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谁都无权指责。当然爱的选择谁也无从干涉,黑且壮,最爱。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很明显在这方面黎慕白是行家,就连活了两辈子的男主都只能是甘拜下风,如果自己上辈子在这方面有所研究,再不济去过两三次私人会所,也不至于今日成了听众,完全没有自己发挥的余地,很遗憾,任何时代都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借一句古人的话,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
男主身份特殊,所有的人与事都是围着他转的,王不死岂能让一个小龙套抢了戏,轻轻咳了几声,只是,好吧,很明显黎慕白正处在兴奋点,而且日常生活中也没有人敢打断他的话。王不死的爱错付了。
“兄弟,我跟你说,去威士忌大酒馆找姑娘,不要找那些白皮肤蓝眼睛的,”黎慕白分享自己多年积累的经验。
好吧,女人的话题永远是拉近关系的杀手锏。
听到黎慕白的建议,王不死有些不了解,女人不都是希望找黄色皮肤以外的种族嘛,男人也应该效仿之,为什么黎慕白会挑食,这很不符合逻辑。
“为什么”?终归忍不住好奇,王不死询问。
酝酿了一番情绪,愣是没有眼泪流出,这也许就是纨绔的烦恼,生活中没有伤心事,“曾几何时,我黎慕白也是松江府风云人物,床上战斗从来都没有输过,可是在威士忌大酒馆小生遇上了对手,一位白皮肤蓝眼睛的番邦蛮夷,十战九输啊,呜呜呜,丢人了啊”。
“咳咳,黎公子您与番邦蛮夷战斗能有如此战绩已经很强了”,王不死打心眼肯定黎慕白的功力,毕竟在自己那个时代,还没听过白皮肤蓝眼睛的女人有过对手。除非是昆仑州来的。
“呜呜呜'终于情绪到位,黎慕白流下了屈辱的泪水,“胜之不武,胜之不武,有损读书人气节啊,那一次我是吃过药的”。
“药神医的药”?
"是的,也只有药神医的药才能留住男人的尊严"。
好吧,药不死真乃男人的救世主,女人的知心人。
“与其自卑伤害自己,不如去伤害别人,黎公子,你已经很厉害了,我相信,在松江府难有与之匹敌者”。
想要成为海王,池塘里养满各种各样的鱼,首先就要有一副好肾啊,王不死决定从明天,不,从现在开始就开始养肾,为了自己三位如花似玉的媳妇,保温杯泡枸杞必须每日安排。
“不,大人,您的眼光短了”黎慕白摇摇手指,“成为大明帝国的最强男人才是小生为之奋斗的目标”
虽然我是人,但我的怨气一点都不比鬼少,这是不是井底之蛙与空中雄鹰的区别,而自己恰好是那只蛤蟆。
王不死的嘴角不停的抽动,六百章了,老子还是童子鸡,丢人啊。
“松江府已经没有敌手,小生准备年后就去应天府,一边温习备考,一边向整个京城的男人发起挑战,”
“这算不算是一个人得罪了一个城,自己要不要告诉他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京城那可是高手如云啊,例如刑部尚书,还有那个李进诚,当然了还有许多没有名气不喜欢人前显圣的高手”,王不死想到,不过很快王不死就释然了,黎慕白走了,自己在松江府岂不是可以成为榜首,虽然没用过,但自己有信心,好吧,老虎不在家,猴子称大王,自己有些不道德了。
“咳咳,本官祝福黎公子如愿,胜利凯旋”。
“哈哈,借你吉言,借你吉言”小人得志的笑容出现在黎慕白的脸上,当然了,强悍的男人配得上自信的笑容。
“黎公子天色不早了”王不死指了指外面的天色,“黎公子还是早些回去吧,坐在地上也对身体痊愈有影响”。
“认识大人正是人生快事,这样,到威士忌大酒馆咱们喝一杯”。这么早回家,黎慕白很不适应。而且有如此一位拿得出手的听众,黎慕白也是感觉倍有面子。
喝一杯没问题,可是王不死担心后面还会有不健康的娱乐项目,身为正义的男主,道德楷模,这种伤身伤心伤神的娱乐节目王不死不屑为之。上辈子的包厢里的公主自己都懒得搭理,人家可是公主啊,身份何等的尊贵,啊,你说什么,哪里的女人都叫公主,哦,老王没去过不知道。
“黎公子,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美酒会有,姑娘也不会跑,可是你的身体,小神医可是多次叮嘱戒酒戒色,”
王不死劝道,王不死希望黎慕白能够成为第一位每天按时回家的读书人,读书是很辛苦的,晚上就不要彻夜苦读了。
“哎,长痛不如短痛,忍忍吧”瘸着腿也会影响战力,黎慕白也不想打破自己与同族女性零败绩的记录。“梅文化,梅素质,扶少爷我起来,咱们回家”。
身为奴才两人是没有随意开口说话的权力的,一直默默的听着少爷的辉煌往事,他们打心眼里为少爷高兴,也为拥有如此优秀的主子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听到少爷的招呼,为了防止压断少爷的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腿,两人小心了很多,来到黎慕白身边,两人开始蓄力,
额,好吧,黎慕白太过庞大,两人竟然很费力。
作为朝廷衙门,存在的目的就是为百姓服务,见状,王不死急忙吩咐李二狗三人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