揉了揉全身上下奇痛无比的骨头,袁宏定了定神,发现四周依然紫气腾腾,只是,相比较而言视野更开阔了。
在他那较开阔的视野内,一个个带着翅膀的酒坛飘浮于半空。经侧耳倾听,他发现酒坛内竟发出“叮当叮当嘟嘟嘟”的声响来。
“这个地方怎会有酒坛?更奇怪的是,那精灵般的酒坛竟然还能自带BGM,也不知道它有没有攻击性。如果有,会不会像黄日华的乔峰那般无人可敌?还是说,会像刘松仁的陈近南一样,刚耍完酷就小命呜呼?”
带着满腹疑惑,袁宏尽量避开那些振翅飘飞的酒坛,此时的他不敢有丝毫的大意。
“嗨,六弟,你怎么也在这里?来来来,痛饮一顿!”
听到有人喊六弟,袁宏立即左转身,竟看到南宫绪怀抱着一坛酒向他快步走来。南宫绪面带着灿烂的笑容,手里还捏着叠在一起的两个瓷碗。
待走近后,他一把扯住袁宏,把他摁坐在了地上,自己也盘腿坐下。
“四哥,你怎么也流落到这儿来了?对了,你知道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吗?”
袁宏瞪大了一双眼睛,期待着他最好的兄弟带给他最透彻的解答。
然而,南宫绪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很憨厚地笑了笑。
他搬起坛子,把两碗酒斟满,并把其中一碗递向袁宏,笑道:“还说是好兄弟呢,今天是我生日,你竟然一句祝福语都没有,尽瞎问些乱七八糟的问题。”
“生日?”袁宏努力打开记忆的仓库,发现今天的确是南宫绪的生日,于是很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道:“嗨,我想起来了,今天是六月十五,月圆之日,也刚好是我们兄弟几人历来的团圆日,嗬,你的生日,哥几个可是很少缺席。”
“不过今年嘛,我的确赶上了大事情。总之,是兄弟我对不住你,啥也不说了,我自罚三碗。”
说罢,袁宏主动把一碗酒灌进了肚子里,眼不眨眉不皱,接下来又是两碗酒下肚。
“这还差不多!以前大伙儿都称你为千杯不倒,没想到你现在喝起酒来的气势,比以前更盛了。”
见袁宏三碗下肚,南宫绪把自己盛满酒的瓷碗伸向他,跟他碰了碰,不禁咧起嘴来。
面对此情此景,袁宏情不自禁地回忆起了昔日时光。
那时候,他与南宫绪都刚入门不到两年,由于两个同龄人脾气很投缘,所以相互交往日益频繁,几乎任何掏心话都会彼此诉说,不知不觉间,同门友谊变成了兄弟情谊。
如果说袁宏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家庭,那南宫绪可谓出身寒门。在他与妹妹南宫慧还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就突然人间蒸发了,是真正意义的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无奈之下,他平日里只好捡破烂拿去卖,借此维持他与妹妹的生计。
等到了入学的年龄,他只能选择跟当地富商签下卖身契来筹集学费。在学院里,他一边专心学习一边摆货摊。在他抽不开身的时候,他的好哥们袁宏就帮他看货摊。天黑后,哥俩再去喝最廉价的烧酒。
从此,袁宏练就了千杯不倒金身。
正因为这份兄弟情谊不亚于同胞兄弟,南宫绪才会为了协助他破案,不惜跟人打烂头,把杀人真凶元春引上了钩。
正当袁宏对往事回味无穷时,南宫绪突然向他索要生日礼物。袁宏摸了摸衣服,没有发现任何可赠送的东西,只好笑着告诉他,这份礼物先欠着,等回去后再补他一份,而眼下一起找寻到回程的方法才是关键。
谁料,失望至极的南宫绪竟把碗使劲一摔,拼命去夺取袁宏手中的玄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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