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有敲门声,很轻,路易斯开了门,只有一位美艳的兔女郎,戴着轻巧的面具,修长的黑色丝袜美腿,纤细的腰肢,以及饱满的上围。她端着殷红的葡萄酒。
“对不起,兔子小姐,您有事吗?”路易斯冷冷地讲道。
“姐姐想想哦,如果是代传皮特大人的话,那么从今天起,你自由了,是查尔斯先生自愿用生命换的,你今后不要忘了他。”
“嗯,我知道了。还有别的吗?”路易斯咬着嘴唇,他的眼睛开始发热,嗓音也变得抽搐又难受。
“如果是姐姐自己的话,也算是查尔斯先生的委托吧,是要教给你成长为大人的事,当然,选择权在你哦,小弟弟。这是代表自由的酒,请饮一杯吧!”
“没事的,哭吧,从此就要做真正独当一面的男人了,乖。”兔女郎安抚着躺在她腿上的少年,听他发出窸窣的呓语。
“母亲,马戏团是什么,好看吗?”路易斯睡梦里这样说着。
兔女郎微微一笑,只不过腿有些麻了,这高跟鞋还真是不舒服,便脱了鞋,把路易斯搂在怀里,然后她若有所思,似乎想着一些事情,或许也有个这样年纪的弟弟,挣了钱,也许能给他娶上老婆了……
第二天醒来,兔女郎早已不见了踪影,路易斯赶紧看钱袋,一文未少。像是想起来什么,翻了查尔斯的床下,的确有两柄细长的剑,蟒蛇纹的剑鞘,造型古朴又让人有种神秘的熟悉感。
他顺利地离开了皮特的城堡,从山坡上远远望去,清晨的古堡如同在梦幻里,他往西边走,背着四把剑,往罗切斯特去了。
几天后的早晨,偌大的罗切斯特城门口,不时有行人和马车来来往往。
“站住,你是什么人?”城门的卫兵拦住了一个有些狼狈的少年人,他棕黑色的头发有些长了,水蓝色犀利的眼睛,身穿平淡无奇的皮甲,上面有尚未干透的血迹,背着四把剑和一块野猪腿,
两把破损不堪,似乎已经要卷刃了,两把用皮革包裹着,只露出蟒蛇纹的修长剑柄。
“那个,大人您好,小的我是附近村子的猎户,来给城里的一位大人送野味的。”路易斯故意把嗓音压低。
“是吗?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以前是小的父亲来……哎呀大人,您看这个您满意吗?”果然还是要掏两枚银币。
“行吧,你,把名字在这登记一下,最近局势不稳,上面让严查,怕有魔族的眼线混进来……”
打听着到了离城门最近的一家旅店,路易斯飞快地洗澡换衣服,然后抱着那两柄剑出去,手里也捏着那画像和地址。
“您好,请问喷泉路在哪?”
“哦,那可是富人区啊,小伙子有什么亲戚在那边?喏,一直往东北走,有最显眼的大教堂,对着是个广场,然后有个喷泉,再往北走就是了……”
无暇顾及大城市的气派,按部就班,路易斯找到了那幢豪华的二层楼。屏住呼吸时,查尔斯大叔慈祥的微笑又映入脑海,他赶紧晃了晃脑袋。
“你……好,有什么事?”开门的是个微胖的同龄少年,五官端正又清秀,穿着体面的丝绸衬衣,崭新的皮腰带,锃亮的棕色皮鞋。
头发油亮,长睫毛,眼神带着一丝疑惑。
“请问,您是利斯塔先生吗,您的父亲,查尔斯大叔希望我把这两把剑带给你……”
“什么利斯塔,谁叫利斯塔!我早不叫这个被诅咒的破名字了,还有那什么查尔斯,我才不认识那个没出息的穷鬼男人!”眼前的少年突然就歇斯底里地喊起来,路易斯一时间有些愣神。
可这还不够,那少年白净的手突然就把路易斯手里的剑夺了过来,丢在门前的地毯上,疯狂地践踏起来,一边这样,一边红着眼睛。
“去死吧,拿着这破东西只会让人喝西北风!”
“安迪,怎么啦,是谁来了啊?”屋里有个慵懒的女声传来。
“没关系的,米拉夫人,是个卖火柴棒的小子,我马上赶他离开。”
“你走吧,我什么也不要他的,等等,有没有钱,钱可以留下。”那安迪突然换了脸色。
“哦,这些,100个银币,是他的,说给你一半……”路易斯把那个袋子拿出来。
“拿过来吧。”没等路易斯说完,安迪就夺了过来,塞进了自己怀里。
“呃……查尔斯大叔还说,他很爱你。”
“去他妈的吧,要是真的,当初怎么忍心抛下我跟妈妈去追求什么剑士的荣耀……呸。”
“这……”
“还有,他,真的走了。”想要转身离开时,安迪的眼睛终于安静了,嘴唇也颤抖着。
“是的,很遗憾。”
“哦,好吧,无所谓了,你走吧,以后不要再来了。”
门被死死关上了,随后是上楼的声音。路易斯捡起那两把剑,用袖子擦干净上面的灰尘,小心的抱在怀里。
有些不知所措,一时间,好像又回到最初饿得逃出来的那天了,明明才过去。他坐在喷泉干净的大理石台阶旁,旁边有个人在吹着笛子。
笛声悠扬,似是很熟悉的曲子,秋天的阳光明媚,只是曲子莫名地有些伤感。
对面是巍峨的大教堂,不时有体面的人进出。
“嘿,小家伙!”突然有人叫他,他一个冷战,下意识以为是查尔斯。
“对不起,呃,夫人,请不要赶我,我马上离开。”也是毫无意识地,他说出了这句话。
打眼一看,那是位酒红头发的成熟女人,一身劲装紧身皮衣,扣子随意敞着,腰间别着一把短刀,她个子高挑,身段丰满而结实。
“哦,哈哈,没事,姐姐我叫阿内斯特,一直住在乡下,好久不来了,忘了卡罗酒馆怎么走了,你知道吗?”
“哦,酒馆,我刚过来时好像看到一个,往南走,然后右转,有个乞讨的人,再往前就能看到……”
“谢谢小弟弟哦。”
路易斯没再看她,他握着剑,又往那边那安迪的房子看去,那个少奋斗二十年的同龄人,他配得上战胜风与孤独,并以此成长吗?
今后,我路易斯,就叫路易斯·利斯塔吧!查尔斯大叔,我来继承这个名字!
战胜风与孤独!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