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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出售版权

出租屋中,蒲杰看着电脑桌面出神。

他在思考着,究竟是继续留在启点,还是直接离开,前往外站。

留在启点,除非能卖出版权并一步一步成神,否则没有继续坚持的意义。

而前往外站,不少网站的稿费收入比之启点要高。

或许,同样的成绩,在启点只能赚到一百万,而到外站却可以赚到一百五十万。

这就是区别所在,也是其他网站能吸引作者的主要原因。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雄心壮志,一心想要在启点证道的。

对于大部分作者来说,写网文,只是一个谋生的工具罢了。

与其他行业并没有什么区别。

努力赚钱,养家糊口,仅此而已。

至于梦想,能当饭吃么?

只不过,蒲杰的内心深处,还是有一丢丢不舍的。

其一,他刚刚跟启点签订五年长约,如果直接离开的话,未免有些不太道德。

最主要的是,他的笔名就不能带走了,否则就违约了。

只能重新使用一个笔名,从新人开始。

这样一来,之前积累下来的粉丝基础就没用了。

其二,他从初中开始,就在启点看书,至今已经有近十年了。

熟悉了这个网站的所有规则。

而离开启点的话,又得重新适应。

对于有些念旧的蒲杰来说,这都是时间成本。

其三,蒲杰的心里,未尝没有一些念想。

万一,万一能在启点证道成神呢。

或者说,万一上一本书《朕》能卖出版权呢。

所以,蒲杰也有些拿不定主意,究竟是否要留下。

“呼...”

他点燃了一支烟,对着窗外出神。

“嘀嘀嘀...”

就在这时,电脑后面的音响传出一阵清脆的声音。

“嗯,来了消息...”

将视线从窗外拉回到电脑上,蒲杰点开电脑右下角的企鹅消息。

剑花鹿鸣:“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有一家公司想买《朕》的版权,现在版权部的同事正在和他们谈,应该很快就会有结果了!”

“咦...卖版权...”

一看之下,蒲杰的嘴角露出一丝止不住的笑容。

这叫什么,这就叫发困给个枕头,正合蒲杰的心意。

之前还想着版权的事呢,没想到,居然编辑就发来了消息,说的正是关于版权的事情。

老扑街:“哪家公司?什么版权?对方出价多少?成功的把握大不大?”

丢掉烟屁股,蒲杰连忙操起键盘,噼里啪啦就是一顿敲。

剑花鹿鸣:“具体的数额我也不太清楚,我刚刚接到版权部同事的电话,就先跟你知会一声!等谈好了之后,我再通知你吧!”

很快,编辑鹿鸣就回了信息。

老扑街:“需不需要我过来签字?还是说,我只需要坐在家里等着收钱就行?”

蒲杰想了想,问道。

毕竟,这可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啊。

他哪里懂得版权方面的事。

剑花鹿鸣:“不用亲自过来,你只需要注意接一下版权部同事的电话,别将它当作骚扰电话拒接就行!”

剑花鹿鸣:“版权部的同事会告诉你价格,如果你同意版权部谈好的出售价格,版权转让签约的站短会发送到后台!”

剑花鹿鸣:“当然,如果你想过来沪海散散心,玩一玩也可以!”

老扑街:“噢,那算了,我还是等站短好了,懒得跑了!或许,等哪一天赚够钱了,会到处旅游走一走吧!”

剑花鹿鸣:“也好,你喜欢就好!对了,新书有什么想法没?需要我帮助的地方,随时可以找我,24小时在线!”

老扑街:“暂时还没有,等我琢磨一下吧,有了头绪之后,我们再合计合计!”

剑花鹿鸣:“ojbk,就喜欢你这种勤奋的精神!”

老扑街:“鹿大过奖了,谁还不是为了混口饭吃呢!”

剑花鹿鸣:“凡尔赛了啊,我一年工资也才十二k,你一本书的稿费就顶得上我工作三十多年了!”

老扑街:“去年转工作室了,年终时的绩效奖金应该不少吧?”

剑花鹿鸣:“还好还好,托你们的福,不至于饿死!”

老扑街:“那就好,有空来沪海玩的时候,请你吃饭!”

剑花鹿鸣:“这可是你说的,我可记着呢!”

老扑街:“ojbk,就这么说定了!先不说了,不打扰你工作了!”

剑花鹿鸣:“新书有什么好点子的话,随时找我!微信、电话你都有,哪怕是半夜都没问题!”

老扑街:“没问题!”

跟编辑聊了一会儿之后,蒲杰停了下来。

他的嘴角,止不住的笑容。

卖版权,还需要作者签字的版权,肯定不是小版权。

虽然没有接触过这玩意,但蒲杰可是在作者群里听其他人说过。

一般的小版权,如有声版权、漫画改编权...等等小版权,是不需要作者亲自签字的。

顶多是编辑通知一声,让作者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就行了。

然后,坐等着次月收到稿费,完工。

小版权里,还有简体出版版权、繁体出版版权,这些版权也需要作者签字。

只不过,现在这年头,实体行业几乎都死得差不多了。

很少有出版社愿意花钱购买网络的出版权。

对于这一点,蒲杰也不抱什么希望。

言归正传,一般而言,需要作者签字的版权,只有大版权。

大版权,主要是游戏改编权、动漫改编权、影视改编权。

游戏改编,顾名思义,便是将改编成游戏,其中又分为端游、手游、页游等等。

这些版权费,最少是上百万起步,甚至是上千万。

而影视改编,顾名思义,便是改编成电视剧、电影、网剧、网络大电影等等。

这些都是版权中大头的大头,动辄千万起步,甚至是三五千万。

这种大版权,才需要作者亲自签字。

以前,签订这些版权转让合同,需要作者亲自跑一趟启点公司的所在地沪海才行。

只不过,现在科技发达,无需作者跑一趟,在网络上签订电子协议也是一样的。

电子协议与实体合同一样,都具有法律效应,受版权法保护。

所以,值得蒲杰签字的版权,肯定是大版权。

只是不知道,这一次对方想要的到底是游戏还是影视方面的版权。

“《朕》属于历史分类,按理来说,这种改编成游戏的价值不大!”

“也不可能被改编成电视剧!”

“那么,极有可能是动漫、网剧,或者是网络大电影了!”

盘算了一下,蒲杰大致猜到了一些。

历史分类的,不是说不能改编成游戏。

只不过,相对于那些爆火的仙侠、玄幻类,历史类的局限性更大。

所以,很少有这一类的卖出游戏改编权的。

那么,排除了游戏改编之外,就只剩下动漫、电视剧、电影、网剧、网络大电影。

而《朕》属于是穿越者搅乱真实历史类的,怎么可能被改编成电视剧呢。

不说****不会通过,就说那些影视公司,他们可没这么蠢。

公然篡改历史,是不被允许的。

这样的电视剧,有教坏未成年的嫌疑。

所以,对于改编成电视剧,蒲杰也不抱希望。

也就只有动漫、网剧、网络大电影值得期待一下了。

“算了,不想这个了,还是想想新书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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