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往往和事物的本身完全不符,世人都容易为表面的装饰所欺骗。”———《威利斯商人》
“龚副早。”
“早。”龚帅没有抬头,他意犹未尽的看着笔记本里的内容,像似侦察嫌疑人的私人物品。
“三月二十日 小雨
我是爱花之人,走到哪看见花就挪不动步,因此,我不管在哪工作,在哪住,只要见到花丛、花树,就会像做贼似的去采摘,所以我向往李子柒那样的田园生活,漫山遍野,一年四季,数不尽的山花烂漫。
我们喜欢宝马,我们喜欢王力宏,我们喜欢jojo,我们喜欢杨过和小龙女,我们喜欢三生三世十里桃林,我们喜欢孙悟空,我们喜欢张子房,我们还喜欢《秦时明月》和《狐妖小红娘》,我们喜欢春暖花开,我们喜欢大海,我们喜欢在草原上带着心爱的人骑马。
喜欢归喜欢,我们喜欢的只是喜欢而已,就像终将失去的青春,总有一天,我们会不再喜欢。
瑾瑾接了一个大活——桐乡一个婚纱摄影店蝴蝶树邀请她过去坐镇,要用一个月时间把‘一潭死水’的婚纱摄影盘活,纵然她有超能力,这样一个“病秧子”店,又岂是她一个人可以轻而易举扭转乾坤的?于是,她找到我:“彩虹,过来帮我,报酬丰厚!"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只要报酬丰厚,不管是上刀山还是下火海,除了犯法的事,让我做什么都行。
于是,从京城坐高铁到杭州,再从杭州坐大巴到桐乡,千里迢迢跋山涉水来到了蝴蝶树。
蝴蝶树的老板给我们租了房,这个社区住着大约一百多户人家,都是带院子的平房。
桐乡离乌镇不远,是标准的江南水乡,但气候潮湿,就算阳光普照,屋内也湿气很重,和北京干燥的气候恰恰相反,这里的阳光显得格外温暖,门口的小院子里有躺椅,没事的时候拿着本书躺在椅子上晒着太阳,微风拂过,一阵花香飘来,我突然直起身,朝着隔壁花园望去。
瑾瑾见到桌上的花,知道是我这个“采花大盗”所为,一本正经的:“这里不比京城,是人家的地盘,路边的野花倒是无妨,隔壁院子的花,我劝你还是不要采为妙。”
我理直气壮:“隔壁是个荒宅。”
瑾瑾:“你怎么不说是鬼屋?”
我瞪大了眼睛:“搞不好就是鬼屋,挺阴森恐怖的。”
瑾瑾:“鬼你个头啊!我前天夜里还看到灯光。”
“不可能?难不成是鬼火?”我说着,就往隔壁院子里跑。
“喂?彩虹,你做什么去?”
就算真是鬼屋,我也要去看看。
为了这些娇艳欲滴,芳香四溢的鲜花,我怂胆子一下子便肥了。
这堵墙不算高,我踩在靠椅上踮脚就跃了过去,鬼宅的小院子里花开的着实艳丽,白色的小花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品种,总之就是好看,就是香,转头看那扇门那扇窗,皆是门窗紧闭,窗帘拉得密不透缝,这座房子完全没有见到有人居住的迹象,死气沉沉,寂寥无声,我完全可以肯定没人在里面住。
我走到门口朝门缝看了看,又走到窗前希望可以找到一丝生命的气息,绕来绕去,什么也没发现。我跳到院子里,捧着一朵花,闭上眼睛凑在鼻子下陶醉的闻着花香。半晌,抬起头朝院子外面喊:“瑾瑾,这里没有人住,你是不是看花眼了?”
“彩虹,你回来······”
突然,在离我最近的一个窗口,里面的窗帘动了动,一张可怕的老脸露了出来,面无表情的看着我,我不寒而栗,背脊上闪过一阵凉意,我慢慢的直起身对着那张布满皱纹沧桑的老脸,语无伦次的道:“······好,您,您好!"
青天白日艳阳高照,我确定他不是鬼,这个宅院也不是鬼宅,我盯着这个人看,他缓缓移到门口,打开了门。
我说:“对,对不起,我不知道这里有人住,我只是摘了些花。”
这个老人用手撑着门框,费力的一高一低的走了出来:“哦!哦!摘,摘花?”
“会讲普通话?您的脚怎么了?”我发现他的脚在流血,确切的说是在流黑色的淤血。
“里面藏着一块,小玻璃渣,已经几十年了。”他用暗哑低沉的普通话说。
“玻璃渣?几十年了?怎么不去医院把它拔出来?您是本地人?”我震惊。
“我不是,我,姓周,周。”他微笑,看起来很慈祥,顿时鬼宅不是鬼宅,这人看起来也不那么可怕了。
“我叫彩虹,住在隔壁,我和我朋友瑾瑾住在隔壁,我们只住一个月,我们来自北京,我先走了!”我朝他摆摆手,就跑出来院子。
“彩虹,你胆儿肥了?采了人家的花还和人家打个照面?”
“瑾瑾,那人是有些可怕,不过他挺奇怪的。”我对瑾瑾说。
“奇怪?”
“他脚里面有块玻璃渣,已经几十年了,流着脓血,那只脚连同那条腿好像已经废了,他皱纹深得看起来像是好几百岁了,浑身臭烘烘的,家里乱的像猪窝,他好像不见天日般,屋子里潮气深重,霉味熏天,那扇门好像几百年没打开过。”
“常年待在那间屋子里?闭门不出,他修仙还是辟谷?”
