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在一两米的近距离中,手枪的作用还不如一块板砖来得大,但那东西的威胁程度不一样啊!
搞不好了来个歪打正着,他周朗的小命就撂在那黑人的手中了。
还好他是胜利者。
把枪别在随时可以抽出来的上衣口袋里,周朗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
回到桥洞中,裹着那些硬纸板,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那可真是丢人丢到国外了。
可是该做些什么,怎样才能过上体面的生活,他还是没有什么头绪。
溜达着,他不知不觉的就走到了一家理发店门前。这理发店可不一般,挂羊头卖狗肉,实际上干的事卖酒的活计。
周朗今天小发了一笔,喝杯酒的钱还是有的。理发店里有一个小门,是通向后面酒吧的通道。
门口站着一个壮汉,扫了一眼他并没有太在意。因为缉私的警察,肯定不会是一个黄种人。
推开木门进入酒吧里面,就会看到一副群魔乱舞场景,这里什么人都有,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所有人手上都拿着一杯酒,享受着饮酒带来的快乐。
周朗坐在吧台处,要了一杯啤酒,默默的喝着。
其实他也不是说真的想喝酒,而是因为禁酒令的缘故,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法案。
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
这硬生生的把喝酒这项很平常的事情,变成了一件很刺激的事情。出于找刺激的心理,周朗也很愿意喝一杯的。
不过,只喝了一口,他就有些后悔了。这啤酒的味道着实不怎么样,口感很一般。也不知道这酒吧老板,怎么会进这种酒?
还没等他朝酒保发问,不远处两个华人的谈论,让他打起了精神。
一个手里拿着一摞单据的瘦猴说:“大哥,22街的5个酒吧,都不进咱们的货了,咱们一天就损失100多桶呢!”
那个地中海发型,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闻言皱了皱眉头,“又是那帮黑手党?”
瘦猴点了点头,“就是他们,那帮孙子,人也忒多了,弟兄们没有您的命令,不敢上,只好先撤了。”
这么说其实还是给他们脸上贴金了,实际上那些小弟们一听是黑手党的人来了,像吓坏了的兔子一样,忙不迭的就都溜了,一个比一个快,差点把他撂下,给人家揍了。
中年男人倒也知道手底下这帮人的德行,才安逸了几年,灯红酒绿的就丧失了拼搏之心,这让他不由得重重叹息了一声。
黑手党厉害吗?
说厉害也厉害,在美利坚,凡是有黑帮的地方,就一定有黑手党的存在。
不过,他们也没有想象的那么恐怖,因为这些黑手党也不是一体的。他们就像一个个联邦式的,每个帮派都有每个帮派的利益。
名义上是一体的,实际上是各怀鬼胎,根本不可能将所有的力量集中起来。
要不然,这芝加哥贩卖私酒的行当,早就被那些黑手党的家伙一统了,哪能轮得到他们这种三流帮派混口饭吃。
PS:写的还是七八十年代的美利坚,有部分架空元素。这里的设定我做了一个改变,那就是这条禁酒法令一直没有被废除。
虽然有些不太合理,但相对来说也比较不错了。要不然酒变成另一个d字开头的东西,就会让这书有些变味儿了。
另外你们可以猜猜我写的是哪部电影,圆形人物很有传奇色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