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板又恼又怒,胡搅蛮缠的样子,一下子就把高志豪给逗乐起来,伸手,揉了揉它的脑袋,就顺手把它塞进了自己的衣襟。
“在早点铺子里呢!走了!去吃馄饨和夹肉饼了!”
有了上一次马腹小目用口水蚀坏他衣裳的前车之鉴,高志豪便不再把它放进衣襟里揣着了,衣服坏了,可以重新购买,蚀掉一层皮肉,可得是他遭罪,“小悦,小目,先不忙活了,咱们先吃饭去,不过是些木柴,等吃完了早饭,再回来慢慢收拾,也是不晚的!”
忙活了一晚上,又大清早儿的跟着高志豪山上去打了这么多柴火,灵狐小悦和马腹小目,也是早就饿了。
只不过,它们跟在高志豪身边的日子还短,不是非常了解他的习惯,不好意思跟白板似的厚脸皮,肚子一有了饿的感觉,就跟高志豪子哇乱叫的喊着要吃东西。
经过客栈前堂的时候,高志豪一行恰好遇上了刚刚起身,正在安排伙计们做事的客栈掌柜。
“这么早啊,志豪!”
客栈掌柜就住在高志豪住的那个院子隔壁,昨晚,高志豪炼了一宿丹药,药香早就飘到他那边儿去,要不是想到,今天极有可能会跟高志豪有一笔“大买卖”,他才不会这么大清早的离开暖和被窝,跑来这前堂里,打着安排下人做事的幌子等他。
只是,客栈掌柜没想到的是。他自以为起的够早,出来等的也够早,却还是没能早过高志豪。就在刚刚,一个在客栈前堂值夜的伙计才告诉他,天刚亮的时候,高志豪就出了门去,刚才回来的时候,背了足足有一棵老树那么重的柴火。
“早,掌柜的。”
面对客栈掌柜的和气笑容。高志豪也回给了他一个客气的问候,想到自己带三只灵兽出去吃早点,肯定要好一阵子。为免回来太晚,耽误跟客栈掌柜他妻弟的生意,就顺嘴跟他交代了一句,“劳烦掌柜的通知一声做丹药生意的周掌柜。让他来取一下丹药。丹药我都归拢好放在木托盘上晾着了,好点数的很。”
“我要带它们三个出去放放风,不会回来很早。”
高志豪稍稍想了一下,考虑到有可能还会去一趟青山镇西边的小湖,便跟客栈掌柜又补充了两句,“劳烦掌柜的告诉周掌柜,他点完丹药之后,使人装瓶带走就行。反正也是卖完了才算账的,早点晚点。没什么要紧。”
“好嘞!”
但凡是人,都是希望能得人信任的,这是一种跟善恶无关的本能,客栈掌柜也是人,当然也有这样的本能,所以,这会儿听高志豪说,可以让自己介绍来的周顺先带走丹药去卖,不着急算钱,也不留下来一起清点数目,他顿时便觉得自己是得了极大尊重,不自觉的,便眉开眼笑起来,“你只管放心带着三个小家伙出去玩耍,这里,我亲自帮你照看着!”
高志豪答应了一声,便带着白板,灵狐小悦和马腹小目三个,一起离开了客栈,直奔刚才白板说的那个“味道不错”的早点铺子而去。
作为一个吃货,白板的鼻子是很值得信赖的,至少,比它这只不靠谱的灵兽,要靠谱的多。
送高志豪一行出了门口,客栈掌柜便吩咐铺子里的一个伙计去周顺经营的药铺,喊他带上人手和瓶罐盒子,来这边收点丹药,他自己,则是直奔高志豪住的那小院而去,先一步去看管丹药,以防遭人窃取。
高志豪信任他,他当然也要对得起高志豪的信任,这是个原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