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明星画风不对正文卷第668章为春节档做宣传原本孙建奇的团队确实抱着骑驴找马的想法,想先在国内站稳脚跟,然后看情况再决定要不要换去更好的特效公司。
只不过,等《无间道》在国庆档狂揽36亿票房。
孙建奇忽然意识到一件事,他根本不是骑驴找马,而是进了一家实力和潜力都强得夸张的公司。
现在的情况是,星云特效已经有了国内最强的特效软硬件基础,欠缺的只是稳定的特效师团队。
在电影制作水平上,《无间道》已经用横扫金樽奖告诉他,只要方醒想要,就没有拿不到的。
《无间道》票房36亿,其中片方可以拿到分账票房就差不多13亿。
当然,这13亿票房要按照投资比例分给几家参与了投资的影视公司。
其中,方醒个人在《无间道》里的收入是男主角2500万片酬,加上导演7%分成。
所以,方舟文化还是拿大头,总营收将近10个亿。
也就是说。
星云特效去年烧掉的3.5亿,《无间道》一部电影就能三倍赚回来。
孙建奇看到《无间道》之后,才明白方醒为什么那么有魄力。
实在是方舟文化的电影、电视剧盈利太恐怖了。
而且,随着《无间道》的爆火,电影里几位方舟文化的演员,确实人气暴涨,咖位飙升,代言、商务活动的质量和价格同样水涨船高。
后续带来的经济收益是持续性的。
这还没有算《无间道》网络上映的收益。
《无间道》上映两个月后,在12月分已经全网上映。
不过网络上映的回款时间是三个月,目前这笔营收还没有入账。
可以预见,《无间道》的网络票房也不会低,至少也是几个亿的盈利。
因此。
孙建奇在发现《无间道》票房强势的时候,就已经和团队商量过,想要续约了。
甚至,他们已经开始担心方舟文化不肯续约。
也因为这个原因,孙建奇不敢表现得太主动。
谈判是一门很深的学问。
孙建奇和他的特效团队,加盟公司,其实说到底,还是希望拿更高的薪水,更优厚的待遇。
特效师也是要吃饭的,薪资肯定是谈合同的第一要素。
而在谈判桌上,如果其中一方没得选的时候,势必会处于谈判劣势。
之前一个月,孙建奇是想谈续约,但又不敢太主动,只能忍着,偶尔和程宏儒透透风。
结果,他得知了程宏儒正在和国内一些顶级的特效师在接洽。
程宏儒也不隐瞒他,坦言星云特效这么大的公司,不可能因为某个团队离职,就停止运行。
孙建奇因为短期合同的原因,可以带他的团队随时离开。
但是,程宏儒不行。
他是星云特效的总裁,不可能离开。
况且,现在星云特效的软硬件实力已经达到了国内一流水平,除非他脑子被驴踢过,不然不可能离开。
因此,程宏儒虽然和孙建奇私下交情不错,但在利益上,他和方醒是站一起的。
程宏儒不隐瞒孙建奇,接触其他特效师的事情,但也不会因此而停止这项工作。
如果只是这样。
孙建奇还是有得选的,可以去其他特效公司,少一点自主权,但待遇不会差。
可是,其他特效公司,肯定不会按照他的想法来发展公司,到时候他就只是特效公司里的一名特效师。
直到他看到了《哪吒之魔童降世》的成片,他才意识到,在这个事情上,他已经陷入了被动。
《哪吒之魔童降世》安排在春节档上映,也就是下个月的事情。
宣传活动已经开始,成片也已经制作完成,开始送去给全国各大城市的电影院。
电影的拷贝都是在公映前,就送到全国所有电影院的手里。
不过,这些拷贝都是加密的,密钥要在公映当天才起效。
而且,密钥在下映的时候就会失效,只有需要延期的时候,密钥才会延期。
因此,《哪吒之魔童降世》的成片早就已经出来了。
星云特效和星云动画,本身就有很多业务往来。
甚至这部动画电影里很多特效是星云特效进行制作的。
所以,孙建奇是能看到成片的。
他看完成片之后,感觉这部动画电影,票房不会低。
孙建奇干了这么多年特效师,对电影很了解。
不说眼光百分百准吧,但百分之八十肯定是有的。
所以,他觉得《哪吒之魔童降世》的票房很可能会爆。
再加上方舟文化的动画电影,是有先例的。
前两部动画电影,票房都超过了20亿。
这一次的《哪吒之魔童降世》,至少也是20亿起跳,如果口碑好的话,票房可以非常高。
孙建奇现在很想在《哪吒》之前就把合同签了,等到《哪吒》上映,一旦票房表现好,到时候他就更被动了。
以现在的方舟文化和星云特效的实力,软硬件都是国内一流水平,电影制作水平又是强的离谱。
更难得的时候,星云特效算是一家新崛起的特效公司。
这种公司,软硬件实力强,潜力大。
顶级特效师过来,就机会独当一面。
再加上方醒舍得砸钱,只要现在孙建奇敢带人离开,有的是特效师愿意加入星云特效。
一年前。
方醒需要用宽松到几乎没有限制的合同,来聘请孙建奇。
一年后。
已经不需要了。
因此。
这次开会,谈的合同是标准特效行业合同。
方醒没有故意压低待遇,带也不会再给特殊待遇。
其实,孙建奇这个团队,加入星云特效,而且拿的是特殊待遇,多少会让星云特效原本的员工有怨言。
为此,方醒让程宏儒给星云特效原本的员工升过一次薪资等级。
现在,星云特效已经完成了软硬件升级。
要续约的话,那就是标准合同。
关于合同的谈判,方醒不需要亲自参与,有公司的专业部门负责。
合同大方向是确定的,按照行业标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