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疑惑,古代皇权不下县,就算唐国进行了制度改革,有些大基调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一百个县需要上万名官吏,实在太多太不现实了,缩减一半都嫌多。
事实上这里面有好几个大误区,第一个认识误区就是‘皇权不下县’,这个观点并不正确。
正常情况下,朝廷对基层的统治是很深入的,起码在制度上直接管到了乡村一级。
就以秦汉魏晋为例,乡村干部多的令人瞠目结舌。
乡里的官吏包括乡啬夫、乡佐、乡三老、乡干、乡司、游徼、里正、里胥、里尉、里魁、里治中、里父老、里祭酒、里祭尊、里长史、社长、亭长、鼓史等。
还有邻长、伍长这种村小组一级的干部。
其中乡三老、里父老,看名字会让人误以为是家族长者担任,事实上并非如此,它就是国家的行政职务名称。
就和县的行政长官叫县令是一样的,乡三老、里父老也只是一个名称,担任这个职务的很可能就是个一二十岁的年轻人。
大家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误解,又源于另一个更大的知识误区。
我们习惯性的以为,中国的乡村自古以来就是以血缘、姓氏为基础汇聚而成,事实上根本就不是这样。
或者说以姓氏、血缘形成村落的历史,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悠久。
根据考古资料显示,在宋朝之前,国家是严禁百姓以血缘、姓氏为纽带,大规模居住在一起的。
世家贵族可以同姓居住在同一个广阔区域,但普通百姓不行,原因就是害怕百姓抱团不利于统治。
不论是朝廷还是地方世家贵族,在这一点是利益是一致的。
为了自己的统治,他们会人为调整百姓的居住地点,把一些人口多的家庭打散安置在不同的村落。
一个村落百十户人家,往往会有十几二十个不同的姓氏组成。
根据《汉书·食货志》记载,当时的村子是有围墙的。
人们统一出工统一收工,村干部也就是邻长、里胥等人,坐在门口监督百姓。
早上检查有没有人没出去干活,晚上看谁没回来。而且干完一天活回来的时候还不能空着手,必须要砍一些柴回来。
到了冬天百姓也不能闲着,女子一个月纺织的工作量要相当于农忙时期四十五天的工作量,还要相互交流技术经验。
是不是觉得这个制度很熟悉?别误会,这不是集体制,而是体现国家对乡村的监督到了多么严格的地步。
普通百姓不是囚犯,田地也是自己家的,按理说我想干就干,不想干就在家歇息一天。
可是不行,你干不干活不是自己说了算,国家说了才算。
想赶集买东西?等着,买东西的人多了一起去,而且还要乡村干部出具证明,否则很容易被当成流犯给抓起来。
根据出土的敦煌文书记载,直到唐朝末期中国的乡村还是多姓杂居,而且杂的很厉害,往往是十几二十个姓氏混居。
一直到了宋朝,因为生产力的进步生产关系发生改变,商业也逐渐发达起来,国家对百姓的人身禁锢才进一步松解。
百姓才有了相对的自由,可以在附近的村镇里自由活动,而不用再和以前那样一切都被人监管约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