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的脸颊肉眼可见日渐消瘦起来,眼下青黑一片,说话总是说着说着就不自觉出神。
吃饭总是食不知味,像机械一样重复每日的工作。
而且一回到庄园,不自觉就会走到余萌的房间,小心翼翼脱了鞋子脱了袜子,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疲惫地蹲在粉色公主风的地毯上。
除此之外,他不敢碰房间里任何一样东西。
余萌在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余萌不在了,余笙才知道。
有些人,可能不起眼,可能不惊艳,但早就融进了你的生命,揉入了你的骨血。
不需要像烈日骄阳一样似火灼目,有些人注定是火燃烧长空,有些人注定是水,无处不在让你无论如何也离不开。
菟丝又如何?荆棘又如何?
荆棘虽美但过分扎手,菟丝柔弱却已揉入骨血。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
余笙终于承认,他爱余萌……
不是喜欢,不是有感觉,他爱余萌……
他之前说对慕安然有感觉是真有感觉,那种仿佛很早之前就认识,不够亲密但足够熟悉的悸动。
这份悸动和欣赏糅杂在一起,使得余笙误以为那是爱,但余笙发现自己错了。
一开始,便搞错了。
余笙颓败地坐在地毯上,一只大手重重遮着眼部。
一滴泪顺着眼角划成线,掉入地毯中,将某一块颜色晕得更深。
他干裂的唇瓣张合,一声一声唤着一个名字。
只是那人,听不到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