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落雨,花谢。
客栈,二楼,窗边。
一桌,一人,一壶酒,一碟小菜,一把长刀。
半杯酒,半闭着眼,望着窗外的落花雨发呆。
“很久不见这样的景色了!”这人自语道。说完便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然后又提起酒壶满上。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说的果然不错啊!哈哈...”他笑着一口喝尽了杯中酒,而后放下杯子,怔怔的看着落雨,一丝一滴,落花,一瓣一片。
他有什么得意呢?他确实有得意的事情,不论是谁,做了那样的事,他都会得意的,而得意时,除了喝酒,还能有什么可以来庆祝呢?
喝酒当然是和朋友一起最好,他为什么没有呢?因为他没有朋友,或者说是还未遇。
忽然,雨声变了,一群骑马披蓑衣的汉子疾驰而来,店小二立刻喜笑颜开地出门去招呼,至于这笑容有几分真,怕是只有店小二自己知道。
五人在店小二的招呼下,径直来到了二楼,因为这些人是不屑和一楼的人一起吃饭,因为一楼的人大多都是些穷人,而他们自觉自己比这些人高贵,可是他们高贵在哪呢?难道就只因为他们钱多一些么?还是权大一些呢?
五人坐在最中间的那张大桌上,大声呼喝着店小二,嘈杂的声音让赏花看雨的人眉头皱了一下。他转身坐了下来,又给你自己满上了一杯酒,却未喝,而是看了一眼桌上的那把长刀,摇着头轻叹了口气,端起酒杯,慢慢喝了起来。
酒菜上齐,五人边吃边喝,狼吞虎咽,风卷残云,很快就吃完了满满一大桌子的菜。其中一人喝完一大碗酒,咂咂嘴开口说:“好酒!好酒!爽!真爽!下雨天最好的事莫过于喝酒了!”
“可是我们也只能喝这么一次了!”另一个人举着手中的酒杯端详着,像是看一件艺术品,然而它只是个普通的酒杯。
其他人听他这么说,忽然就沉默了,想起了出门时的帮主说的话,就不由地心中一寒。
“没事,我们会找到他的!”一个看起来年长一点的汉子安慰众人。
“可是……”最年轻的少年顿了顿,脸上写满了担忧,说道,“他杀了二爷!我们去恐怕……”
众人又沉默了,沉默是因为担忧少年说的是事实,二爷在他们眼中是除了帮主之外,武功最深不可测的人,然而二爷却在今天清晨死在了自己的院子里,全身上下只有咽喉上一道细丝一样的刀痕,很显然是一刀致命,迅疾无比,快似闪电,刀痕才会那么细。
二爷虽然年过五旬,却是从未对自己放松过,每天清晨他都会早早起床在院子里练一个时辰的刀法,然后去吃早饭,从他们认识二爷以来从未间断过。他的金刀在帮派里可谓是如雷贯耳,要问帮派里谁的武功最好,当然是帮主,但是要问谁的刀法最好,大家都会毫不迟疑的说是二爷。
“你们看那个人!”面朝窗户的一人忽然压低了声音,用眼神示意坐在窗边喝酒的他,众人一起看向窗户,只见一个白发白衣的少年坐在那里喝着酒,左手边还放着一把长刀。众人脸色都变了,放下了酒杯,拿起了刀剑,慢慢站起身,向喝酒的白发白衣的少年走去,他们每个人脸上布满了紧张之色。
“小子,你可认得金刀马二爷?”年长的那人问。
白发白衣少年闻声,转过身来,看着他们,俊美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开口回答说:“认得呀!今早我还拜访过他呢,不过……”
“不过什么?”刚才拿碗喝酒的汉子追问。
白发白衣少年喝了一口酒,这才缓缓开口:“他不该用金刀的,或者说他根本不配用刀。”
这些人听了少年的这话,脸上的表情可谓是五花八门,惊奇、不可置信的,更多的是嘲笑,就仿佛看到了一个傻子。
年长的那人收敛了笑容,问道:“少年,你是何人?何门何派?”
“问人之前不应该先自报家门么?”白发白衣少年低头看着空酒杯说。
“臭小子,你找死是不是?”拿碗喝酒的汉子高声喝骂道。说着就要拔刀上前,却被年长的那人伸手拦住了,他笑呵呵地说:“你说的对,在下是清沙帮石于,这位是李莫阳,高峰,丁离,陈西柯。”他依次指着拿碗喝酒的汉子、端详酒杯的白衣男子、从未说话的黑衣男子以及那个少年。
“哦!久仰大名,如雷贯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小子孟十九,无名小辈,见过各位。”白发白衣的少年笑眯眯地说。
“孟十九?西北孟王是你何人?”石于问。
“唉!三百年前可能是一家,现在嘛!一个铜板的关系也没有啊!”孟十九叹道。说完又给自己满了一杯,喝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