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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巴尔扎克和司汤达乘马车约会

1886年德国人卡尔·本茨获得内燃机汽车专利,开始面向公众生产现代意义上的汽车。

但是,在技术条件成熟后,汽车却没有立刻被推广。

究其原因,当然有公众需要适应的缘故,但更重要的是,汽车当时有个强大的竞争对手:马车。

在当时的伦敦、纽约等大都市,马车行业已经形成了一套庞大的产业体系。

据统计,当时仅伦敦一地就养了30万匹马,供应私人马车、出租马车、公交马车、有轨马车等各类交通工具之用。

马车行业的雇员,除了车夫,还有马夫、马车生产商、马厩管理员、马粪清理工等许多工作,这些人再加上他们的家人,伦敦靠此吃饭的人口就将近10万。

伦敦当时虽号称世界第一大都市,但全城也不过200万人。要用汽车替换马车,就要砸掉全城百分之五的人口的饭碗。

更何况,汽车对于马车来说可不只抢生意。

汽车虽然速度快,噪声也很大,外形还很古怪,它从路上驶过,经常会让拉车的马受惊,进而引发交通事故,所以乘惯了马车的市民都视汽车为洪水猛兽。

为了迎合民众的心理,当时的媒体也跟着起哄,米国报纸把汽车称为‘魔鬼的车',欧洲报纸则刊登描绘汽车爆炸场面的漫画,坐车的人血肉横飞,令人惨不忍睹,以此恫吓人们不要乘坐汽车。

在此种情况下,任何一个政府似乎都不会贸然引入汽车。

套用当时伦敦市议会一位议员的话说:‘我们为什么要用这种吵闹、危险的工具为我们可爱的城市招惹一堆麻烦呢?'

于是,从1858年开始,英国率先实行道路交通法规——《红旗法案》:

汽车‘在郊外需限速4英里/小时以下,市内限速在2英里/小时以下,而且在蒸汽汽车前方几米远的地方要有一手持红旗的男人先行,以使人们知道将有危险物接近。'

之后,德、法等国纷纷跟进。如此苛刻的规定,几乎就是禁止了汽车的存在。”

说到这里,王老师指着一张《红旗法案》的图片,让大家感受着当时搞笑的一幕。

同学们不禁唏嘘不已!

这时,有个同学问道:“王老师,既然马车这么厉害,为什么还是败给了汽车呢?”

对呀,既然马车如此厉害,为什么还是败给了汽车呢?

这是同学们都关注的问题,也是王老师今天讲课的重点。

王老师笑着说道:“说起来搞笑,汽车翻身的机会竟然是因为马粪!”

同学们一阵惊讶:

“啊——!”

“什么鬼?马粪——?”

“王老师真搞笑!”

“不是讲相声吧?”

王老师看到大家疑惑不解,于是娓娓道来:

“汽车的这段憋屈历史,为我们揭示了一个道理:

创新是很难被自动推广的,因为它注定要触犯很多人的利益。而最终说服人们接受创新的,也往往不是新事物有多便利,而是老事物的麻烦——尤其是在与新事物对比之下凸显出的麻烦!

令人想不到的是,最后拯救了汽车的竟然是马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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