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部第十二回 我救阴大化 你来救王伦(下)
话说宋高宗赵构在前一段时间,为了取得和金国的和谈资格,遂解除了岳飞、韩世忠、刘锜、杨沂中等大将的兵权,并召回了北伐的岳飞,将其投入了大理寺治罪。
终于取得了和金国的和谈资格。
这一天深夜,宋高宗赵构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一会儿,又有些如释重负之状。
绍兴十一年(1141的)十二月中旬,宋高宗赵构与金达成了《绍兴和议》,内容大致是:
“金将韦太后和宋徽宗灵柩交还南宋;宋向金称臣,世世子孙谨守臣节,金册封宋康王赵构为皇帝、宋金两国,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为界,南宋每年向金纳贡银和绢各二十五万两匹。”
当年除夕的前夜,民族英雄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杀害于大理寺狱中,年仅三十九岁。
当岳飞被杀的消息传到金国后,金国上下举杯相庆。
绍兴十二年(1142年)八月,韦太后携宋徽宗灵柩回到了南宋临安。
然而,尽管宋金达成了和议,但金国却始终不肯释放王伦,一方面是因为他既尚气节又很能干,其放归的危险性远大于继续扣押,另一方面正因为王伦的能干,金廷想以高官厚禄招降他,为金国服务。
所以,宋金已和,王伦却一直被扣押于河间,受尽折磨,时间长达六年之久。
其间,完颜亶多次派人找到王伦,许以高官招降,均遭拒绝。
绍兴十四年(1144)七月,完颜亶再次派人到河间,请王伦担任河间、平、滦三路都转运使,王伦依旧严词拒绝,他说道:
“我王伦奉使而来,非为投降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