喝了一大杯车里放着的矿泉水才顺气。
“你家人呢?”
特洛伊问,这个问句换得了对方的一个白眼,答案显而易见。于是他又换了问法,想打听对方住在哪里,有没有办法申请当地能糊口的工作。
“别白费功夫了,先生,我知道您是个好人,但是在哥谭好人解决不了问题。”
少年在吃饱了之后连话都活泛了一些,大概是知道特洛伊就算拿着枪也没打算动真格,但碍于他表现出来的近身格斗能力,或者什么别的原因,总之没有逃跑:“我还差半年才十八岁,因为青少年法,或者别的什么玩意儿,总之就算在警察局兜一圈,也顶多就是在他们那儿关几天而已,该放出去还会放出去。”
特洛伊是个纯粹的、技术导向的工程师,对相关法律的了解程度仅限于临时查阅的“哥谭允许改装车上路”,对于犯罪分子如何处理,也只知道哥谭市是个未通过死刑的地区。
不过……
他想了想,慢慢说出他最近查到的最新法律:“但是二十一岁以下不允许持有手.枪,十八岁以下不允许持有霰.弹.枪和猎.枪。”
少年尖锐又夸张地笑起来:“所以呢?再多关一周?你猜警察局里有多少钱养我们这些关不进监狱又要花钱的垃圾?”
什么人才会毫不犹豫地称呼自己是垃圾?
看着那张脸,特洛伊很难不想起罗榭·弗雷因,十三岁成为无可挑剔的第一人,继承了弗雷因家族的刻印,在魔偶作成领域天赋异禀的他的堂弟。他叹了口气,想说些什么,又全然无法开口。
片刻之后,警笛的声音由远及近,打破了沉默的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