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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赋诗一首

两人执戟明光里,正好对上上官仪的“千秋流夕景,万籁含宵唤。峻雉聆金柝,层台切银箭。”都是描写从军的景象。

张籍是唐代一位怪才,善写闺中诗,最喜欢把一些政治上的观点和看法,以闺中女子的身份作诗。

相传有位贡生考试之后给他写了一首诗:“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看似一个刚刚经历了洞房花烛的女子矛盾心理,题目却叫“近试上张水部”,不难看出这位考生是想问考试成绩。

张籍当场回了一首: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敌万金。告诉这位考生,你的诗写得这么好,不要担心考试成绩了。

唐代虽然已经开始科举选仕,但是大臣推荐还是占了很大一部分,因此,作为张水部,完全有权决定一个考生命运。

因为这个典故,张小霖才记起张籍的这首节妇吟,比之上官仪的五律,似乎略胜一筹!

上官仪不料张小霖才华横溢到了这个地步,心中尴尬无比。

而张小霖还沉浸在张籍那首诗的意境之中,不能自拔,根本没有注意到上官仪的表情。

杨曦见此情景,立即铺开宣纸,打破僵局:“两位都是妙人,才思敏捷,让人好生佩服,还请六个墨宝,给我国子监,以传后世。”

说完,竟然亲自磨好墨汁,做出一副请的姿势。

上官仪上前,把自己的那首五律工工整整的写了上去,上官仪的字苍劲有力,虽然喝诸遂良相比,要差了不少,但仍不失为一幅上好墨宝。

轮到张小霖,他有些不好意思,他当然知道自己的墨宝是个什么样子,真的拿不出手呀。

见上官仪和杨曦两人痴痴的盯着自己,便一咬牙豁出去了,提笔便写,上午练了一整半天,运笔倒是流畅了,一霎时笔走龙蛇,行书带草,把上个月看的痴了。

说实在话,张小霖的字确实一般般,可是他贵在新奇,唐代都是以丰满为美,写字也一样。

而张小霖的瘦金体为主,以现代硬笔书法的线条随意挥洒,哪有什么章法可依?整幅字笔细如丝,连绵不断,一气呵成。

“哈哈,好,难怪诸遂良要疯,原来字还可以这样写呀?哈哈,真是不虚此行,不虚此行。”上官仪狂笑数声,扬长而去。

杨曦有点不好意思道:“殿下,只怕要耽误你的学业了。”

“先生,我既然已经选择了国子监,就不会三心二意的。”

杨曦赞赏的点了点头:“没想到你的诗这么好,我还厚着脸皮教了你这么久的诗。”

“还不是先生教导有方,学生不过略懂皮毛而已。”张小霖实话实说,对于古诗,他虽然读得多,可对于那些平平仄仄的格律,可真的只是略知皮毛。

杨曦只道他是谦虚,便道:“呵呵,略懂皮毛,殿下要只是略懂皮毛,连续写出如此惊世之作,我等这些学士可就无地自容了。”

“先生言重了。”张小霖躬身出来,心想,讲真话为什么就没人相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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