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来落魄的约翰,居然拿出来一枚金币,购买“深蓝葡萄酒”,这不得不让人惊讶。
不仅是这位是熟客,其他熟悉约翰的人也都露出了惊讶之色。
那些端着就盘子,既做酒侍又做皮生意的女人们则是纷纷以大胆炙的眼神看向约翰。
这就是金币的魅力。
约翰一下子成为了整个酒馆的焦点。
约翰则是端起了红酒轻轻的摇了摇,然后闻了闻最终喝了小口,喝完后,他英俊的脸上露出了陶醉之色,不知道多少年没有喝过这么高档的葡萄酒了。
片刻之后,约翰才容光焕发的回答这名熟客的问题,说道“一位大人物支助了我一大笔金币,让我安顿下来写我的诗歌,要知道诗歌这种高雅的文学,没有安定的环境是写不出来的。”
约翰的脸上上散发着诗人的气息,一瞬间就高大上了起来。
但是知道吟游诗人是什么货色的客人们却是撇了撇嘴,在心中想着。
“这老约翰撞了大运,不知道哪里绑了一位贵妇人,这才能这么阔绰。至于支助一大笔资金,不过就是包养费而已。”
不得不承认,酒客们的心中是有一丝丝妒忌的,有人靠体吃饭,有人靠脸蛋吃饭。
而往往靠脸蛋吃饭的人,活的会更滋润。
约翰看着四周投来的羡慕妒忌恨的眼神,心里边有一些飘飘然了,多少年了,他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了。
真是舒爽啊。
约翰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压下了要飘起来的心思。因为他终于想起了正经事了,约翰装作很平淡的说道“先不谈这件事了,最近奥兰治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你们知道吗?”
“什么事?”约翰成功的吸引了酒馆内的客人们的注意,此刻有一位客人不自的问道。
只有老板一个人不动声色的在吧台后边,用布擦着酒杯,尽管酒杯已经很干净了,但他还是擦着。
老板知道约翰的本职工作是吟游诗人,吟游诗人从字面意思就很清楚了。
吟游,诗人。
一张嘴游走天下,靠着一张嘴生活下去,或落魄,或飞黄腾达,诗人只是****。至于被包养,更是最近几十年才流行起来的。
早年的吟游诗人,是靠嘴巴吃饭的。
老板看着约翰进入酒馆后的举动,便知道约翰要做什么。不过他是无所谓的,反正酒馆只要有客人,就会成为消息集散地。
宣传事,打探报的好地方。
约翰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大名鼎鼎的秋风盗贼团被人给覆灭了,要知道这支盗贼团可是声名赫赫的庞大盗贼团,首领是一位叫做奥米马的高级骑士,听说距离大骑士只有一步之遥,麾下更是有五十多位中级骑士,一百多位初级骑士,还有两位巫师先生。”
约翰用一种夸张的语气,绘声绘色的说道。
老板擦杯子的手停顿了一下,作为一位消息通,他知道这个盗贼团,他肯定约翰自己提升了秋风盗贼团的实力。
据他所知,秋风盗贼团虽然也是奥兰治境内的大型盗贼团,但是实力嘛,应该是处在中下游。
没约翰说的这么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