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西亚的战事再一次迎来了戏剧性的一幕,差点被本都大军灭掉的匈奴人居然反击起来。支持他们这样做的原因便是尔哈带着五万匈奴大军赶到了战场。
损失不小的双方军队此刻都已经到了强弩之末,匈奴援军的出现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颗稻草。哦,不对,应该是秤砣!
匈奴骑兵的装备和战斗力自然不是后继乏力的本都大军能够比拟的,而且本都大军大部分还是步卒。
疯狂的屠杀在战场上呈现,匈奴骑兵来回穿梭在战场上, 每一次冲锋都有数千本都士兵被带走了性命。
“将军,快走!挡不住了!”
一群本都士兵紧紧围在斯托克斯的身边,保护他不受匈奴大军的攻击。
“好!”
斯托克斯自知回天无力,当即应了一声,然后在亲兵的保护下迅速逃离战场。
“想跑?”
刚刚换上一匹战马的冒顿,一直盯着斯托克斯。见他居然丢下大军独自逃跑, 当即骑马追赶起来。
亲卫队换上尔哈带来的战马跟在冒顿的后面紧紧追了出去, 冒顿的安全才是他们的首要任务。
两队人你追我赶的往本都王国的方向奔去,不断有斯托克斯的亲兵被射下战马。斯托克斯头也不回的往前狂奔, 此刻他的心里只有活下去三个字。
斯托克斯的亲兵手下一个接一个死去,这可把斯托克斯吓坏了。
冒顿紧紧跟身后大喊:“杀过去,杀过去,不要管别人,给本王杀了敌将!”。
斯托克斯见事不妙,猛拍战马,惊得马儿一阵嘶鸣。
“红披风的是敌将,追杀敌将。”
斯托克斯听到之后,立马就把自己的披风丢了。
斯托克斯本来以为这样就好了,可没想到冒顿也不是笨蛋,再一次大喊道“戴头盔是敌将!”
吓得斯托克斯立马就把自己头盔给扔了,露出他那金色的卷发。
“金发络腮胡的是敌将,给本王杀了他!”
匈奴士兵闻言再一次弯弓搭箭,纷纷射了过去。
斯托克斯顿时无语了,头盔都已经丢了,还要不要人活了。
此刻的斯托克斯与冒顿两人似乎都忘记彼此语言不同, 但他们却明白敌人的想法,不得不说这或许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斯托克斯二话不说,抓起手中刀就把头上的金发割掉,只留下一个狗啃过的发型。
满头的金发可是一个男人的尊严,而络腮胡更是斯托克斯最引以为傲的地方。西荒诸国的男人对于自己的头发、胡须看的很重要,像斯托克斯这种王国军事大臣的胡须,可以说得上是虎须了,就这样割了,可见斯托克斯有多害怕。
但是冒顿依旧没放过斯托克斯,再一次大喊:“有头的是敌将,杀!”
!!!
斯托克斯连忙丢下武器,拍马狂奔。
头能割吗?肯定不能,会死人的,斯托克斯又不傻!
冒顿见目的没有达成,当即遗憾的摇了摇头。然后催动战马追了上去,就此这千钧一发之际。
啊!
斯托克斯连人带马掉进了悬崖之中,然后不见了身影。
“算你命好!“
冒顿走上前看了看深不见底的悬崖,瘪了瘪嘴,不满意的嘟囔道。
“撤!”
殊不知,斯托克斯掉下悬崖之后,落在了一个平台之上。有树枝等物的缓冲,他并没有死,也就断了几根骨头和右腿而已。
“斯托克斯!”
一道惊讶的声音突然想起。
“霍罗斯!”斯托克斯不确定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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