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龙,一路珍重。”蜀国蜀都外,刘备郑重的说道。
刘备穿着十分郑重的君王的服饰,只有在平日里面朝议的时候他才会穿着,以及各种正式的场合。不然的话,他还是喜欢穿上那一身让他觉得无拘无束的日常服装,与那双他自己编织的舒适草鞋。
不过现在,不管多不喜欢正式的穿着,他都必须穿着这一身衣服。因为在他面前,他的大将,他的士兵们要出征,去面对着一场战争,他自然不能够随便去对待。
“多谢主公,子龙定将凯旋而归。”面如冠玉,有如谦谦君子般的赵云抱拳。
他站在那里,有如一块温润的玉,面容柔和,让人丝毫看不出来他是一名百战的将军。包括现在身穿的一身银甲,透露出来的也是文质的气息多过杀气。
龙胆枪背负在背上,枪头微泛着一丝血色,那是长久的杀戮,属于人的鲜血沁入了枪头导致的。可不仔细看的话,也看不到枪头的这点不同来。
可以说有怎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武器。龙胆枪有如他的主人一般,龙潜于渊,是风平浪静,也可以腾跃九天,兴风作浪。
现在无疑是龙潜于渊的时候。
赵云的身边则有一匹神骏的白马在,毛色雪白,浑身没有一丝的杂色。它打着响鼻,时不时的蹭着赵云,像是在撒娇一般。
坐骑是白马,让不知道赵云的人看到,只怕会以为这个书生是在找死。自古以来,没有人会骑乘白马上战场,包括那些百战的猛将都很少骑乘,连一军统帅都是尽量选择其它毛色的马匹的。
不仅因为白色不详,还因为白色无比的显眼,在战场中很容易吸引到其他人的注意力,成为众矢之的。更别说其他人骑乘的都是其它毛色的战马,只有你骑乘着白马,无疑会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
不管你的身份是不是高,只要是最为独特的那个人,几乎敌人一致的都会选择先杀了再说。
骑乘白马的要不就是找死的,要不就是想死的,再加上赵云的容貌,气质,十分具有欺骗性。
这样想的人,这样去做的人,都成为了赵云的枪下亡魂。直到死的那一刻,他们都不敢相信,这样一个有如书生一样的文质男人转眼间却会化成一团死亡风暴侵袭而来。
赵云身后,是三千名满编骑兵,此刻都站着,身穿着制式的银甲,甲胄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在他们的身旁,是清一色的白色的战马,一样的毛色雪白,整整三千匹战马!
同一种毛色,同一种在外人看来十分不吉的白色,一同出现的时候,场面是震撼的,要是上到战场这样的组合势必会占据所有人的视野。
大雪龙骑,蜀国倾一国之力打造出来的强力骑兵,可以与魏国的虎豹骑一较高下的一支骑兵,以其颜色得名大雪,以及作战风格,主将之名,得名龙骑。
大雪龙骑不只是由赵云担任主将,副将则是姜维出任,两人都属于顶尖的统军将领。由两人带领的大雪龙骑,战绩辉煌,战力无匹,是大陆闻名的一只强军。
至于战甲的颜色,马匹的毛色,出现在大雪龙骑的身上完全不是什么问题。白色,代表着一种誓死决战的决心,是大雪龙骑的骄傲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