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过眼神,是她要弄死的人。
明烟看着眼前的女子,有种莫名的亲切感,笑得和蔼,打了招呼。
两人第一次见面,没有多做寒暄,便告别了。
明烟有点不太想放纪清影走,她自幼丧女,纪清影言谈举止之间的那份气质和仪态简直满足了她对女儿的所有幻想,要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已经被找回来还跟自己长得那么像,这股从心底升起来的亲切感都要让她怀疑眼前这个才是她的女儿了。
明烟今天过来也是听说自家儿子痛改前非收了心,就想着过来看看是何方神圣这么牛,能让那个花丛里打滚的混蛋提起裤子,这姑娘眼神好啊,瞧出她家这臭小子是个猪蹄子,治好了这一身家法都治不好的毛病。
明祁的手机铃声响起,瞅了好几眼才接通,“妈,又怎么了?您老一天天的就不能消停点。”
明烟:“你个狗犊子,怎么跟长辈说话呢。”
明祁舔了舔牙,“行行行,那母上大人,您不辞辛劳拿起手机打来电话,有何贵干?”
明烟:“纪清影的事我同意了,你什么时候把我儿媳妇给我领回来?”
明祁啧了一声,扯了扯领带,“得了吧,人家看不上你儿子。”
明烟叹了口气,看破红尘般的语气,“这姑娘眼神好啊。”
明祁:“......“
听君一席话,起码得短寿三年。
明烟还在那边叨叨,“但是你要是再敢像以前那样找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去酒店鬼混,我就打断你的狗腿拧断你的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