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家中若私藏铠甲,抄家灭族都有可能,因为冷兵器时代,铠甲的作用是相当大。
古代不是常常有什么万军之中取敌人首级的绝世猛将吗?
这些猛将靠的是什么?
说白了,一靠战马,二靠铠甲,绝世的猛将若身披铁甲,骑乘战马,真真就可以万军莫当啊!
要是没有一副好铠甲的话,只怕一阵箭雨,再猛的将,也得变成大刺猬,还取毛线首级啊?
后来到了热兵器时代,有些国家不禁枪,但是却禁防弹衣,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
言归正传!
李自成一下子得了许多铠甲,他和他身边的猛将都披了铠甲,就连其麾下亲军也是披甲带剑的,很是威风凛凛。
这么一支草根流寇可算看着像正规军了,再加上刑氏连夜绣出来的闯字,还真有几分气势呢!
这个闯字,自然不是闯王的意思,而是闯将的意思。
“李首领!”
郝摇旗粗鲁的道,“俺们好不容易打下荆州了,俺长到这么大,都说不上一个媳妇,俺要去抢几个官小姐当媳妇。”
郝摇旗是李自成路上发现的一员猛将,当时李自成捣了钟祥显陵后,便在纯德山上驻扎休整。
而这郝摇旗居然胆大包天的去偷李自成的马,他倒不是想偷马去卖,他纯粹是饿极了,想吃马肉。
没想到这家伙还有几把刷子,还真就将李自成的马偷着了,杀了!
郝摇旗胆子也大啊,他将马宰杀后,就在李自成驻军附近烧起了马肉,然后大嚼特嚼起来。
马肉虽然是酸的,但是马汤香啊,香气扑鼻的马汤香味引来了李自成的手下贼寇们。
好家伙,自个首领的马被人偷宰了,马尸体都还没有烧完呢,大刺刺的就放在了地上,鲜血淋漓。
而偷马贼郝摇旗则吃的肚皮滚圆,裤腰带都快系不上了。
就这样,李自成手下众贼寇和郝摇旗打了起了,这郝摇旗可真猛,他虽然不懂功夫,但是力气大的吓人。
十几个贼寇硬是拿不下他,后来还是贼寇越来越多,靠着人海战术将他生擒了。
李自成爱惜他力气,这般璞玉浑金,若能好好调教,将来战场上必成一员猛将。
而这郝摇旗也好收服,他也没什么野心,只要有吃的就行,哪怕一块红薯,他都能吃的香甜。
不过人终究会变的,饱暖后便思那啥?
这郝摇旗吃了几天饱饭后,便开始有了更高的需求,他想女人了,他想娶很多很多的老婆。
所以这家伙现在对李自成提起,想抢了官家小姐当婆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