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朱高炽的保证,陈洪顺彻底的放下心来,深吸一口气后。对着孙志平使了个眼色。孙志平心有灵犀的点了点头,转身去拿他的工具包。
“殿下,我需要棉花,还有烈酒!”陈洪顺对着朱高炽说道,又看了一眼病人然后加重语气的说道。“我需要大量的棉花!”
朱高炽点头点头然后冲着李顺示意了一下。李顺立刻会意找人去拿陈洪顺需要的棉花和烈酒。
“任彦勇你赶紧去回春堂,把我们所要的蛆虫拿过来!我们得把他的烂肉给去除掉!”陈洪顺看着那碗大的毒疮,心理压力很大。虽然朱高炽说过把他医死了跟他们无关。可话是这样说的,陈洪顺可不敢把他当真。
当把他所需要的东西准备完毕之后。陈洪顺开始有条不紊的安排了起来。先让孙志平去王府的厨房用人身熬吊命汤,然后用烈酒洗手,待手风干了之后徒手将李顺准备的棉花捏成团,随后又拿起一柄形状貌似柳叶一般的利刃,看起来就跟后世的手术刀一样。放在另外一罐烈酒之中,很显然陈洪顺虽然不清楚细菌微生物概念。但常年来外科手术的经验,已经让他摸索出了消毒的概念。
在他做准备的时候。任彦勇用方巾裹满棉花蒙面,用镊子夹着棉花放入烈酒之中等浸满烈酒之后,小心翼翼的清洗创面上的污渍。
等任彦勇将病人后背上面的污渍全部清理干净的时候。陈洪顺拿起手术刀干净利落的划开了不断冒着脓液。甚至已经变成乌黑的脓包。
一股乌黑色的浓液瞬间喷涌而出,腐烂的气味瞬间充斥着整个房间。陈洪顺的动作非常的快。在脓液喷涌而出的时候。手中多出了几根三棱针,宽大的一面插进脓包,任彦勇立刻拿出几个大碗放在针尖。
脓液立刻顺着三棱针流入到碗中,看道这一幕站在一旁的朱高炽差一点就要吐出来。嘴巴前的棉花再多也挡不住这要命的味道。
设身处地的想想就明白了,当年朱允炆面对这种味道。非但没有害怕也不觉得恶心,而是直接用嘴去吸朱标伤口上的脓液。
面对这种情况,朱元璋不感动才怪。至少朱高炽认为让他去吸这玩意。他绝对不去,在他眼中跟吃屎差不多,这太他妈恶心了。
可偏偏朱允炆能行,也正是他的这个举动成功的挤掉了他弟弟朱允熥的位置。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皇长孙!
朱高炽想到这一幕,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朱允炆这个家伙实在是够狠。不过按照历史上记载,得了背痈的人。伤口非常的疼,就连朱标这种狠人都号呼不绝口,以朱高炽的了解,就算当场把朱标的手给砍了。朱标人眨一下眼睛都算朱标输!可见这种病对人的摧残是多么的严重。可眼前这家伙居然一点动静都没有非常的安静。
于是朱高炽忍着恶心,对陈洪顺询问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