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声唱法起源于欧洲,它的产生不仅与欧洲音乐的发展过程有着密切联系。
古罗马帝国当时的教会演唱圣诗和朗诵《圣经》,这就成为了最早的合唱形式。教堂中用拉丁文演唱与宗教相关的内容即为被称咏的音乐形式。
公元590年,罗马教皇格里高利一世选编、修订了配合教仪的《唱经本》,即著名的《格里高利圣咏》,实际上相当于规定了教堂中演唱教义的歌调。
圣咏是欧洲声乐艺术的萌芽,它要求庄严、肃穆的演唱配合教堂的氛围。
13世纪前的欧洲音乐均为单声部音乐,并受到严格的诗歌韵律的支配,主要以独唱、齐唱、领唱、说唱和吟唱为歌唱形式。
在这一时期产生了诸如《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奥德赛》这样出色的作品,它们是由盲人诗作者荷马创作并以说唱的方式演唱的。
随着古罗马帝国不断对外扩张,欧洲进入了长期的教会统治的时期,教会教义几乎垄断了一切思想意识领域,歌唱同样成为各种宗教的附属品。
在圣咏音乐流行的时期,从11世纪起出现了一些促进音乐艺术的发展、丰富声乐艺术内容的音乐形式。此后,又相继出现了游吟歌手、恋诗歌手、民歌手等专业的歌唱者,他们虽无法完全摆脱宗教的浓厚色彩,但已可堪称为对宗教音乐的大胆突破。
13世纪中期的欧洲音乐逐步突破单声部,开始进入复调音乐时期,声乐演唱也为多声部合唱形式,分别由女高音(soprano)和女低音(alto)担任,圣咏旋律则由男高音(tenor)担任,后来又加入了男低音声部(bass)。
由于圣经的古训规定“妇女在教堂中应保持缄默”,因此,演唱中的女声部均由男童声代替。这些男童是被阉割的男童声歌手,在声乐发展史上被称作“阉人歌手”。
他们的出现曾为欧洲声乐艺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并奠定了“美声唱法”的基础,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歌剧的产生与发展,他们盛极的时代同时也带来了美声唱法的黄金时代。
之后美声唱法又经过了几百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定式,也迎来了全盛时期,但凡是上流阶层,都要懂得欣赏美声唱法,才算是附庸风雅。
李寺要教陈诗诗的歌曲,也不能算是完全的美声唱法,因为时间来不及了,他要教的这首歌,应该算是民族唱法里的美声。
后世有几位著名的女歌手,她们的歌声低沉而辽阔,就像是大草原上空灵的回响,她们几乎都来自少数民族,这就是李寺要陈诗诗模仿的对象。
这些女歌手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音色上更像是男性,也就是后世所说的女中音,但这只是她们音色的一个辨识特点。
要模仿她们惟妙惟肖,就得从演唱技巧、演唱姿态还有演唱情绪等各方面去雕琢,那么陈诗诗的个人特点已经很明显,李寺有把握在短期内让她学到这些女歌手的精髓。
李寺教陈诗诗的第一首歌,是《鸿雁》。
《鸿雁》是一首渊远流长的蒙古乌拉特民歌,歌声里有你的乡愁,有你的成长,于是家乡就成了每个人心底最柔软最美好的缱绻。同时,这也是一个寄情于草原的男人自语。
一个人,一杯酒,独对苍天,想一想曾经的过往,用力的遥望未来,那里是不是真的有彩虹挂在天堂。悠远蜿蜒,直抵内心。这是一首属于游牧民族的经典创作。
李寺对陈诗诗说:“要抒发一首歌的准确情绪,你必须了解这首歌曲的创作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