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共和国谈判的诺福克爵士及其同僚,包括富兰克林、约瑟芬夫人、亚当斯和杰斐逊等人,当然了解国内民众的诉求,但是出于外交考量,最终还是同意了上述条款。
为了安抚国内民意,国会授意各大报刊对上述条款作出有意无意的曲解。
简而言之,纸面上的协议虽然签了,但是具体怎么执行,执行的到不到位,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威尔诺亚政府绝不会动用官方力量公开打压保王党人,可要是各邦的民间人士自发的联合起来,揭发、清算保王党人在战争中的种种罪行,政府也不好打压民众朴素的爱国热情,是这个道理吧?
《寇拉斯堡合约》的第六条,要求威尔诺亚共和国承认殖民地时期与西部阿萨族土著划下的边境线,在国内引起的抵制声音更为激烈。
殖民地的居民,包括庄园主、奴隶主和自耕农,都在眼巴巴的盼望战争结束以后,新政府重启西进殖民拓荒运动,去西部辽阔的原野上,圈下一片土地,自己耕作放牧也好,炒作升值过后卖给后来的投资者也好,终归是一个大发横财的机会。
说实在的,要不是为了占有土地,谁会背井离乡跨越重洋,跑到荒凉的新大陆来讨生活?
人与土地,是这个时代传统经济模式的主要矛盾。
独立战争爆发的导火索之一,就是宗主国为了避免与原住民发生冲突,立法不准殖民者向西拓荒。
好不容易战争打赢了,摆脱了宗主国套在殖民者脖子上的枷锁,如果还是不能西进拓荒,那……独立战争不就白打了?!
这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从南到北,威尔诺亚共和国各地的土地经营者和投资者纷纷抗议,强烈要求国会否决《寇拉斯合约》第六条,并且在报纸上大造舆论。
当然,舆论界也并不是没有理性的声音。
比如瑞贝卡就以笔名撰写了一份小册子,指出独立战争的胜利,离不开阿萨族盟友的鼎力协助,现在战争刚刚胜利,某些人就过河拆桥,图谋掠夺盟友的土地,未免太过卑劣。
道理是这个道理,然而在那些贪得无厌的嘴脸面前,公理与正义算个屁!
战争时期联合阿萨族人只是迫不得已,多数自诩文明的殖民者,打心里看不起“野蛮”的原住民,用得着人家的时候就套套近乎,许下甜言蜜语的誓约,过后为了自身利益,毫不介意撕毁承诺,背信弃义。
归根结底,这些白人殖民者从来不把原住民当成平等的人,“利用你是瞧得起你”,“别不识抬举”!
瑞贝卡撰写的文章,由于站在公正的立场替原住民说话,在国内找不到任何一家主流报纸乐意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