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失望了,我们只是朋友。”
“啧啧,你是真不懂啊还是装不懂啊,你那么聪明,我可不信你看不出来,跟曲飞台谈恋爱,多少人求之不得呢,过了这村可没这店了,到时你会体会到被全世界的女人嫉妒的滋味,这是每一个女人梦寐以求的。”
明镜懒得搭理她,转身要走,赵蓁赶忙叫住她。
“你是素颜?”
这皮肤也太好了,吹弹可破,毫无瑕疵。
“嗯。”
“你别动。”赵蓁从化妆包里迅速找出一支口红,要给明镜涂上。
明镜皱眉后退了一步:“你做什么?”
“女人还是要涂点口红才有气色,你若不让我涂,我立刻就去网上爆料你跟曲飞台在谈恋爱,我手里有铁锤的哦。”
明镜微愣的功夫,赵蓁已经手快的给明镜涂上了口红。
后退了一步,满意的点头:“果然姨妈色最适合你。”
口红如点睛之笔,一幅国墨山水点上一轮红日,霎那间云开雾散,势不可挡。
明镜转身离开,赵蓁立刻跟上来,试探着问道:“你不喜欢曲飞台,难道你已经有心上人了?”
她一直紧密关注着明镜的表情变化,明镜唇角微勾,扭头瞥了她一眼,“你想说什么?”
那双眼睛好似看透了她的一切小动作,赵蓁有些心慌,赶紧打哈哈:“随便问问而已。”
“我没有心上人。”
赵蓁深知明镜的为人,说出口的话必定是一诺千金。
赵蓁心底偷偷松了口气,那就好,如果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就还有机会。
自从上次明镜征服了烈风之后,烈风便再也不让其他人碰了,连驯马师也不可以。
韩成上次就因为不信这个邪,非要上烈风的背,被烈风踢进了医院,听说断了两根肋骨呢。
明镜走进马厩,本来暴躁的烈风,嗅到了来自明镜的味道,瞬间扬起前蹄,高声嘶鸣起来,谁都能听出嘶鸣里的欢快。
杨帅在一边说道:“烈风很有灵性,祝小姐不在,谁都不让碰,天天无精打采的,祝小姐一来,立刻活蹦乱跳了,真是神奇。”
明镜走过去摸了摸烈风的马背,烈风头贴着明镜的胸前噌啊噌,显得十分温顺,杨帅在一边看的啧啧称奇,谁能想到这是一匹把最好的驯马师踢进医院去的烈马呢。
“一直在等我吗?”明镜柔声问道。
烈风鼻子里喷出热气,似是在回应。
明镜笑了笑,一个翻身,潇洒利落的稳坐马背上,弯腰轻轻拍了拍烈风的侧脸,直起身子,一勒马僵,伴随着震耳欲聋的嘶鸣声,马蹄高高扬起。
少女端坐马背之上,背脊挺得笔直,清冷的双眸猛然变得犀利如剑。
只听一声娇喝,犹如破空的箭矢,洞穿耳膜,刺破心脏。
“烈风,我们走。”
烈风前蹄一跃,矫健的身姿轻松的跨过马厩的护栏,刹那间,犹如脱离牢笼的飞鸟,自由的翱翔在天际,而烈马,回归平川,纵情驰骋,眨眼便成了一个小黑点。
“驾……。”又是一声娇喝,杨帅扭头,赵蓁喊了一句:“等我。”便纵马追了上去。
烈日晴空,秋风正爽。
杨帅感叹了一句:“春风得意马蹄疾啊……。”
这两位姿容绝顶的大小姐,在马场上纵情驰骋的身影,更是耀眼夺目、风华无双啊。
尤其这位祝小姐,当真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她的魅力。
马场外,一身白衣出尘绝世,不食人间烟火。
马背上,红衣骑装纵烈如火,最烈的马亦对她俯首帖耳,甘愿臣服。
上天怎样巧夺天工的手,才能创造出如此绝代风华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