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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活着,沧海遗珠

“你知道,秦国为何先北伐吗?”

“为何?”

“除开地理位置这些方面的原因,还有就是匈奴比越人更麻烦。匈奴在北,隔三差五就会南下劫掠。就如群狼杀之不尽,周而复始。越人不同,和中原几乎是井水不犯河水。互相间就没啥联系,南越君甚至还会主动献上贡品,以表臣服。”

历史上秦国是先南征,后北伐。为此秦国折进去几十万人,先后投进去的人力物力不可计数。

其实越人真做啥伤天害理的事,人是自给自足,也不需要劫掠。百越气候适宜,种植稻稷便足以活命。百越也不差钱,犀角象牙玛瑙宝玉……这些都是属于特产。很多商贾都会自南郡前往百越,向越人收购这些用以贩卖出售。

“越人,先前也在南郡发动过叛乱。”

“和匈奴比起来可不算什么。”

“这是自然。”

卓草笑了笑,“所以,先选择北伐更好。你明白,我也明白,还有很多大臣都明白。却有些人分明知晓,却还是劝诫阻止,他们似乎总觉得战事是错的,还劳民伤财。”

是的,他说的就是淳于越这票博士生。

他们反对,只是为了反对而反对。

利弊如何,傻子都能看出来。

“也算有些道理,毕竟北伐投入大。”

韩信倒是很客观,颔首点头。

秦始皇当初为何要搞个抽奖出来?

因为缺钱!

别的不说,光粮草方面都是个天文数字。每日几十万人张嘴要吃饭,还得吃好,这消耗得多大?

而且,古代运输粮食也不容易。除开征调刑徒徭役外,还得就近自各地运送至北地郡。这期间的路途损耗,同样得算在里头。距离近还好点,若是远的话可能只剩下一成。也就是说十石粮食,送到北地就只剩下一石!

“有些事,不能计较得失的。”卓草摇了摇头,“不打匈奴,北地郡就难有太平日子。而且为了防范匈奴,不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修造长城?你不打,他们就觉得你好欺负,就会一直来找你麻烦。事关国家荣辱,打了又如何?”

“有道理!”

“这就是我支持你北进两千里的原因。”卓草勒马道:“夺回河套之地,并不能扩大战果。你要是能把头曼活捉回来,重创匈奴豪族,以后秦国必有你一席之位。”

韩信笑了笑,这本就是他的目的。

……

……

翌日中旬,北地大营。

蒙恬注视着地上的沙盘地图,眸子炯炯有神,时不时有探子进来汇报消息。他也只是轻轻挥手,没有过多去追问。

他知道,韩信赢了。

暗中派遣的探子早早便传来消息,说是韩信于子时便已攻陷白羊氏部落,并已燃放狼烟。不出意外,再过些许时间便能抵达。相比较韩信的速度,屠睢足足慢了大半个时辰。

屠睢主要耽搁的地方就在路上,他比韩信要多歇息了会。而韩信几乎是没怎么歇息过,一鼓作气直奔白羊氏部落。击杀白羊君长后,只是经过简单的清点便即刻返程。

这一战,屠睢输的不冤枉。

韩信对军功的执着,远超蒙恬所想。

为了能率军出征,几乎是拼了老命。

并且充分发挥出秦国骑兵的优点,再凭借升级过后的装备,几乎以雷霆之势荡平了白羊部落。蒙恬虽未亲眼得见,却也能想到这一战得有多么漂亮。

骑兵奔袭之时,先远距离射箭。靠近后,再以弩机攒射。最后再用马刀肉搏,凭借着纯钢打造的马刀,完全是无往而不利。除开伍卒自身能力外,韩信的训练指挥能力也是非同小可。令旗落下,上百人如臂驱使,绝不会退缩半步。

见时间差不多后,他便朝外走去。

演武场内,三军已排列成战阵。十余万人却是鸦雀无声,井然有序。有士卒披甲操戈,也有左手持盾右手握剑的,还有驾驭战车的车士。这些都是军中精锐,在此等候乃是为迎接韩信等人凯旋而归。

木台之上,黑水帅旗随风狂舞。

蒙恬负手而立,登高等候。

片刻后,蒙恬手中令旗落下。

咚咚咚……

战鼓擂响,战角吹奏。

接着三军自觉朝着左右两侧分开,让出条宽敞的道路。走在前面的则是韩信,手里提着白羊君长的首级,傲然勒马而来。

“杀!”

