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有人
光影婆娑,一匹接近身高接近三米巨狼在前面走着,后面跟着一道人影,仔细看还会发现,在人影的双肩各有一个小巧的魔兽。
是的,这就是许义一行人,这已经是他们遭遇黄色大公鸡袭击后的第十天了,那天,许义在一怒之下一剑斩下了大公鸡的脑袋,从此以后就再也不能说他连只鸡都杀不了这种话了。
这算起来是许义前世今生第一次杀生,但是也没什么特殊的感觉,主要是许义心中充满了怒火,觉得理所当然。
大公鸡的身体被许义笑纳了,正好这几天馋肉,大公鸡的脑袋死后还不瞑目,许义看着恶心,而且自己没有调味料,所以就抛弃了,倒是大狗机灵,跑过去一抓将鸡脑袋拍碎,从中为许义叼出了一颗黄色的宝石。
许义用水将宝石上的血污洗干净,出现在他手中的是一颗荔枝大小的黄色宝石,看上去就像是已经被人精心切割过了,很是炫目。
许义知道这是魔兽的魔核,不过他想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之前的那只兔子脑袋中也应该有这样一枚魔核,只不过被自己给丢了,想到这里许义就觉得自己的心很痛。
接下来的十天,一路都很平稳,因为他们是往外走,有大狗在身边,再也没有什么魔兽敢阻挡他们的路。
本来大公鸡的尸体有七八百斤的肉,许义觉得可以够自己一直吃到走出雷霆之森,但是事实上许义他们只用了两天时间就将那些肉全部吃完了。
倒不是大狗的食量有多惊人,事实上大狗的食量算是正常或者说是小的,一次也就吃个五六十斤,倒是两个不起眼的小家伙,让许义见识了什么是大胃王。
先是十八,这个小家伙看上去也就三四斤,但是他每次都能吃自己体重七八倍重量的肉,让许义一度都会以十八的肚子中间是不是有个空间,但是让许义大跌眼镜的却是看上去就很能吃的滚滚,这个家伙竟然可以一直吃。
那天晚上,许义估算大狗的食量,制作了两百斤的烤肉,但是大狗、许义、十八三人加起来只吃了八十多斤,剩下的一百多斤全部都进入了滚滚的肚子,吃完之后许义问滚滚吃饱了没,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来了句没吃吧,还有吗。
好吧,吃货的世界自己真的没法了解,虽然许义自认为自己就是一个吃货。
接下来的日子,一行人都是早晚各吃一顿,中间的时间都在赶路,过的倒也轻松,要说肉从哪里来,有大狗在身边,这当然不用愁。
不过吃过几次烤肉之后许义就放弃了,没有调味料,天天吃果味烤肉,吃力三顿许义就吃腻了,倒是滚滚三人,一直吃的津津有味。
十天的时间,许义一行人大概走了五百多公里,因为身体素质超强,所以这一路都是直线前进,这五百公里走下来,虽然许义不是特别敏感的那种人,但是他也渐渐感觉到,随着自己往外走,雷霆之森渐渐的活了过来。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之前在林中,许义只见到了一些魔兽,可是像蝴蝶,蜜蜂这样的小虫子,许义一直都没有见到,但是思百公里走过之后,这些小虫子渐渐地出现在了许义的旅途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