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的地铁二十四小时运营,只是会在夜里减少班次。
这个时间段,地铁里大多是流浪汉,他们需要一个温度不错的地方过夜。
上了地铁,林峰发现最后两节车厢里遍地垃圾,几个流浪汉正在呼呼大睡,似乎列车管理员也拿他们没办法。
191公分的林峰到前面找到一处坐下,同一车厢的还有几名纹身大汉,看起来很不友善,他们或许是帮派分子。
纽约城的地下世界很丰富,夜晚是这些家伙出没的时刻,尤其是午夜。
幸运的是林峰并没有跟他们产生任何交集,或许面对191公分的大高个,帮派分子们也不想惹麻烦。
下了地铁,身后就是皇后区,这是个贫富差距巨大的地方。
第五大街是这个区的贫民窟,黑人聚集地,很少有人会选择午夜进入这里。
很难想象繁华的纽约有这种地方的存在,加里史密斯从小生活在暴力之地,很难会有一个健全的人格。
但这在林峰眼里根本不是问题,他马上就要离开纽约飞往洛杉矶了。
奇怪的是,林峰踏上第五大街的那刻心中升起异样的情愫,或许这就是家乡情结吧。
第五大街的路灯经常坏,几条野狗在外面闲逛。
没走多远,林峰听到一阵笑声,发现拐角处一帮青年人在涂鸦。
他打算上前问问安德鲁养父住在哪。
那群青年有男有女,穿着花里胡哨,发型奇特,一看就是游手好闲的混混。
“嗨伙计们,我想跟你们打听个人。”
听到声音,那群涂鸦青年回头,发现是个大高个,而且看起来有点肌肉。
领头的黑人戴着头巾,右臂纹了一个骷髅头,看起来很不友善。
“饭桶,你知道自己在跟谁说话,在我没踢爆你的蛋蛋前赶紧离开。”
林峰怒火中烧,他知道自己不是以少达多的对手,但仍然没有退缩。
“你这个侏儒最好把嘴巴放干净点,否则我会捅烂你的菊花。”
说完有些后悔,林峰感觉这些家伙能瞬间掏出手枪干掉自己。
头巾黑人扔掉了手里的喷漆,满脸怒气地走了上来,“你以为你是谁,一个看起来傻乎乎的大高个?别以为我怕你。”
说完,黑人按了按自己的后兜,做出掏枪的动作。
事已至此,林峰只能硬着头皮,“我只是想知道安德鲁是否住在这里,别无他意。”
一个青年见他手里抱着篮球,猛地叫住了头巾男,“比利,不要做傻事,他是加里史密斯。”
林峰感到意外,这小子居然认识自己。
叫比利的黑人回头,然后上下打量着林峰。
后面的青年继续说:“就在两个小时前,他被洛杉矶湖人队选中。”
比利松开了按在后兜的手,“你就是加里史密斯,安德鲁先生的养子。”
听到他管安德鲁叫先生,林峰松了口气,看来自己的养父在这一带或许有些影响力,能够得到混混的尊重很不易。
“是我,我想找的就是安德鲁养父。”
比利笑了起来,捶了他一拳,“你居然忘了自己的家门,雪城大学给你洗脑了么,看来幸好我没有去念什么大学,简直是虚度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