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
天顺三年。
霸州。
永阳县,县衙。
“这只母羊是草民买来的,养在家中已经有三个多月了,而这厮却是说这只母羊是他的,这分明是在贪草民的羊,大人,请您一定要为草民做主啊!”
“你......你,你分明是在胡说八道,颠倒是非!这羊明明是我的,怎么可能是你买来的!大人,请您相信草民啊!草民说的句句都是属实啊!”
“你才是颠倒是非,大人,草民有证据可以证明这只母羊就是草民的,大人,您看,这母羊的肚子下有一块烧焦的痕迹,这是草民前些天不小心烧到的。”
“你......你,你这无耻之人,这怎么可能是你烧的!明明是我家那小子用火棍不小心烧到的,我还为此狠狠地揍了一顿我家那小子!”
“大人,您不要相信他呀,他说的话句句都是假的,草民说的才是真的!”
“大人,草民说的才是真的,他才是......”
啪!
“够了!都给我......本官闭嘴!”
惊堂木狠狠拍在桌子上的声音,以及一道带着怒意的声音,使得那两个正在激烈争吵的农夫的争吵声戛然而止,带着些许惧意的目光微微仰视着坐在公堂之上的那位年轻知县。
而,那些在县衙门口外看热闹的百姓的目光,也是从那两个农夫的身上移到了年轻知县的身上。
拿着黑红两种颜色杀威棒,左右两排的衙役昂首阔步地站着,目不斜视,看起来就像是石像一般。
只见,那年轻的知县带着些许不耐烦地道:“吵什么吵!多简单的事情,把这只羊一分为二,各自拿一边不就行了!”
“来人,给本官把这只母羊给拖下去,劈成两瓣!”
于是,便马上就有一位衙役走了出来,不顾那母羊‘咩咩咩’地惊慌叫声,强行拖了下去。
见到这般状况,一位农夫神色焦急,连连叫不可,另一位农夫却几乎是要喜形于色。
“停!”
年轻的知县叫停了已经把可怜的母羊拖至几步的衙役,然后,目光转向神色焦急的农夫,对着衙役吩咐道:“把这只羊交给他。”
“谢大人!”
得到母羊的农夫大喜,连忙对公堂上的年轻知县重重行了礼。
“大人,这不可。”
没有得到母羊的农夫顿时急了。
年轻知县看向他:“怎么?对本官的判案不服吗?”
面对年轻知县的目光,农夫内心有些慌,也有些怕,但......最终还是咬着牙道:“大人,草民不服......这羊明明是草民的,您为何要判给他?”
年轻知县嘴角勾勒出一丝冷笑来:“很简单,因为这只羊本来就是他的,而不是你的,你是在撒谎!所以,当本官下令将这只羊一分为二之时,他很是焦急与不情愿,而你却是很欣喜,毕竟可以平白无故得到半边的羊!”
短暂的平静之后……
“是啊,如果是我的羊被别人分去一半肯定是不情愿,但别人的羊分给我一半就不一样了,白白得一半的羊自然是高兴。”
“刚才老汉心里还在埋怨这案怎么能这样乱判,凡事都要证据才行啊,原来是老汉误会知县大人了,真是惭愧,真是罪过。”
“知县大人可真是青天大老爷啊!”
“……”
这样的桥段不知道在多少本小说,或者多少部影视中瞧见过,几乎都烂大街了,应付起来自然是得心应手,没有一丁点儿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