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你看啊,这个小湖边有比较宽阔的平地,长着茂盛的苇草。视线好,便于奔跑,又有隐蔽物,所以是山羊啊,野鹿啊这类野兽最喜欢的饮水地!”
“那头“野猪王”也来这里饮水吗?”
“嗯,我之所以带你站在这边山看,就是因为对面是那头瘟猪的饮水点。看到湖对面那条路没有?那就是瘟猪来去的道路。”
“啊!看到了,这个家伙好猛啊。”
对面壮牛手指之处,茂密的苇草丛像被一柄巨剑分开,笔直的一条“路”,从湖边一直延伸就铁杉树林里。沿路的苇草朝两侧倒伏,就像害怕什么一样,路中间被踩得光溜溜的,寸草不生。要是靠近看的话,一路都是巨大的猪蹄印。
“那家伙身上像是有杀气,走路的时候杂草和灌木仿佛是自己分开的一样。”
“这几年靠山村的猎获物大幅减少,是不是与这头瘟猪有关?”
“全都是因为它啦——你想啊,本来追一只羊眼看就要得手了,结果瘟猪在前面哼哼,只好放弃闪人呀,它太危险了!有时候它跑到某一个猎场玩高兴了,就会在那儿睡一觉,猎人们就只有直接回家,明天赶早了。”
“那瘟猪的活动有什么规律没有?”
“规律?你的意思是说“习惯”吧?它一般午间睡觉,两三个时辰吧,日头稍偏就会四处晃荡。来这里饮水的次数最多,有时还在这里睡觉和洗澡。”
“嗯,难怪你熬都要熬到中午才带我们来这里。对面树林边有两颗特别高大的铁杉树,瘟猪的路从树下过吗?”
“就从那两颗树中间穿过,还经常在那两颗树身上蹭痒痒。”
捡来心里笑开了花:这怕是老天对我特别好啦,给了我一个吃猪肉的机会!
“等我做些准备再来,我们有可能搞得定那头瘟猪哈。”
“真的?!”
“五成把握,要看运气!这么大的野猪聪明得很,很难搞的哩。”
“捡来,你要是有办法搞定那头瘟猪,壮牛就一辈子做你的仆!”
“说啥哩,我们是兄弟!”
“我起过誓的!所以我虽然是陈家的人,但既不姓陈,也不喊陈叔叫达达。任谁杀了那瘟猪我都会守诺!”
“要是我杀的,那你还是我兄弟!”
“做仆也可以是兄弟呀——”
“切,被你都说糊涂了。今天我们到烂木沟采木耳吧。”
“好,走了,走了。”
最近捡来带着小伙伴在山里乱窜,最大的成果就是发现了天然生长的黑木耳和白木耳。看到这么恐怖的玩意居然可以吃,而且很好吃。
鹰叔,陈叔和罗叔真的是高兴坏了,因为他们知道黑森林那边这玩意儿很多。于是更加坚定的认为让捡来自由的活动是最好的选择,而且代表全村人,正式把捡来托付给了那四个小子。
三位叔行了正礼,鞠了躬,托了付,壮牛他们四个就有了为捡来拼命的责任。当然,这时候的捡来并不明白这三位叔把这事儿搞这么正式的理由,只觉得这是这时的礼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