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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救国之物

“要何赏赐?”

面对皇帝的问题,施奕文想了想,说道。

“臣有一个不请之请。”

“你只管直言。”

皇帝的话让诸臣无不是心生羡慕,这几乎是等于告诉他,让他任意开口要赏赐了,可这小子又会要什么赏赐呢?

在众人好奇的功夫,只听到施奕文说道。

“臣请朝廷在推行压水井的时候,一并推广种植红薯。”

“推广红薯?”

朱由校诧异道。

“红薯又是何物?”

别说朱由校不知道,其它人同样也不知道,也是一脸懵逼的模样。

其实天启六年的时候,红薯,也就是“番薯”已经传入中国数十年,它传入中国是有据可考的,是在明朝万历二十一年,有福建海商陈振龙,在菲律宾做生意。他在马尼拉发现当地有人种植有一种块状作物,大的像拳头一样,外皮是红色的,脆甜多汁,生和熟都能吃,产量高,还不挑地。于是就把红薯带回到福建。

不过这个引入路线,也曾引起过争议,毕竟,红薯也是作为食物由西班牙大帆船上带到马尼拉,又流传到马尼拉城附近农民之手,而马尼拉城附近种田的百姓本身就是明人,早在万历初年就已经在当地广泛种植,到底是不是陈振龙第一个带回本身也有争议,毕竟,除了这一线之外,还有缅甸传入云南,以及越南传入广东的说法,就像南瓜传入中国一样,也是多线同期传入。据后世考证,云南、广东、福建这三线的传入,几乎是同时进行的,是齐头并进的。只是陈振龙一线的传入,史料记载更为明确翔实,且经过后世研究者多次考证评述,知名度与影响力也因之更高罢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陈振龙一线之所以被后人看重,其最重要的功绩并不仅仅只是引入,而是推广,尤其是其后人凭借着为官之便,把红薯推广到了各地。陈振龙的第五世孙子陈川桂,就把红薯引种到浙江地区。陈振龙的六世孙陈振元在为官时还带着红薯,到山东、河北、河南等地区宣传红薯的好处,劝当地的百姓种植红薯。最终经过数百年的不断推扩,红薯才成为除了麦子、稻米、玉米外的第四大粮食作物。

而现在,施奕文要做的就是借着眼下的这个机会,把红薯推广到各地,把几百年的过程的缩短一下。

“回陛下,红薯原产于海外,是臣从自吕宋带到北港,目前在北港以及福建的一些地方也有百姓种植,红薯产量高,且耐旱涝,每亩产量甚至可达万斤……”

施奕文倒是毫不客气的把“引进红薯”的功劳给抢了,功劳嘛……总是不嫌多的。

还边还不等施奕文说完,那边顾秉谦就惊讶道,

“亩产万斤,这怎么可能!”

亩产万斤!

一时间众人无不是惊讶的睁大眼睛,毕竟,这会即便是江南精耕细作的良田,亩产也不过三四石,也就是三四百斤。至于北方,高梁也好,小米顶多也就是一石半的产量。

别说是在天启年间,这是个天文数字,那怕就是二十一世纪,这个产量也是很吓人的。

可这是事实啊!

甚至在清代《金薯传习录》的记载中,也特别强调它的产量极高,“上地一亩约收万余斤,中地约收七八千斤,下地约收五六千斤”,当然了,这难免有些夸张,但它的产量很高却是事实。

“施大人,这,这,亩产万斤,口出狂言可是欺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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