“杀!”

“杀!”

……

士卒们是一边挥舞兵器,一边卖力嘶吼。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对韩信的敬意。跟在后面的则是屠睢,连带着他的亲卫都如蔫了的茄子。垂头丧气的跟着,连头都不好意思抬起来。

他们都知道,他们输了。

屠睢赶回来的时候,韩信已在大营门口交接。顺带着还把救回来的女子,交给了伤卒营。毕竟,现在伤卒营可是相当的缺人手。问了几句情况后,屠睢就知道他是惨败。

韩信这只死了两人,轻伤九人,而他光战死的亲卫就有七人!更别说韩信还比他更早返回大营,取得的战果还远胜于他。

二人来至木台,位居蒙恬左右两侧。

蒙恬则是顺势抬起手中令旗,全场瞬间寂静无声,战鼓与号角声同时停下,只能听到阵阵冷风呼啸。

“中护军,就由你来先来。”

“唯!”

韩信向前走出数步,环视台下十余万大军,心中不禁升起万千气魄,他相信他所做的一切,必定会有回报。他也相信,假以时日他也能如蒙恬这般,率领数十万大军攻城掠地。他会用实际行动证明,卓草为他举荐是对的!

“中护军,韩信!”

“吾部于子时攻陷白羊氏部落,歼敌九十三人,诛杀白羊氏君长!俘获匈奴百余人,牛羊近三千头!还有戎马数十匹,肉块兽皮不计其数,救出秦女十五人。另,吾部阵亡两人,轻伤九人。”

“好!”

“好!”

士卒们挥舞兵器,皆在喝彩。

韩信他们可是经过长途跋涉,然后发动的奇袭。匈奴几乎是全民皆兵,有多少能耐那都是心知肚明。韩信带领百人,却能几乎零伤亡歼敌,这属实不容易。

当然,除开韩信个人指挥能力外,还有点就是麾下士卒足够给力。要不然对面就是三百头猪,也不可能在半个时辰摆平。

随后屠睢也向前走出,无奈道:“吾部于丑时攻陷狼氏部落,诛杀君长,全歼敌人。俘获牛羊近两千头,肉块兽皮无数。另,吾部阵亡七人,轻伤十五人。”

屠睢头都没好意思抬起来。他能这么快赶回来,就在于没有匈奴俘虏,他是直接下命令全都就地诛杀。可惜,即便如此他还是没韩信快。

“如此,情况也已明了。”蒙恬负手而立,眼眸扫视四方,“本将军蒙上所许,设此比试夺帅。中护军韩信速度更快,且有俘虏。另外,死伤同样远低于裨将军。”

“韩信,汝现在便可摘下帅旗。”

万籁俱寂,所有人目光皆是落在韩信身上。

这一刻,没有任何人不服的。

韩信是靠实打实的本事,赢了比试!

望着天空中舞动的帅旗,韩信长舒口气。接着便自腰间将宝剑抽出,猛地劈了过去,当即便将木杆劈成两半。趁着旗帜还未落下,便以单手握住帅旗。

就这臂力,绝非常人能比的。

这波操作,卓草能给满分!

“好!”

“好!”

“好!”

所有人同时欢呼喝彩。

韩信咬牙握着帅旗,即便左手吃力也没放下的意思。他昔日受尽屈辱,被无数人所瞧不起。来至泾阳后,更是被屠户刁难,险些受了胯下之辱。

幸运的是,他遇到了卓草。

在泾阳脏活累活他都干,渐渐的展露峥嵘。关键时刻主动站出来,前往会稽郡,也算成功得到卓草的信任。

皇天不负有心人,卓草成为护军都尉,并且举荐他为中护军。卓草于他就如伯乐,在人海茫茫之中慧眼识英雄挑中了他。哪怕二人会有分歧,但韩信从始至终都极其钦佩卓草。

现在,他终于成功手握帅旗,有资格率军北伐!

“自今日起,韩信便为吾军都尉,短兵千人,另爵至官大夫。”

都尉在军中属于是极其不俗的官职,于商君之时设立,曰:国封尉,短兵千人。所谓短兵就是亲兵的意思,往往是总兵力的十分之一。换而言之,韩信现在是统兵上万的军中大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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