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韩国电影如果按照资金来源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63年-1988年,由于第一版《电影法》比较专制、奇葩,所以韩国本土电影制作经费几乎全部来源于发行进口电影所获得的利润。
第二阶段是1988年-1997年,由于1984年《电影法》的修改和1988年好莱坞电影巨头直接在韩国设立分公司,斩断了进口电影的发行利润,所以这10年韩国电影制作经费大多来源于大宇、三星、现代这些大财阀。
第三阶段,也就是目前的阶段,电影资金主要来源于私募基金(电影发行商和财阀也有,但投入大幅减少)。
原因在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大财阀日子不好过,纷纷收缩了投资,于是本土电影就要寻找新的资金方。
而这时金大中提出了文化立国口号(1998年),并由政府出资设立了中小企业厅,承诺对亏损的电影基金进行补偿,陡然就把电影投资变成了朝阳产业,吸引了众多金融人士的目光。
同时,那些手里有闲钱,但因为金融危机二级市场投资被堵死的有钱人又给他们提供了弹药,于是乎,韩国以电影项目为投资领域的私募基金就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满足了制片公司的资金需求。
这些金融机构的出现一方面让电影投资和制作更加规范化、市场化,逼得韩国电影人不断地学习借鉴好莱坞模式,客观上推动了韩国电影的发展。
但另一方面,它们的出现又让韩国电影陷入了大制作、高投资的窠臼,同时它们也推高了艺人的片酬,带来了些不好的风气,比如陈正北之前对金爸爸说的。
不过他们不知道的是,在03年韩国娱乐产业彻底崛起后,这种风气更盛。
但就是现在这样也让金爸爸气得不轻了,眉头都皱成了川字。
“是哪家公司?!!”金爸爸沉声问道。
陈正北想了想,还是说出了两个字,而这两个字,瞬间让金爸爸哑口了,因为它正是他的大客户之一啊。
见他脸色越来越难看了,陈正北劝道:“叔叔,其实我的建议是,如果泰熙想在这行发展,还是尽快找家经纪公司。”
“哦?”金爸爸收敛了怒气,说:“具体谈谈呢。”
陈正北整理了下思路,娓娓讲道:“首先吧,有了经纪公司,泰熙就能获得他们的保护,同时呢,也能接受系统性的演技训练,因为虽然泰熙的自身条件出众,但演员毕竟还是要靠演技吃饭。”
这当然是真的,而且越是漂亮的女艺人越是要演技,因为别人会过分关注她的美丽而忽略其它东西。
金爸爸点点头,显然也同意陈正北的观点。
于是陈正北继续说道:“其次呢,艺人每天要处理很多事情,所以还需要一个经纪人帮忙打理,而这个经纪人,经纪公司可以提供。”
金爸爸又点了点头,然后问他:“你觉得熙媛当这个经纪人怎么样?”
“啊?熙媛?”陈正北有些惊讶,看了看四周,见金熙媛没在,才说:“我觉得如果她先加入公司学习几年,可能是个不错的人选。”
陈正北这样说其实已经算委婉的了,要是按他内心真实的想法,艺人是打死都不能让亲戚当经纪人的,除非他们真的特别专业。
因为经纪人要处理的事情太多了,比如怎么建立人脉,怎么和制片、导演、编剧打交道,怎么和记者打交道,怎么规划艺人的发展,怎么安排行程,怎么管理服装化妆发型等团队,怎么谈片酬,怎么处理危机事件等等,都是学问。
而这些亲戚普遍不懂得这些,艺人只觉得是血亲,肯定是为自己好,不会害自己,所以投入了信任,岂不知,错信也会被伤害啊。
就拿和朋友相处这种事情举例吧,比如说某天儿时的玩伴找上门,多年未见了,发现她竟然成了明星。
啊呀,还从来没和明星合过影呢,大家都是朋友,来两张吧,我也好在其他朋友面前炫耀炫耀。
艺人没有警觉,亲戚经纪人也没这方面的概念,就想,对啊,大家小时候玩得可开心了,那就拍吧。
于是某天报纸可能上就出现了这样的标题:
震惊!金泰熙青梅竹马竟然是他!
刚刚,金泰熙代言了这个产品!
听起来有些扯蛋吧?不过如果艺人管理不好和朋友的相处,被传绯闻和被侵犯肖像权绝对是妥妥的。
这些内容陈正北没说出来,不过金爸爸也听明白他的态度了,所以他转而又问:“那你觉得哪家经纪公司不错呢?”
这个问题倒让陈正北有些为难了,但关系到金泰熙的未来,他还是实话实说:“其实我没太关注这方面,只是听说Sidus还不错,之前他们是独立唱片公司,现在已经开始涉足影像和平面了。”
金爸爸点点头,捏着下巴,好像在思考着什么。
见状,陈正北想了想,又补充道:“我觉得不管怎样吧,泰熙加入经纪公司的事情虽然急迫,但也一定要慎重,因为有时一些不必要的酒会,可能就是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安排的。”
金爸爸微微颌首,突然问:“牵牛,你觉得我成立一家经纪公司怎么样?”
啊?这么壕吗?不过隔行如隔山啊,从刚才和金爸爸的谈话中他就知道,他是完全不懂这行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