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又是个大大的晴朗。
群鸟秋藏,鸿雁南飞,凉风漫卷着枯叶败草,天地间满满都是忙碌的景象。
李恪扒干净豆饭,摊开书卷,心不在焉地抄写着《曲礼》,耳朵支棱着,也不知在等些什么。
恰写到“礼尚往来”,院外传来了破锣似的呼唤:“恪,该起身了!”
“我来了!”他飞也似抄完这句,搁下笔,麻溜地离屋穿鞋,迈开大步,推着车出了院门。
等在院外的是一个少年,同他一样穿着白色的裋褐,手上也推着一架板车。
少年叫陈旦,家住在李恪左邻,生得浓眉大眼,阔口隆鼻。无论从唇角柔软的黄须,还是脸上未脱的稚气来看,他的年岁都不大。
可这样一个少年却有七尺的身长,满身的肌肉撑起裋褐,勾勒出虎背蜂腰,再配上黝黑的皮肤,一动一静自有气势伟岸。
秦朝成年男子的身高少有超过七尺的,像李恪这样能在十三岁就长到五尺九寸,于同龄人中已经算得上鹤立鸡群。
旦更是绝对的伟丈夫,每每和他站到一处,李恪都会觉得挫败。
这才是天生的猛将胚子!
猛将胚子爱笑,看着李恪走近,旦笑起来,五官随着笑意舒展,不多不少露出两颗雪亮板牙。那模样憨憨的,转瞬就把周身的气势败了个干干净净。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开心的时候要瞪眼,莫要笑!”李恪捂住脸,声音里满是痛惜。
可惜他的话毫无价值,旦咧开嘴,笑得愈发憨实:“我本以为你今日起不得身。”
“笑话,当我是那种文弱的书生么?”李恪反唇相讥道,“君子有六艺,曰礼、曰乐、曰射、曰御、曰书、曰数也,我六艺皆通,岂是一日农活便撂得倒的!”
“恪,御说的是驾马车,推板车那不叫御……”
“闭嘴!”
苦酒里的田亩垦在治水之畔,就在出里东北约莫三里的位置。
虽说距离不远,可这三里路却并不好走。
正所谓农人打谷兽养膘,深秋时节想要收成的不止有人,还常有古恒山崇山峻岭间的猛兽渡过治水,在原野中游荡觅食。
每年都有人被野兽袭击的事发生,所以为了安全着想,乡亲们历来结伴出闾。
这也是为什么李恪再着急试验镰刀的功效,也要等旦一起的道理。
旦从小和他一起长大,亲如兄弟,又兼高大强壮,十二岁时就有过徒手杀狼的壮举。现如今一十有六,连山熊都敢一搏,是打着灯笼都难寻的极品保镖。
两人推车走出闾门,沿着小道去向田地。
“旦,你该傅籍了吧?”
“岁首年初便去。翁说要与我一道在一月践更,如此二月归返,不误农时,里典也允了。”旦没精打采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