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说,弗兰克一边将厚厚的一摞《提坦脊索动物》和《小说月报》交给莉莉丝,道:“万磁王的《冰与火之歌》在《小说月报》上的连载只有两期,所以你可能要失望了莉莉丝。不过你可以看《魔戒》,布克家族已经和埃里克签约了,可怜的瑞德家族,希望他们能够找到万磁王,如果被布克家族先一步找到万磁王的话,他们将彻底被布克家族踩在脚下。”
莉莉丝有些诧异地问道:“布克家族也在寻找万磁王?他们不是已经有埃里克了吗?”
弗兰克轻声道:“像这样优秀的小说家,谁会嫌多呢?如果我能找到万磁王,他愿意跟我签约的话,我甚至愿意为了他创办一本刊物。现在在《冰与火之歌》粉丝的眼里,万磁王就是第二个LA!看看杰尔马吧,在那之前他被誉为九百多年来《冰与火之歌》最好的续写者,可是当万磁王横空出世后,他的文字被读者们骂得狗血淋头,贬得一文不值。”
“九百多年来,《冰与火之歌》都属于布克家族和他们的《提坦脊索动物》,可现在时代变了,谁能拥有万磁王,谁就能拥有《冰与火之歌》的下一个时代,他才是真正决定《冰与火之歌》的归属的人,他的笔尖所指之处,就是《冰与火之歌》的粉丝们聚集之地。埃里克的《魔戒》就是最好的例子,在此之前谁能想象《提坦脊索动物》有一天会连载《魔戒》?而现在,《魔戒》的粉丝有一大半都跑到了《提坦脊索动物》那边去!”
弗兰克舔舔嘴唇,继续道:“最近的两个月,《小说月报》的销量下滑了百分之七十,《魔戒》粉丝们纷纷弃他们而去。现在的瑞德家族就站在悬崖边上,距离跌入万丈深渊只有一步之遥,而布克家族距离登上山顶也只差最后一步,这一步就是万磁王,谁能找到万磁王跟他签约,谁就是最后的胜利者。”
他有些激动道:“一个作者决定提坦大陆两家最大出版商的生死,像这样的事真令人激动不是吗?像这样的事已经多久没发生了?或许应该追溯到LA和格林时代。”
莉莉丝翻阅手中的杂志,脸上始终带着笑容,这上面的《魔戒》和《冰与火之歌》的稿子她早就看过,事实上寄给布克家族的每一份稿子,她都是第一个读者。她只是喜欢看到主人受欢迎的样子。
还有什么比看到自己崇拜喜欢的作者受欢迎更令人感到欢喜的事呢?如果有的话,或许就是作者刚好就是自己爱的主人。
说话的同时,随弗兰克一起来的工人们把马车上的书全都搬进了古堡,各种各样的书堆在角落里,少说有数百本。
李昂掏出魔杖对着这些书轻轻一点,一本接一本的书先后飞起,书页不断扇动好像翅膀一般,扑棱棱地飞向二楼书房,与此同时,另一些书从书房内飞出,飞至李昂身前,静静悬在半空中,像是一队等候发号施令的士兵。
每一本看过的书李昂都会在上面留下自己的魔力标记,一是为了防止书籍遗失,二是方便在这种时候整理,为新书腾位置。
弗兰克突然兴奋道:“李昂,你是要把这些书送到地下室去吗?需不需要我帮忙?”
李昂摇摇头道:“不用了,谢谢。我和拉克两个人就足以。”
弗兰克哀求道:“这里可是有好几百本书,你一定需要一个帮手的对吧?我保证不会弄坏你的书的。”
“你其实只是想参观我的藏书吧?”李昂看了弗兰克一眼,这家伙和自己一样都是个狂热的书籍收藏爱好者,自从有一次让他进了地下室后,他就一直对地下室中的藏书念念不忘。
被点破了心思的弗兰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李昂转身朝地下室走去,悬在半空中的书籍纷纷转弯,排成队跟在他的身后。
“如果你想看的话就来吧,拉克,过来帮我一下好吗?”
“没问题,李昂大人!”
拉克和弗兰克立刻跟了上去,来到地下室后,看着地下室里海量的藏书,弗兰克又是惊叹又是羡慕道:“上帝啊,这里简直就是天堂,这里有多少本书?一百万吗?我记得上次我来的时候那边的书架还是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