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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牧场以前并不叫飞马牧场,大概在五六七八百年以前,飞马牧场的第一任主人,安迪·卡顿,居然在自家的牧场里培养出了带翅飞马,这类马匹更通人性,比狮鹫更让骑士们省心,因此,几乎是毫无疑问的,克莱尔帝国的那一任国主正式任命安迪·卡顿为帝国皇家御马使,领荣誉子爵爵位,并且亲自为牧场赐名飞马。
自那之后,牧场的飞马就成了克莱尔帝国的皇家特供,十年时间,克莱尔帝国就培养出了一个一万人编队的皇家骑士团。
然而,所谓富不过三代,自安迪卡顿之后,飞马牧场丢了飞马培育记载,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直到罗恩卡顿的爷爷那一代,世袭的荣誉子爵终于被帝国收了回去,卡顿家族也被放逐到了克莱尔帝国西边和玛法森林接壤的一个边陲小镇莱茵镇上。
飞马牧场更名为希斯牧场,交给了飞马镇镇长希斯莱杰接管。
“小少爷,天快黑了,我们回去吧!”
莱茵镇,在镇外晃荡了一天的罗恩应老管家瑞兹的要求,往小镇上走去。
“瑞兹爷爷,你说我还有机会回飞马镇去接管飞马牧场吗?”
黑色利落的短发,十五岁左右的少年,身高已经有一米七五,灵动的大眼睛眨呀眨的,眼神中闪过一丝神往。
“只要小少爷努力学习斗技,有朝一日一定能回到飞马牧场的。”
灰白头发的老人看着瑞兹温和笑道。
他从罗恩爷爷时期就做了管家,到现在,四十多年了,罗恩的父亲,再到罗恩,都是他看着长大的,当年,卡顿家族被赶出飞马牧场的时候,整个家族的仆人鸟兽散,唯有这个老管家,为了护住老主人那唯一一点血脉,孤身一人带着罗恩来到了这莱茵镇。
“说不定还有什么其他机会呢?”
少年笑了笑,扭头先行一步,往家里走去。
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一个老人,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哪有什么好的生存手段。
得亏老人家年轻时和罗恩的爷爷学了一首御马的好本事,在莱茵镇,找了个替富户看马的活计,勉强过活下来。
十几年过去,老人的体力越发有限,去年被那富户辞退,索性多少攒了点金币,买了一个小小的卧房,也算是安了家。
不过,老管家心头阴霾,替大户人家御马能挣多少钱,这一年多没了工作,已经入不敷出,如果小少爷再领悟不了斗气或者魔法,那恐怕就得入赘那个富户人家了。
对于老瑞兹来说,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事,当年,堂堂的飞马子爵,怎么可能给一个连爵位都没有的富户入赘……不对!就算是有爵位也不能入赘,飞马子爵当年的荣誉虽然都已经不在了,但是骨子里的高傲还有。
贵族与平民,呵!怎么可能?
即使是曾经的贵族那也是有高贵血脉的!
老人的心思罗恩多少知道一点,不过,罗恩却有和瑞兹不同的想法。
“如果那个富户的女儿能再瘦一点点,真的,如果再瘦一点点,入赘什么的,也不是不能接受。”
在罗恩那个圆圆的脑袋里,活着,比什么都重要,这是他在二十一世纪的心得体会。
曾经和朋友们开玩笑说的什么牙疼天生吃软饭,有时候深夜卧在小小出租房里,未必就没有真正的思考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