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哥,你懂诗词?”
“为什么这么问?”
“‘人生得意须尽欢,车到山前必有路’不是你说的吗?”
“我只会念别人的诗,自己可不会作。”
“那你能给我念两首吗?我听那些囚犯诵诗,感觉好厉害,可他们只顾念自己的,从不理会我。”
郑潮摇头:“学诗有什么用?既不能当饭吃也不能当水喝……行行,我给你读一首,可以吧?”
他发现自己拒绝对方后,李文脸上的表情极度失落。
“听好了,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说完顺带还解释了意思。
李文两只眼睛亮晶晶的:“这首诗说的是咱们吗?”
“当然,再来一首啊。种瓜南山下,瓜熟子离离。一摘使瓜好,再摘令瓜稀,三摘犹尚可,四摘抱蔓归。”
李文想了想:“可咱们没种瓜啊?”
“这是别人写的,和我没关系,只要好听就行。还有首种豆的: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李文眼睛更亮了:“这个种豆的人可没那个种瓜的厉害。”
郑潮愣了:“怎么说?”
“很简单,这位种豆的大叔从早忙到晚,结果地里依旧全是草,可见种庄稼不怎么样。”
没想到陶渊明大大种地和自己一样,都是渣渣啊……郑潮忍不住想。
不过他看李文的眼神也变了,这三首诗自己虽然都做了简单解释,但对不识字的人来说理解起来还是有难度的,没想到小家伙不仅听懂了,还能举一反三,难道他就是传说中万中无一的文学天才?
有人来了!
听到脚步声,郑潮收回思绪,扭头朝路边看去,顿时笑了,没想到这地方竟然还能碰见熟人。
杨管家也看到郑潮,本来笑眯眯的脸立刻黑下去,冷哼一声,扭头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郑潮也是这时才知道,李树明的地和杨家的地竟然相邻。
杨管家并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身后还跟着两个家丁,以及一个女孩。
郑潮第一眼就被这个女孩吸引住了,对方长得漂亮不说,难得的是她有一种独特的气质。
怎么说呢,那是一种大家闺秀和书香门第的结合体,古人有句话叫腹有诗书气自华,用来形容对方再合适不过。
“咳咳……”一声剧烈的咳嗽传来,郑潮回过神,发现杨管家正愤怒的瞪着自己,不禁有点不好意思,第一次见面就盯着人家的女眷看,太不礼貌了。
于是他又狠狠的瞅两眼才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
见郑潮终于老实,杨管家也不想招惹是非,转头吩咐两个家丁干活。
喝了会可乐,郑潮忍不住又观察起这四人,好半天才弄明白,原来他们是想种菜。
这倒不难理解,杨家虽然小有余财,可毕竟是获罪之家,失去了杨老爷的薪俸,种些菜自用也是人之常情。事实上,被发配到罪囚村的人,都会自己种些菜。
只是,你们真的懂种菜吗?
看两个家丁笨拙的动作,即使种地技能为渣渣的郑潮,也有些看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