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中,蒲杰看着电脑桌面出神。
他在思考着,究竟是继续留在启点,还是直接离开,前往外站。
留在启点,除非能卖出版权并一步一步成神,否则没有继续坚持的意义。
而前往外站,不少网站的稿费收入比之启点要高。
或许,同样的成绩,在启点只能赚到一百万,而到外站却可以赚到一百五十万。
这就是区别所在,也是其他网站能吸引作者的主要原因。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雄心壮志,一心想要在启点证道的。
对于大部分作者来说,写网文,只是一个谋生的工具罢了。
与其他行业并没有什么区别。
努力赚钱,养家糊口,仅此而已。
至于梦想,能当饭吃么?
只不过,蒲杰的内心深处,还是有一丢丢不舍的。
其一,他刚刚跟启点签订五年长约,如果直接离开的话,未免有些不太道德。
最主要的是,他的笔名就不能带走了,否则就违约了。
只能重新使用一个笔名,从新人开始。
这样一来,之前积累下来的粉丝基础就没用了。
其二,他从初中开始,就在启点看书,至今已经有近十年了。
熟悉了这个网站的所有规则。
而离开启点的话,又得重新适应。
对于有些念旧的蒲杰来说,这都是时间成本。
其三,蒲杰的心里,未尝没有一些念想。
万一,万一能在启点证道成神呢。
或者说,万一上一本书《朕》能卖出版权呢。
所以,蒲杰也有些拿不定主意,究竟是否要留下。
“呼...”
他点燃了一支烟,对着窗外出神。
“嘀嘀嘀...”
就在这时,电脑后面的音响传出一阵清脆的声音。
“嗯,来了消息...”
将视线从窗外拉回到电脑上,蒲杰点开电脑右下角的企鹅消息。
剑花鹿鸣:“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有一家公司想买《朕》的版权,现在版权部的同事正在和他们谈,应该很快就会有结果了!”
“咦...卖版权...”
一看之下,蒲杰的嘴角露出一丝止不住的笑容。
这叫什么,这就叫发困给个枕头,正合蒲杰的心意。
之前还想着版权的事呢,没想到,居然编辑就发来了消息,说的正是关于版权的事情。
老扑街:“哪家公司?什么版权?对方出价多少?成功的把握大不大?”
丢掉烟屁股,蒲杰连忙操起键盘,噼里啪啦就是一顿敲。
剑花鹿鸣:“具体的数额我也不太清楚,我刚刚接到版权部同事的电话,就先跟你知会一声!等谈好了之后,我再通知你吧!”
很快,编辑鹿鸣就回了信息。
老扑街:“需不需要我过来签字?还是说,我只需要坐在家里等着收钱就行?”
蒲杰想了想,问道。
毕竟,这可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啊。
他哪里懂得版权方面的事。
剑花鹿鸣:“不用亲自过来,你只需要注意接一下版权部同事的电话,别将它当作骚扰电话拒接就行!”
剑花鹿鸣:“版权部的同事会告诉你价格,如果你同意版权部谈好的出售价格,版权转让签约的站短会发送到后台!”
剑花鹿鸣:“当然,如果你想过来沪海散散心,玩一玩也可以!”
老扑街:“噢,那算了,我还是等站短好了,懒得跑了!或许,等哪一天赚够钱了,会到处旅游走一走吧!”
剑花鹿鸣:“也好,你喜欢就好!对了,新书有什么想法没?需要我帮助的地方,随时可以找我,24小时在线!”
老扑街:“暂时还没有,等我琢磨一下吧,有了头绪之后,我们再合计合计!”
剑花鹿鸣:“ojbk,就喜欢你这种勤奋的精神!”
老扑街:“鹿大过奖了,谁还不是为了混口饭吃呢!”
剑花鹿鸣:“凡尔赛了啊,我一年工资也才十二k,你一本书的稿费就顶得上我工作三十多年了!”
老扑街:“去年转工作室了,年终时的绩效奖金应该不少吧?”
剑花鹿鸣:“还好还好,托你们的福,不至于饿死!”
老扑街:“那就好,有空来沪海玩的时候,请你吃饭!”
剑花鹿鸣:“这可是你说的,我可记着呢!”
老扑街:“ojbk,就这么说定了!先不说了,不打扰你工作了!”
剑花鹿鸣:“新书有什么好点子的话,随时找我!微信、电话你都有,哪怕是半夜都没问题!”
老扑街:“没问题!”
跟编辑聊了一会儿之后,蒲杰停了下来。
他的嘴角,止不住的笑容。
卖版权,还需要作者签字的版权,肯定不是小版权。
虽然没有接触过这玩意,但蒲杰可是在作者群里听其他人说过。
一般的小版权,如有声版权、漫画改编权...等等小版权,是不需要作者亲自签字的。
顶多是编辑通知一声,让作者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就行了。
然后,坐等着次月收到稿费,完工。
小版权里,还有简体出版版权、繁体出版版权,这些版权也需要作者签字。
只不过,现在这年头,实体行业几乎都死得差不多了。
很少有出版社愿意花钱购买网络的出版权。
对于这一点,蒲杰也不抱什么希望。
言归正传,一般而言,需要作者签字的版权,只有大版权。
大版权,主要是游戏改编权、动漫改编权、影视改编权。
游戏改编,顾名思义,便是将改编成游戏,其中又分为端游、手游、页游等等。
这些版权费,最少是上百万起步,甚至是上千万。
而影视改编,顾名思义,便是改编成电视剧、电影、网剧、网络大电影等等。
这些都是版权中大头的大头,动辄千万起步,甚至是三五千万。
这种大版权,才需要作者亲自签字。
以前,签订这些版权转让合同,需要作者亲自跑一趟启点公司的所在地沪海才行。
只不过,现在科技发达,无需作者跑一趟,在网络上签订电子协议也是一样的。
电子协议与实体合同一样,都具有法律效应,受版权法保护。
所以,值得蒲杰签字的版权,肯定是大版权。
只是不知道,这一次对方想要的到底是游戏还是影视方面的版权。
“《朕》属于历史分类,按理来说,这种改编成游戏的价值不大!”
“也不可能被改编成电视剧!”
“那么,极有可能是动漫、网剧,或者是网络大电影了!”
盘算了一下,蒲杰大致猜到了一些。
历史分类的,不是说不能改编成游戏。
只不过,相对于那些爆火的仙侠、玄幻类,历史类的局限性更大。
所以,很少有这一类的卖出游戏改编权的。
那么,排除了游戏改编之外,就只剩下动漫、电视剧、电影、网剧、网络大电影。
而《朕》属于是穿越者搅乱真实历史类的,怎么可能被改编成电视剧呢。
不说****不会通过,就说那些影视公司,他们可没这么蠢。
公然篡改历史,是不被允许的。
这样的电视剧,有教坏未成年的嫌疑。
所以,对于改编成电视剧,蒲杰也不抱希望。
也就只有动漫、网剧、网络大电影值得期待一下了。
“算了,不想这个了,还是想想新书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