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往往决定一个人的高度,当李公甫认为牢房是在收黑钱,并且加以抵触心里的时候,那么他就落入了下层,甚至很可能会跟下面的人关系搞得很不愉快。
让下面人觉得李公甫是个不讲道理,且自私自利的人,你这个县尉大人, 一个月有俸禄可以拿,我们一个月那点钱饿都要饿死了,你还不让我们想点手段,你这种行为就很王八蛋。
到时候手下离心离德,李公甫这个县尉就要如坐针毡,甚至会出现下面阳奉阴违的情况,那李公甫这个官就当的太失败了。
但是换一个思路, 把这件事情制度化, 让他变得可以控制,那就不一样了,比如你把价目明确了,换床被子就要一两银子,那谁收二两,那就是坏规矩,你收拾他,就连其他牢头也得帮着你,这样你的人缘就好了。
而且犯人也减轻了负担,一举多得,再说进了大牢还想要享受的主也不差这点钱,你拿了也就拿了,并不算鱼肉百姓,而且能拿出这样钱的,也算不得百姓。
当然这并不是鼓励这种监狱吃拿卡要的行为,可是这个时代,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 法律甚至是鼓励的,要不然他们能把牢头的工资压得这么低吗?
这还是富裕的余杭郡, 再往北面的一些偏远的乡镇,据说那里的牢头衙役是根本不发工资的,不发工资的牢头衙役,钱从哪里出,这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了。
没办法,大周虽然是一个有仙侠的世界,但是这个世界的本体还是以农耕经济为主的封建社会,这里的百姓的主要生产力还是在土地里,在农村。
朝廷的主要税收也是来自农村,来自土地,因此朝廷的财政并不富裕,这就导致朝廷为了省钱,就会缩减公务员团队,比如一个县,朝廷一般只会委派一个县令,一个县丞,一个县尉,最多再加一个典吏, 这四个算是能吃到国家俸禄的。
当然还有一些县是配不起这样的四人团队的, 比如钱塘县县尉与典吏都是李公甫兼任的, 而县丞也不存在,是由县令兼任的,因此朝廷只要给这个县下发两个人的俸禄就行,一个是知县,一个是县尉。
有人会说,这样庞大的一个县城,一个知县能管理的过来吗?
管理不过来啊,而且知县有很多是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他们的行政手段也不行,所以这时候就需要请幕僚,后来规范化之后叫师爷。
师爷种类很多,不是像咱们看包青天什么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包拯身边就跟着一个负责记录案件的公孙策。
这时不对的,师爷分很多种,比如向包青天里面跟包拯审案子的公孙策,应该算是刑名师爷,主要管打官司破案的,也是县衙内的二号人物,人称二爷。
而且刑名师爷在所有师爷里面的地位最高又称大席先生,手中权利也很大,几乎囊括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治安,教化,等等事物,而且论权力已经与县尉相仿,毕竟县尉的职权是抓人,他没有审判权,而审判权大部分时间在刑名师爷手里。
不要被电视剧里的情节忽悠了,认为县太爷什么案子都管,因为能上电视的都是比较大的案子,所以县太爷才坐堂,平时比如张三占了李四家地垄头,李四偷了王五家一只鸡,这类的案件,基本都是刑名师爷处理的。
而且就算是大案,要案,也是刑名师爷先看,等看的差不多了,把案子梳理明白了,这时候在跟县太爷交代一下。
县爷您看,现在是这么一个案子,凶手是张三,他偷了赵四的媳妇儿,赵四想杀张三,结果张三与赵四媳妇儿,给赵四下了药,毒死了……
然后才有县太爷一拍惊堂木:天理昭昭,人心可照,张三,赵潘氏,你们有招无招?
“大人冤案啊”
“人是苦虫,不打不行,来人,打!”
……
这种经典的画面,而大部分小案子,那是连衙门都进不去的,刑名师爷一句话就给你办了。
除了刑名师爷,县衙排名第二的师爷是钱谷师爷,这也是个很肥的货啊,也叫做县老爷的钱袋子,几乎囊括了县老爷一般的收入,另一半是靠刑名师爷审大户获得。
说白了钱谷师爷就是管县城钱粮事物的会计。
老三,书启师爷,这个就是给县太爷专门起草文书的,算是行政秘书吧。
除了这老三样之外,还有一些师爷会请挂号师爷,这不是说让师爷去医院给他挂号用的,这个师爷一般类似于统计,主要工作就是负责往来的文书誊抄,当然这个一般县衙门用不掉,需要更高一级郡守衙门才行。
而这些师爷他们吃的不是国家的俸禄,这份钱要从县太爷的俸禄里扣。
然后有了文人还不行啊,还要养捕快,牢头,这些基本班底,而这些人的俸禄朝廷也是不出的,而且县太爷也不想出,咋整,只能吃百姓了,衙门内当差的吃告状的,吃完原告吃被告。
巡街的吃小买卖家,记住了,只能吃小买卖家,比如吃完油条不给钱,上买胭脂水粉小铺子,找个茬,讹几个钱。
大买卖家不行,这些人一般都是直接单线跟县太爷联系的,是县太爷罩着的,这时候你要是还想吃他,那就完犊子了,县太爷直接吃了你。
除了这些还有抓人的捕快,抓人的捕快一般吃两条道,一条就是吃被抓的人,人抓住了,先叮咣五四打一顿,识相的连忙给钱,那咱们就温柔点,不给钱直接上手把身上的值钱东西先掏出来。
你问凭什么搜身掏东西,那肯定是看看身上有没有凶器了,那你问,收完了,身上没凶器,有钱,你是不是要还给被抓的人?
对不起不小心掉了,你说这巧不巧。
所以这时候只能认倒霉,然后呢?
第二条道,吃罪犯,街上的小偷小摸,乞丐团伙,那都是跟衙门的捕快通着呢,偷了东西,那是要给捕快们孝敬的,而且道上还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小偷一般偷了东西,要在手里放两天,两天后才能出手。
为什么呢?等失主找关系,如果找到了当地捕快,捕快跟贼头放个风,小贼们就要把东西送回来,不过不白送,丢东西的要给捕快一些钱,捕快在分给小贼,算是对他精湛手艺的一种肯定吧。
至于牢头,不用说了,吃罪犯呗。
因此整个县衙的工作体系中,能吃上朝廷俸禄的只有官,就是咱们说的县令,县尉什么的,这是朝廷发银子。
然后其余人大部分都是县令养着的,还有一部分是百姓养着的。
当初李公甫要肃清捕快队伍,让县令发工资,可是费了很大力气,县令可不愿意了,我好好当个县令,我咋贪污是我的事情,你咋赚钱是你的事情,咱们有现成的规矩,你咋不遵守呢?
后来李公甫屡破大案,要案,让县令很开心啊,政绩很漂亮啊,于是就跟李公甫交起朋友了,然后知县发现天下还真有正气凛然的大蠢蛋啊,真的就不会贪污,不走以前捕快道的人,于是县令就答应李公甫,给他们开工资,不过这钱肯定是从百姓手里出的。
只不过不需要李公甫去收钱了,知县直接让师爷通知各个买卖家,你们主动点交上来,我们就不去你们家里要了,省得麻烦,所以李公甫的俸禄是从这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