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城十分坦然的摊手:“没有,你们到的时候也看见了,我那个地方离校长室可有十万八千米远。”
警察到的时候楚城就在刘仁善绝尘而去的那条公路上,确实不在案发现场。
“而且我也没有杀他的动机吧?我为什么要大半夜不睡觉还带个胖子出来杀那个校长?”
“好好好,你没有动机”徐局暂时放下这件事情:“那你为什么正好出现在刘仁善逃跑的那条公路上?你看见刘仁善和小林了对吧?”
楚城摸摸下巴直接回答了第二个问题:“看到了。”
徐局弯下腰,直视着楚城:“你看见了什么?”
刘仁善最终绝尘而去,而他离去的现场还有另外一个警察,这就不得不让人多想了。
林暮云是否存在故意放跑刘仁善的可能?这个除了当事人之外谁都不知道。
徐局不信任林暮云,所以才会想从楚城这里撬出点什么来。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故意包庇,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楚城考虑了一会,林暮云这行为算的上是情节严重者了吧?
她应该早就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但当时还是做出选择,估计早就做好准备了。
“我看到了漆黑的天,还有一辆快散架的破车。”楚城如实回答。
徐局眉头抽了抽:“你知道我不是想问这个。”
“哦”楚城又开口:“我看见刘仁善慷慨激昂的跟林警官说了些什么,然后一溜烟跑了。”
徐局的脸上又抽了抽:“你知道我想知道什么,别糊弄我。”
他想知道刘仁善的逃跑到底和林暮云有没有关系。
楚城抬头对上刘局严肃的目光:“如果我说林暮云拼死想要抓住刘仁善,却没如愿让他跑了,你相信我吗?”
刘局缓缓直起腰,把脸从楚城跟前移开,他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双眼放空,好像在忧虑着什么。
良久,他才走到窗边长叹一口气:“罢了,我明白了,你走吧。”
谁料楚城有点为难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我可能走不了……”
徐局转身一看,那明晃晃的铐子还在楚城的手腕和椅子上拷着。
楚城和胖子走出警局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五点,林暮云还没有出来。
胖子有点忧虑的看着里面:“也不知道林警官这次会怎么样。”
楚城看他一眼:“别紧张,我估计没事。”
说罢就转身向外走去。
胖子连忙跟上:“你怎么那么确定?”
楚城又快步走了好几步,才转头看向身旁的胖子。
紧接着他重复了不久前刘仁善刚刚说过的那句话:“没有证据。”
而且看徐局那架势应该也不会让林暮云自己承认。
他虽然不相信林暮云,但也没有要让她服罪的意思。
楚城又前进了几步,接着他便在前方的拐角处看见了畏畏缩缩的鬼差四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