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的余晖把光滑的青石板镀得发亮,街道上又响起了清脆的马蹄声。在一条河边任行找回了悠闲吃草的枣红马,驱马返回了溪江镇。
爱德华皇子被随从从墙壁里拔了出来,皮肤呈现出灰色的他被平放在桌上,血已经流干了,心口的破洞更加狰狞可怕。
“该怎么向国王解释呢?”
“我们的职责是保护皇子殿下,现在皇子殿下却死了……”
“那个该死的小贼!”
“就算能抓住他,我们……我们也难逃一死啊……”
“都怪皇子殿下太任性,说什么要用双脚走一走广袤的土地,领略不同于蜗星的大好风光,如果不把曙光号留在丰城,怎么会发生这一连串的糟糕事?”
“要不要联络乔治,让他把飞船开过来?”
“你们好啊。”
焦虑不安的蜗星人闻声同时望向客栈外,坐在枣红马上的任行对他们含笑挥手,看起来就像相识多年的老朋友。
“我来这里的目的呢,非常简单,就是借你们皇子殿下的头颅一用,追我的那个人已经大方的把头献上了,你们不会小气吧?”
“还有啊,我来的时候看见镇子外有几具尸体,在你们眼里人命贱如蝼蚁我是懂的,可现在大敌当前,内讧是不是不太好呢?”
“呀嘞呀嘞,你小子淫贱的样子颇有老夫年轻时的风采啊。”
蜗星人暴怒掏出激光枪,任行飘然而起,足尖轻点马背,人如鸿雁掠进客栈。两分钟后,他手提着爱德华皇子的头从千疮百孔的客栈里走了出来。
把头装进马背上浸满鲜血的布袋里,任行长吐口气,这样一来,无名小卒的他就有资格去参加武林大会,见识见识各路英雄了。
长话短说,依然是从路人那里得知周山的具体位置,披星戴月行了几十里路,天还未破晓时,任行来到了周山脚下。
顺着人力凿出的台阶拾阶而上,随着山顶越来越近,任行的眉心皱的越来越深,在半山腰,他就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果不其然,半山腰一过,他就发现台阶上有干涸的血迹,加快速度到达山顶,那浓重的血腥味简直让人难以呼吸。
漫山遍野的尸体,血都渗进了土壤里,惨烈的厮杀似是结束很久了。
凉亭下。
一个黑髯大汉坐靠在柱子上,朦胧的夜色里,他那双眸子如刀锋般闪烁着寒光。
“你也是来杀老夫的吗?”
即使失去了一条右腿,秦世雄吐字仍然中气十足。
任行找了一个还算干净的地方盘腿坐下,把布袋里的头倒出来,手轻轻一拨,骨碌碌滚到秦世雄的脚边。
“嗯?”
秦世雄惊诧的挺直脊背,他用手抹去爱德华皇子脸上的血,确认身份后,用审视的目光盯着任行,一字一顿道:“你、是、什、么、人?”
“我是跟你站在同一条线上的人。”任行嘴角微微一动,又恢复凝重的表情来,“这里发生什么了?”
秦世雄看了任行很久很久,以拳捶地,怒道:“我召集各路英雄是为了对抗蜗星人,他们的却想杀我邀功,用老夫的头去换取蜗星人的奖赏!”
秦世雄神色悲痛的偏过头,向东一指,“有个跟你年纪相仿的少年人痛斥众‘英雄’行事卑劣,我有心相救,却无能无力。
他长途跋涉而来,衣衫褴褛,饥肠辘辘,为的就是助我声威,我却如此没用……”
“喂,小鬼,那个人很像被你坑蒙拐骗的富家公子哥啊。”
任行早就认出来了,他长叹口气,江湖那么大,到哪不是游历?
一点武功都没有,干什么要到武林大会上蹚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