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阳光和煦,照耀着小区篮球场。
这里傍晚会有一群小伙子打球,但现在空荡荡的。
不,球场那边似乎传来拍球声,一个矮胖的身影站在三分线外。
那人瞄了瞄篮筐,随即投出一记三分,应声入筐。
“漂亮。”
林峰小跑过去,这个投篮的人居然是...帕金斯?
“KK,没想到你居然是史蒂芬库里假扮的。”林峰笑着说。
帕金斯扶了扶镜框,憨笑着说:“加里,不要再嘲笑我了,马上就要跑不动了。”
帕金斯今天一改平常的西装商务男形象,换上了一件阿伦·艾弗森的76人3号球衣。
“你是艾弗森球迷?”林峰问道。
换上宽松的篮球服,帕金斯那身肥肉无处躲藏,随着他的走动而晃动,看起来非常别扭。
帕金斯的眼中有光,“当我还是个十几岁的孩子时,电视里那个183公分的矮个子球员吸引了我,这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是个鼓励,当年艾弗森飞天遁地的打法简直太酷了。”
“得分王、抢断王、MVP等等,艾弗森就是晃过上帝的男人。”
说着,帕金斯试图来次胯下运球,可是他柱子一般的双腿并不允许,球弹到了林峰脚下。
“很糟糕,说实话我讨厌现在的自己,老兄。你能想象,站在你面前的这个胖子曾经是初中的明星球员?”
林峰感觉自己的经纪人今天有些澎湃,不妨坐下来听听他的故事。
每个人都有着辉煌的过去,哪怕是万分之一秒的瞬间。
初中时代的奇奇·帕金斯有着出色的球技,在学校里是明星球员,当年很有希望进入篮球高中名校橡树山高中,那可是美国高中篮球界的NO.1。
杜兰特、安东尼、拉简隆多、詹宁斯、杰克逊、比斯利等等都是出自橡树山。
帕金斯曾经距离这所高中只有一步之遥,可惜在初中收官阶段的一场比赛中,他错失了绝杀球,确切点说是被对方直接把球盖出了场外。
一向心高气昂的帕金斯备受打击,沉溺在阴影中不能自拔,假期里染上毒品,最终泯然于众,成为篮球界的路人。
“很难想象我是初中的明星球员,对么?但是现在我老了。”
帕金斯眼里含着泪,双手不停地揉搓。
林峰不擅长安慰人,他拍了拍老帕的肩膀,“老了不代表不打球,不打球你才会真的老了。”
他起身捡起篮球,朝着老帕喊道,“站起来奇奇,趁着我们还没有老去。”
林峰把球扔向篮板,然后高高跃起来了记自抛自扣。
老帕傻笑着起身走过来,某种意义上,现在的加里史密斯就是他在篮球上的情感寄托,因为这个末轮秀很像十五年前的自己。
走过弯路,但是他绕了回来。
林峰原本打算邀请他当自己的陪练,在出征萨克拉门托前强化自己的三秒钟预判。
经过一周的训练,他已经能够自如控制意识与现实的切换了。
开启三秒预判模式后,让脑中意识跟现实保持同步,迅速思索下一秒应该做什么,这需要大脑与身体高度统一,必须集中百分之三百的注意力。
“看来你是吃定我了,加里。”
帕金斯站在篮下的样子很搞笑,浑圆的身体怎么看都跟艾弗森的球衣不搭。
他张开双臂,做出一副防守悍将的样子,毕竟是有篮球底子的,认真起来有点意思。
“换你来进攻,我要防守。”
林峰要练习抢断,面对三十岁的大胖子,即使自己轰下一万分也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