“他骨瘦如柴,面黄肌瘦,皱纹满脸,我看不像修仙之人,倒像是入了魔道!”
“入魔道不是应该会妖媚邪?他这个样子倒像是从地狱爬出来的回魂的鬼!‘
“我们是不是仙侠剧看多了?”
“好像是的。”
发现了这件事之后,许是那开满鲜花的庭院委实繁花似锦与周老怪那诡异的房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一直放心不下他,过了几天,我见到房东,随口提到隔壁的周老怪。
房东一脸嫌弃:“这人是个怪物!在这住几年了,成日躲在房子里,不和人来往。”
我替周老怪反驳:“他好像脚受伤了。”
房东:“他自己的事,自己都不管。”
我:“他行动不便。”
房东:“彩虹,你们只在这待一个月吧?他这样可怜的人,你能把他怎么着?我们又不是慈善机构,更何况,他自己家人都不管他,这不关我们的事?”
蝴蝶树里面的人也对他嗤之以鼻。
“那个周老怪,你们最好不要惹,听说他年轻的时候把老婆打跑了。”
“他的几个孩子恨毒了他,都不管他。”
“我们这里的人很久没见到他,以为他早死在那屋子里了。”
“他自家人不管他,别人更不会去管。”
传言终归是传言,就像传说的故事原本也不是真的有那样的故事一样。每天望着隔壁那一片花海,繁花似锦的小庭院里那紧闭的门窗,我总是忧心,很想知道他到底有什么样的往事和真实的故事,我很想看见那回魂的诡异鬼魅似的身影哪天会出现在院子里晒着太阳,然而,他又像幽灵般消失的无影无踪。
晚上也很少看见灯光,白天也寂静无声,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也不敢过去看,这件事与我而言,不仅仅是好奇,而是变成了一种牵挂,这期间我十分想念我的父亲母亲,每日都打电话过去给父皇母后请安,这样的晨昏定醒才暂时的缓解了我对千里之外父母的感恩之赤子之心。
终于有一天,我做好了饭菜,实在忍不住了:“瑾瑾,我过去看看他。”
“彩虹,你爱心泛滥,善心大发,不让你过去看看,你连饭都吃不下,去吧,要是有什么事,就大喊一声,我足底轻点就能跃墙过去救你。”
我笑着端着饭菜翻过院墙,在那花团锦簇间停留片刻,走到门前用力拍打了很久,那扇门才幽幽的打开。
“周老······周伯,我是隔壁的彩虹,我拿饭菜过来给你吃。”
周老怪怔怔地看了我很久,好似不认识我了似的。
屋子里传出来一股怪味,我有洁癖,见到不干净就想打扫,我朝隔壁大喊:“瑾瑾,你过来,我们帮他打扫一下。”
瑾瑾像个女侠般,足底轻点翻过墙头,轻飘飘落在周老怪的面前,这架势着实把他吓了一跳,我们把周老怪抬到院子里的椅子上,给他摆好了饭菜,从他屋子里找了半天筷子也没找到,只有满屋子的方便面,只能打开方便面拿出一个叉子放在他手上:“周老······周伯,你吃,这是我们自己做的,吃吧。”
周老怪一时还没能适应这样的关爱,他不知道有多久没和人接触了,只是受宠若惊的拿着叉子看着面前的饭菜发出:“哦,哦。”的声音。
他的屋子简直脏的不成样子,我只能捏着鼻子强忍着呕吐,才把堆积如山的方便面盒子和乱七八糟的垃圾扫了出来,打开窗户,阳光透了进去,里面令人作呕的气味漫了出来,我们俩拉着拖把抹布清扫了不下十遍,才让屋子焕然一新,又给屋子喷了很多花露水,这场‘大扫荡’才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
“彩虹,你看,他的腿!”瑾瑾大惊失色。
我的目光顺着他的脚趾往上看,天啦!那条腿已经血肉模糊开始腐烂,露出了和脚趾一样的黑血,我蹲下身,带着手套把他裤管拉起来一看,一片紫黑色的肉一直快烂到膝盖了,我不由自主的浑身发颤:“怎么这样要赶紧去医院,不然真的会死!真的会死的!”
“他家人怎么也不管他?我们要不要通知他家人?”
“他家人要是管他,早就管了,还等到现在!”
我们心中一股凄凉,同时一股热血涌动。
“周伯,我们送你去医院,你要赶紧去医院。”我急得快要哭。
周老怪听了这一句,突然低下头,眼泪流了下来,泪水不停的涌出,爬满了满是皱纹的脸,半晌,他抬眼指着屋子里:“枕头下面有钱。”
我在周老怪的枕头下面掏出一把钱,看似有不少,给他看医生足够,床头一张发黄了的照片,上面有是一对夫妇和三个孩子的合影,我瞧不出来上面的父亲是不是周老怪。
这张照片应该是很多很多年前了,这里面的三个孩子如果是周老怪的孩子的话,那他们也应该已经不小于四十岁,就算周老怪年轻的时候做过什么,此时他也年老体衰,还遑论什么恨什么怨呢?
他的家人不管他,左邻右舍不愿理他。
但是,我们顾不得那么多了,也许这件事我们真的不该管,但都这个时候了,就不能见死不救。
“周伯,我们带你去医院,来,起来,我们抬着你。”周老怪几乎干瘪的身体很轻,我们两个女生抬着他,走到大马路拦下出租车。
周老怪反复的说着:“谢谢,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