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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破衣难抵万金脯

徐佑松开了手,往旁边退开两步。摔出来的那人扶着廊柱勉强站立,低声咳了两下,唇角流出一丝血迹,道:“冲撞郎君了,失礼莫怪!”

“无妨!”

徐佑回了句,这才看清他的脸,三十多岁的年纪,面目黝黑,有风霜之色,低垂的眼睑遮掩了双眸,但被人殴打辱骂,神态却很平静。

他转过身去,对着门口的有痣之人淡淡的道:“足下的鹿脯我从没见过,自然谈不上偷。”

兴许是被他不卑不亢的姿态刺激到,有痣之人怒极而笑,挽了挽宽袖的袖口,握着拳头,就准备过来继续动手。这时其他房舍的人也都出来看热闹,有人看不过眼,道:“他既然否认,说明此事有蹊跷,还是说理为先。真的说不明白,再到县衙具状不迟,何必动手动脚?”

“这话道理明白,就算他是偷贼,也要证据确切之后才能定论,如此草草听你一面之言,未免不能服众。”

这两人刚说了一半,就被人拉住噤了口,窃声道:“你们是外郡来的吧?”

“正是,足下如何得知?”

“想来也是,这位可是钱塘有名的游侠儿,唤做窦弃,平日不得罪他,还要被欺压三分,更别说今天有人胆敢偷他的鹿脯……你们外郡的人,出门求财求个平安,还是不要贸然蹚这样的浑水了。”

那两人对视一眼,虽然心中不服,但知道这人也是好心,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转头退到人群当中,不再言语。

窦弃见只凭名声就能让外人闭嘴,越发的自得,道:“既然诸位认得我窦弃,我就跟你们分说分说此事,免得有些人以为我仗着本县的身份故意欺压外来的人。”

他伸手一指,道:“这个狗辈,长的獐头鼠目,早就心怀不轨,数次暗中觊觎我藏在床榻下的匣子。果不其然,今日一早,我有事外出,只有他一人待在舍里,等我办事回来,榻下的匣子大开,里面的鹿脯不翼而飞。诸位说说看,我找他要还,有没有错?”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大部分都觉得窦弃的怀疑有理有据,并非空口白话,不出意外,十之八九就是这个人偷了鹿脯。一时望过来的目光多是鄙夷、厌恶和嘲弄,还有些幸灾乐祸,等着看一向手段狠辣的窦弃如何泡弄此人。

徐佑曾经仔细研究过这个时代的游侠儿,整体来说,分为三类,一是轻侠放浪的少年。比如《三国志》里说曹操少年时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并且他和袁绍还曾一同为游侠,四处惹事,有次看人新婚之喜,竟然夜间持刀将新娘子劫持。他们二人都出身名门,如此劣行,是典型的公子哥的做派,属于不良青年的范畴。第二种是为非作歹为、危害一方的流氓下作之徒。比如《晋书?戴若思传》“少好游侠,不拘操行,遇陆机赴洛,船装甚盛,遂与其徒掠之。”连陆机都敢抢劫,可见胆大妄为到什么地步。同样的还有《魏书?毕众敬传》“少好弓马射猎,交结轻果,常于疆境盗掠为业。”此类游侠儿开始结徒为党,聚众劫掠,成为地方一害,深受百姓痛恨可又无可奈何;第三种则已经脱离了不良青年和地方一害,成为游侠侠魁之类的人物,比如《晋书》里提到的京师大侠李阳,连假借后宫权势、泼悍之极的王衍的老婆郭氏都很是忌惮。魏孝明帝时的大侠李元忠,朝廷从清河郡抽调五百人戍守西境,后来返回时途中遇阻,李元忠只派一家奴做向导,一路上群盗退避,莫敢招惹,安全回到了家中。像这样的势力和威望,小者于乡间,大者于州郡,已经隐约可以跟权贵们相提并论。

窦弃应该属于第二种里不太成器的,劫掠世家的胆子估计没有,可欺辱乡邻,鱼肉百姓的本事却也不小,对普通人而言,他这样的败类其实危害更大。

面对众人几欲剜肉刮骨的目光,站在徐佑身边的这个人依然是那幅不急不缓的样子,双手束在袖中,眼睑低垂,道:“我生性不爱食肉,别说没见过什么鹿脯,就是偷来又有何用?”

“呸!身上一文钱没有的穷狗还想吃肉?”窦弃恶狠狠的吐出一口浓痰,道:“我看你不是不吃,而是吃不起,所以才打阿爷鹿脯的主意!”

要说骂人的脏话,现在的人跟后世不能比,说来说去都是那几个词,尤其以“狗”及其衍生品最为流行,出现的频率极高。

“你怎么知道他身上没有一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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