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
火炮就是战争的产物,自然可以用于真正的战事。
对此,沈轩给出笃定的回答。
又是一杯酒举起,黄统一饮而尽,放下杯子说道:“那公子为何不大量生产火炮,而后上交朝庭,让朝庭用于边关战事?”
“没钱!”沈轩回答的干脆。
又补充道:“我是举人,刚中的,囊中羞涩!没那么多钱,这一门火炮造出来,少说要三千两银子,我是借了狼族的人,还有刘江的铁矿,这才勉强造了四门。”
“而且,眼下的火炮太过笨重,如果不加以改进,就算是拖到战场上,也只能被人围着打。”
“火炮讲求射程,精准度,还有机动性。”
“越灵活,越能有效杀敌。”
分析的几点原因,听得黄统连连点头。
“以公子之见,如何都能提高机动性?”
“换轮子。”沈轩回答。
“行,今天此事不再谈,待公子改进之后,我会奏请圣上,订你的火炮,还有炮弹,还有火药,银子不是问题。”
沈轩自然相信,与常老一同过来的人,自然不会信口开河。
这时一只鸽子飞了进来。
落在常老的胳膊上,常老认真取下鸽子腿上的信,说道:“圣上的旨意说,要把郎族安置在洛霞山对面草场上,那片草场方圆数百里,以后就归郎族所有了。”
沈轩分明看到,常星寿取下的信上一个字都没有。
难不成圣旨是无字天书?
不过,沈轩并没有多问。
他不想卷入朝中之事,勾心斗角,太心累。
不如当个逍遥小举人。
明年京试,沈轩都不打算去了,对于眼下的举人身份,沈轩很是满足。
李元岚得知这个消息,当即带着族人出发,去往他们的应许之地。
临行之时,李元岚特意来找沈轩,他对沈轩说以后只要沈轩需要帮忙,只管找他,他义不容辞。
沈轩计划好了,以后要大批量的制造火炮,郎族之人还得出马。
郎族之人走后,常星寿与黄统也离开沈轩的家。
终于清静下来。
沈轩打算睡上一觉,这时常星寿去而复返,交给沈轩一封信。
直觉告诉沈轩,这信还是三公主写来的。
打开信之后,果不其然,依旧是三公主卫思君绢秀的字迹。
“公子中举,真乃天意,不过也在意料之中!父王识人,得知公子大才,故破格录取,有一事相告公子,父王前些时日微服出访,好像要去你们云弈县,有可能会去拜见常老……”
我尼玛!
沈轩读到这里,不由打了个激灵。
黄统难不成是当今圣上,他说是常老的侄子啊。
不过,常老是圣上的老师,卫朝尊师重道,讲求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说是侄子也可以。
我去!
不会与圣上见过面了吧?
假如黄统真是皇上,那他还给自己推过车,这事以后说出去,够沈轩炫一辈子。
如果有机会,沈轩还想再见黄统,当面问个明白。
“好啦!”
沈轩在心中告诉自己,不要再去想了,就算黄统是当今皇上,自己也没有说不得体的话。
随他去吧。
接着看三公主的信。
“……公子知否,京城虽好,却很是无聊!二姐天天缠我,想我带她出宫看戏,可我早就看烦了,如若公子又有新作,还望公子与来信一并寄来。”
落款思君。
与三公主卫思君书信往来,这倒让沈轩认识了不一样的黄三。
他来至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