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啊!谢谢小夜。”天宗摇了摇鱼尾巴。
比起疑心病重,宁杀错也绝不放过的木星,和一声不哼一出手就是大招的将邪,小夜夜真的好相处多了啊!
跟小夜夜待在一起,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是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冲动,很想保护善良小夜夜,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
想必那极地寒魔的心境便是如此。
“小夜,既然这样,事不宜迟,我们立即出发吧!”天宗迫不及待想找到云河了。
“小宗,这里是荒山野岭,我们该往哪个方向走?”幻夜问。
堂堂一代吞天族的王,活了数百亿载的悠久岁月,可以说是一只老怪物了,却被小夜夜喊为“小宗”,好像给诸如阿猫阿狗般的小动物按的名字,要是换作以前,天宗肯定会气得头顶冒烟。
可是,小夜夜是谁呀?
赋予他第二次生命的将邪的另一个人格。
“小宗”不是一个昵称吗?
对自己使用昵称不是正好说明小夜夜跟自己非常亲近吗?如果小夜夜不是对自己有好感,把自己当成自己人,又怎会如此称呼自己呢?
总之,这一声“小宗”,让天宗心里听得暖暖的,他是高兴都来不及呀!
于是,天宗得意地用鱼鳍指着一个方向:“我跟主人之间的灵魂契约没有断绝!我能感应到,他在那个方向。”
“好,那我们走吧!”幻夜说着,已经向前迈出了一步。
天宗快活地跟在幻夜身边。
无上神域不准任何生灵使用灵力,幻夜也不例外,只能在山林间徒步而行。
跟将邪那种凌厉脾劲不同,幻夜无论是性格还是体质都十分弱气。
前进的速度是缓慢的,幻夜已经累得大汗淋漓了。
如是此般,经过这几天相处,两人的距离拉近了很多,没那么拘束了。
也许小夜夜身躯里的另一个人格是创造他的人,又也许幻夜的亲大哥是自己主人的结拜兄弟的缘故,间接的小夜夜也算是自己主人的兄弟了吧?又也许小夜夜就是那种楚楚动人令人怜惜的类型,天宗不知不觉间,就充当起照顾小夜夜的角色。
小夜夜渴了,天宗去寻找水源,小夜夜累了,天宗去找歇息的地方。
只是两人努力地在山中赶了几天的路,依然还没走出这座山。
在这种稀无人烟,高树遮天蔽日的荒山夜岭,阳光很难撒照到地面的深山,原本偶尔只有虫鸣鸟啼,还有野兽鬼鬼祟祟活动的声音,气氛应该是阴森可怕才对,只不过小夜夜仿佛一位会发光的小天使,走到哪儿,都特别受小动物的欢迎。
蝴蝶会主动飞过来,翩翩起舞地为小夜夜引路,小夜夜饿了小松鼠会热情地送来一些小野果;小夜夜闷了,小鸟们就会唱起快乐的歌儿。要是你在路边看到一条吐着蛇信的大蛇,不必害怕,它只是想冒泡跟小夜夜打个招呼而已!谁让小夜夜是人见人爱的小天使,小动物们都争先恐后地想跟他做朋友呢?
到了夜晚,萤火虫还会成群结队地飞出来,像路灯一样,一直延伸到远方,为小夜夜照亮了前进的路。
一路相陪着小夜夜的天宗看得暗暗惊讶!
将邪笔下的画能成真,那种创造生灵的神通的确惊世骇俗。只不过小夜夜却有另一种能力,他似乎能跟万物沟通。
总之,换一个人格,就换了一种能力,真是神奇了。
这一天,幻夜赶了大半天路,累了,在一棵树下休息,天宗依然形影不离地陪着他。住在这附近的小野兔也跑出来陪幻夜一起歇息,小野兔还很放心地窝在幻夜怀中,任由幻夜抱着,画面看着有爱都不行。
突然,四周被一股危险地气息笼罩了。
小野兔吓得慌忙从幻夜怀中逃跑,躲进灌丛中。
“小宗,小心!”幻夜想提醒鱼儿天宗,可已经迟了。
就在这时,从山石后面闪出几个彪形大汉,为首的一人浓眉大眼,方脸,手中拿着一把九环大刀,身披一件红色披风。
身边的两人冲着幻夜喝道:“此山乃是我们黑虎大王的地盘,要么留下买路财,要么留下性命!自己选择!”
原来出现的是三个山贼,要是换用以前,天宗决不会把这些小混混放在眼内。
可是,这三个可不是什么虾兵蟹将啊!三个山贼都是无境!
就算自己和小夜夜都是圣祖,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对方随便一个人,随便一个手指就能瞬间将自己放倒了。
幻夜并不害怕,他淡然地说:“我身上没钱。”
“没钱?那你就找死吧!”一个额头束着红头巾的山贼道。
“等等!这妞长得好漂亮,杀了实在可惜,不如献给黑虎大王。”另一个山贼笑道。
山贼老大黑虎笑眯眯地从头到脚打量了幻夜一眼,贪婪地笑道:“不错!真是个难得出落得清秀的人儿,就是太瘦了些。不过即使去醉月楼也找不到这么好看的脸儿了。”
天宗听了勃然大怒!
这些不识发歹的家伙,居然把小夜夜当成女人,还想对他?实在太过份了!
只不过小夜夜天生就男生女相,长得比女人还美,再加上身板纤瘦弱小,性格又内向温和,就像小猫一样,此刻又穿着一身妖野的紫衣,看起来就更像女人,被人认成女人也不足为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