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gaotongdz.com
字:
关灯 护眼
高瞳小说网 > 萌狐悍妻 > 第二十四章 哪敢嫌弃
推荐阅读:

第二十四章 哪敢嫌弃

云河的九重神殿以及唐紫希的神书也是如此。

直到现在,云河和唐紫希仍不知道这两件法宝真正的等级,只不过在他们突破至化神境的时候,感应到九重神殿和神书可能是界王神器,那就暂时把它们当作是界王神器吧!

法宝按照用途可划分为很多种类型。

赵英彦的天星剑是一种攻击型的兵器法宝,它的作用是提升持有者的攻击力,在持有者比法宝的境界低很多的时候,持有者仍能使法宝发挥出超越自身一到两个大境界的威力。比如赵英彦在归空境时,天星剑是化神器;他在化神境之时天星剑已经是界王神器。

而九重神殿和神书则是成长型的空间法宝。它们的等级受持有者所限,会随着持有者的突破而升级,也就是说持有者的境界越高,它的威力越大。

以云河和唐紫希目前的境界,无法使这两件宝物发挥出界王神的威力。

不过,云河一点儿也不后悔将天星剑送给赵英彦。在云河心里,赵英彦早就不是奴仆了,而是他的亲人。只不过这个主仆契约以他目前的能力还无法解除而已。

自己的宝物已经有很多了,要是天星剑没有出现,云河也会想办法找一件相同等级的宝物送给赵英彦防身。

既然赵英彦跟天星剑有缘份,那就是锦上添花了。云河还暗暗替赵英彦高兴呢!

宫奈看着赵英彦手中的天星剑羡慕不已!他对云河眨了眨眼睛,笑眯眯道:“主人呀!小彦哥手中的宝剑真威风,你什么时候也送我一把呢?”

他那种魅惑的眼神和笑容绝对能迷倒无数小姑娘。

赵英彦又气得头顶冒烟了。

这个家伙真是教而不善啊!刚刚才修理过他,这么快就把自己的话当成耳边风,居然胆敢对主人放电?

赵英彦的手已经按在剑鞘上,准备将这个家伙就地处决,云河汗笑着赶紧按住赵英彦的手道:“小彦,别冲动哈!”

宫奈装傻:“我没说错话吧?呵呵……”

云河轻咳两声道:“咳咳,你俩别闹了。宫奈你跟了我,我自然不会亏待你的。不只是你,所有九重神殿的人都一样。界王神器在世间如凤毛鳞角,我自己也只不过拥有两件,不能给你。不过以后我要是这方面的资源多了,一定会满足你。”

看似云河给宫奈画了一个大饼,实质这并非遥不可及的事。

当初云河还在凡间历练的时候,灵器和道器都是很珍贵的法宝。如今到了中天,道器就沦为碗碗碟碟般普通的东西。

中天之上,不是还有圣地吗?云河在想,等到自己去到更高级的界面历练时,天神器和界王神器就会变得像道器那般普通了。

听到主人承诺送他一件界王神器,宫奈是很高兴,赶紧道:“谢谢主人。”

不过,仔细一想主人刚才那番话隐藏着好可怕的信息啊!

界王神器是一种至高无尚的法宝,古往今来,中天的史上也只有紫玄天女一个人突破至界王神境。

然而紫玄天女已经化魂补天了,世间再没有界王神,那么拥有界王神器的人将是中天的第一人!

这样的至宝,主人还居然拥有两件?还有,如果算进赠送给赵英彦的那件,主人原本应该有三件界王神器才对。一个人同时得到三件界王神器?这人生绝对是开挂了,气运简直是逆天了!

主人就是中天里出现的一颗闪闪的新星,也许拥有这种命格的人注定就要成就大业,开创新纪元的吧?跟着这样的主人,自己也必能成就一番事业。

宫奈越想越激动,不过主人现在的境界实在太低了,如果被中天的人知道,一个化神境三重的人身上持有两件界王神器那还得了?于是他一脸关心地对云河说:

“主人,你拥有界王神器的事千万不可对外人说,界王神器一出世,事必会引起众神不择手段去抢夺,甚至会引来杀身之祸!”

“我明白,谢谢你提醒。”云河笑道。宫奈还是挺关心自己的嘛!

之前只送宫奈四重天神器,是因为对宫奈还不了解,担心一下子给他等级太高的法宝他会闹出什么事来。

而且宫奈是他麾下境界最高的人,在中天有足够的自保能力,有四重天神器在手都能跟城主打成平手了,除了黑翼鸟龙、天宝阁以及一些隐世的高手之外,在整个失落之城之内能战胜宫奈的人可以说是没有了。

云河觉得给一个新收的奴仆装备四重天神器已经足够了,九重神殿几十万的人还没有种等待遇呢!

现在随着相处的时间长了,对彼此的了解也加深了,他觉得宫奈这个人不但风趣幽默,还挺讲义气的。而宫奈又这么关心自己,他又是自己在中天收的第一个手下,云河便觉得之前送给他的四重天神器显得有些寒酸。

云河的确没有多余的界王神器可以送给宫奈,次级的九重天神器倒是有的,只不过手头中只有七件。

于是他便变出一把九重天神器递给宫奈:“在我给你找到合适的界王神器之前我再给你一件宝物防身吧!这已经是我手中除了那两件界王神器之外最高级的法宝,希望你不要嫌弃。”

“不嫌弃!哪敢嫌弃呀?谢谢主人!”宫奈高兴地接住这件法宝,笑得见牙不见眼。

宫奈觉得云河主人对自己真好啊!自己卖个萌撒个娇就能讨到一件九重天神器。同时又觉得自己魅力无穷,认识主人还不到一天的时间,主人就对自己赏赐有加的。不行,肥水不流外人田,得要快点将裘海拉到这边的阵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