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吗?”
老人问道。
沈岳点点头,语气中带着惊讶道:“确定了,就连我们魔都大领导都去参加开业典礼了。”
老人微微动容,倒是不因为大领导的身份动容,毕竟以他的身份,完全可以和魔都大领导平起平坐了。
他是在为,以大领导的身份,竟然参加一家中医馆的开业。
“看来,郑歌这小子,很受上面重视啊!”
老人笑了笑。
“是的,他这一年来简直是奇迹。而且他还这么年轻,潜力巨大,被上面注意到,也是正常。”沈岳说道。
老人点点头。
“对了。”沈岳又道:“听说,在大领导视察期间,一位宾客突然晕倒,被济世堂的大夫利用银针,当场救过来了。”
“嗯?有这样的事?”
老人瞪了瞪眼,“确定吗,不是那小子找的托吧?”
“不是。”
沈岳摇头苦笑,他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是,也以为是郑歌找的托呢。可经过打听过后,便打消了这个想法。
“那人名叫任东,是东风集团的董事长,也是商界的老一辈了,人缘很广。听说这人是个药罐子,常年吃药。是医院的常客,几乎每年都会去医院住段时间。基本是三年一大住,两年一小住。”
“任东以前有过多次昏迷历史,每次都是经过百般抢救,才抢救过来的。而这次,那中医使用几根银针,就把人抢救过来了。并且任东还当场吐了一摊黑血,说是身体内的淤血。对了,还听说,任东的病,是年轻时当兵时,落下的旧伤所引发的。”
沈岳把打听来的消息讲了出来。
老人听着,点点头。
“爸,要不请那位中医大夫,来给小琪看看?小琪要是再醒不过来,她妈还有她奶,也要昏过去了。”沈岳苦闷道。
他真想说,您孙女再这样躺着,您老婆和我老婆,也都要坚持不住了。
老人瞪了儿子一眼,道:“今天是济世堂开业的第一天,晚上找小歌聊聊吧。对了,之前让你准备的贺礼,送过去了吗?”
七号楼的邻居们,虽然很多没到场,但贺礼却到了。
“送了。”沈岳说。
“那就好。”
老人嗯了一声,看着病床上的孙女,叹了口气。
……
忙忙碌碌一整天,郑歌终于闲了下来。
晚上5点多,郑歌也没回家,就在济世堂后院一张躺椅上躺着,看着院落四周种的花花草草,笑说:“别说,这院子真不错,让我有种回了老家的感觉,感觉比我那里还舒服。”
常青无语,喜欢的话,我们换换啊!
把您的豪宅给我,我肯定不介意。
“对了,晚饭准备好了吗?”
郑歌问道。
“食材已经准备好了,晚会儿烹饪一番就好了。今晚准备的是药膳,长期食用的话,对身体有很大好处。”常青笑道。
“嗯!就是不知道你这手艺咋样。”郑歌打趣道。
常青得意道:“郑总,你可别小瞧我了。论做饭,我可是从小练出来的。保证你吃了还想吃。”
尽管他今天出尽了风头,那些平时让他仰望的富豪们,一个个恭维他,甚至有人刻意的巴结他,讨好的。
可他一点也不敢飘。
因为他知道,今天那些人讨好他,是因为什么。
说白了,还是因为郑歌。
不然他一个小医生,还是没有任何名气的中医。哪怕医术好一点,可也犯不着让那些大富豪们巴结讨好啊!
所以他对郑歌,依然是恭恭敬敬。
郑歌笑了笑,“是吗?那我倒要尝尝。”
旋即他突发奇想道:“老常,你说我们开家药膳餐馆怎么样?”
常青:“……”您可真不愧是年青一代最优秀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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