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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四章 爰书贼杀

舍人抱拳深揖,转身就想奔逃。可他才转过身,曹迪便突然暴起,一剑将他刺倒在地,随后又补了一剑,彻底了却了他的性命。

挥剑甩掉血迹,曹迪深吸一口气:“爰书!”

……

时值深夜,楼烦的北城不见行人,李恪在袭杀了两个狱吏之后,小心翼翼避开鲜血,然后横穿大道,顺着西市的亭墙,隐没在连片的里闾当中。

这一手完全超出了曹迪的预料。

他派出的人手翻遍了大道以东的亭里,可依旧没有找到李恪的行踪。

那时候,李恪正蜷缩在北城墙的某一个水缸边上。

古时城墙好埋水缸,且是整个城池防御体系的重要一环。

水缸蓄水,可取来灭火,可用以提神,最重要的是,一旦有人预备挖掘地道偷偷入城,水缸就会以水波纹提醒守军,让他们能够早做防备。

可那都是战时的事情,一旦到了和平年间,水缸就基本失去了作用,只是城墙根上的一个个摆设罢了。

夜间的楼烦城墙如巨兽横亘,城碟上没有巡哨,城墙下无人问津,这样一个荒僻之地,终于让李恪有了短暂的休整喘息的时间。

冷、饿、惊、惧、无依无靠、无路无途,当一切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时候,他反而冷静了下来。

他首先清点了身上所有的物品。

一件烂了袖子的血衣,一把手弩,三十枚弩箭,一整卷关于官奴案的情报线索,金袋里有十四镒金,除此之外,还有他一直贴身带着的,已经染了血渍的墨翟遗书。

这就是他现在全部的家当。

楼烦城的人口虽然不多,但几千人总归是有的,这其中务农的,经商的,做工的,为官的,还有与人做隶臣隶妾,官家奴隶,以及无所不在的更卒。

一旦天光大亮,整个楼烦无处躲藏,他身着血衣,必然会被热心市民锁拿归案。

抓贼如杀敌。

一个他就是一级爵位,十四镒真金!

不幸中的万幸,眼下不过牛羊入时,距离天色放亮,尚有几个时辰可供他安稳筹备。

李恪闭着眼睛思考对策,不一会儿,眼中已是一片清明。

他抽出一盒弩匣,慢条斯理解下手弩,上弦,再束回去。

这是他现下最可依仗的利器,手弩飞蝗。墨家为他改造这件杀器的时候,大概不会想到他真会拿它杀人,而且杀的还是县狱的狱吏……

不可多思啊!

李恪教训了自己一嘴,站起身观察一下周围,蹑手蹑脚,翻进了最近处的里垣。

这座里的规模比苦酒里小上一些,夜深之时,一片宁静,偶尔可以听见狗叫,但更多的,只是腐萤明灭,夏蝉嘶鸣。

这里的家家户户都看不见灯火,乡里们的外院停着满载容器的板车,看情形,大概是已经备好了明早的水,拖着疲惫的身躯沉沉睡去了。

李恪欣赏着专属于城池的奇景。

里内为村,里外是城,夜市达旦,日落里息。墙外的喧闹与墙内的静谧,恍若是两个世界的交界。

称职的监门会在夜间巡视,称职且富裕的更会让自己的隶臣与自己一道巡视,而不称职且富裕的,大概会让隶臣自己巡视……

总之,看似没有人声的里巷,必然有精干的人手在巡游。

李恪不知道他们在哪儿,所以猫着腰,以近似攀爬的姿态,贴着院墙,穿过一条又一条里巷。

他需要一身新衣。

新衣必须是深衣,如此才可以藏得住手弩,大小倒是无所谓,他在秦人当中算不得矮,六尺三寸,足够穿下大部分人的衣服。

只是深衣并不是每家每户的必备。

闾左贵人日常深衣,但按照苦酒里的经验,那些家庭不缺房舍,不短金钱,多数都会蓄奴在家,少则十余,多则二三十,万一出点什么差池,李恪连逃的机会都没有。

闾右的情况就好很多,因为房舍不足,哪怕像李恪这样特别,特别,特别,特别有钱的人家,蓄奴也不会太多,若是挑个一宅之地,臣妾更是稀有的物种。

可太穷了又不行……

闾右之民以深衣祭祀,但真正的穷人,穿着裋褐也一样去敬告祖宗,祈求运转。

所以他需要找一家不太穷的闾右,而这一点判断起来恰恰很容易,只需要找到瓦房。

瓦房昂贵,盖的起的家境都不会太糟,这种家庭备一件深衣,分所应当。

譬如说眼前这间。

他深深叹了口气,旁顾左右,站起身子:“不挑了,就这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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