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到傍晚,九九年的二月十四,对于东方来说,这是一个无比喜庆的节日,毕竟今天是腊月二十九,明天就是除夕夜,后天就是春节。作为三大节之首,这段时间东方的节日气氛,绝不亚于西方的圣诞节。不过在同样的一天,西方其实也有一个节日——情人节。有时候陈长青挺疑惑的,西方有情人节,东方有七夕节,但从后世的情况看,有东方人过情人节,但却很少有西方人过七夕节。很难说这究竟是什么原因,难不成是因为大家更有钱?更享受节日的气氛?陈长青也不知道,但不管怎么说,今天的节日气氛是真的很不错。别的不说,自己钓鱼的地方十分偏僻,平日里很少会有车辆在周围驻留。但今天一路上至少看到七八辆车在角落蹦蹦跳跳,看起来十分有活力。果然,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又到了那啥啥的时候了。而在另一边,位于精灵王酒店,很久没露面的老板恩斯大公爵,穿着一身喜庆的红色西服走了进来,他目光扫视一圈,看着干净的酒店,不由满意的点点头。虽然平日里恩斯不怎么出现在酒店,但看着自己的酒店干干净净,作为老板的恩斯还是很开心的,随后他喊来一名前台接待:“经理呢?”想到下午就已经离开的德克斯特,前台接待迟疑了一下:“老板,经理刚才出去了,要不我打电话让他回来?”话音落下,恩斯大公爵愣了一下:“不用,让他回来找我。”看自家老板脸色不太好,前台接待也不敢多说什么,只能在心中为德克斯特祈祷:“好的老板。”而另一边的恩斯大公爵,眉头微皱的他,打量着干净,但却有些空旷的酒店,神情中带着几分不悦:“德克斯特怎么搞的,这么重要的日子居然跑了?”一开始恩斯没反应过来,但后来他反应过来,今天可不单单是腊月二十九,更重要的是西方的情人节。本能的,恩斯想到德克斯特这个家伙翘班过节去了。这让他很不爽,特别是在如此重要的节日里,脸色刷一下就阴沉起来。前台接待不敢说话:“额……”而看着不言语,低着头的前台。恩斯大公爵心中多了几分烦闷,不耐烦的摆摆手:“算了,就这样吧,稍后如果有一位抱着婴儿的老人过来,一定要好好招待,这位身份尊贵,懂不懂?”在老板严厉的目光下,前台连忙点点头,表示:“明白。”说完,在前台胆战心惊的眼神中,恩斯大公爵开始审查起酒店的环境。至于被恩斯大公爵提起的德克斯特?此刻他正在热闹的唐人街。和纽约大部分地区不同,外面的人在过情人节,玫瑰花和红酒,弥漫着荷尔蒙的气息。而唐人街,这里却充满了节日的喜庆红。贴春联,挂灯笼,狭窄的道路上经常能看到两三个孩子手里拿着鞭炮,伴随着一两声清脆的鞭炮响起,街道传来孩童清脆的笑声。开着大号皮卡的德克斯特很开心,虽然他不理解这个节日的意义,但情绪是感染的,所以这不妨碍他喜欢这种节日气氛,而随着车子一路缓缓向前驶去?在唐人街的一处拐角,德克斯特不经意的一瞥,看到了一位和自己一样格格不入的外国人。从脸上的皱纹看,应该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爷爷。穿着一身复古风格的燕尾服,不是纯黑色的侍者礼服,而是有着精致花纹,修剪得体的中世纪贵族礼服风格。德克斯特在自家老板身上,见过一套类似的礼服,因为太过惊艳,以至于至今对这种款式都印象深刻,脑海中下意识浮现出四个字——贵不可言!而在这位很有贵族风范的老爷爷怀里,好像是抱着一个一岁多的孩子?神色中带着几分思索,德克斯特想了想,主动凑了过去,他拉开车窗喊道:“老爷爷,这么冷的天,您怎么一个人带着孩子呢?”德拉库拉有些诧异的看着这个上前打招呼的陌生人。也不知道是因为节日的原因,还是因为怀里的女儿,德拉库拉的心情很好,并没有冷面拒绝,而是笑着说道:“闲着没事,带着孩子出来逛逛。”德克斯特点了点头,随后问道:“步行?”汽车是人类科技的结晶,但本质上这就是一种代步工具。后来因为价位不同,又增添了一些奢侈品的属性,所以汽车称不上跨时代产品,因为汽车取代的是古代马匹的作用。但不管怎么说,汽车仍然是一项很伟大的发明,是很多男人心中的浪漫。不过德拉库拉对当前世界的代步工具,没有任何好感,特别是汽车!速度再快,这种代步工具一小时也就两三百公里,德拉库拉慢吞吞的步行都比这个速度快,只有每小时可达一千公里以上的飞机,才能满足德拉库拉最基本的代步需求。当然,德拉库拉也明白自己情况特殊。汽车这玩意自己看不上,但对于多数人类的人类来说,这已经是相当伟大的一种进步了。所以在片刻思索后,德拉库拉笑着点点头:“对,走着来的。”本来说完这句话,德拉库拉是打算走的。但看着德拉库拉,德克斯特心里却犯了滴咕,他思索着,眉宇间带着几分担忧:“天太冷了,老爷子,您家在哪,我送您回去吧,晚上的纽约可不怎么太平。”德克斯特这么说,可不是无的放失。国外的种族情绪,一向是是很强烈的。别看唐人街热闹,但这地方的治安可不算太好。从划分的地区就能看出,非裔,古巴裔,穷困潦倒的白人等等这些。贫穷+种族仇恨,导致这些地区的治安极差,主要原因是因为鹰酱各州高度自治,这种风气从上到下,最终就形成了一个结果——越是有钱的地方,治安越好,投入的资金越多。越是没钱的地方,治安越差,投入的资金越少,这种情况极大的分裂了国家,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不断拉大。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怀里还有一个一岁多的孩子,在已经进入到夜晚的时间段出现在唐人街附近,并且是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也没有车?讲真,情况是比较危险的。而德克斯特之所以这么说,也不是圣母心发作,主要是德拉库拉身上这套衣服给他的感觉太熟悉,莫名的想到老板身上有一套同样风格的衣服。要么是和老板认识,要么是和老板同一个阶级的大老。作为精灵王酒店的经理,此前和方进新一行人发生冲突的老白男他可以不在乎。但对方如果和自家老板是同一个阶级的大老?这可不是一句非富即贵可以形容的。不说成为朋友,就算是认识,混个脸熟,对于德克斯特来说都是人生质的飞跃。德克斯特是酒店经理,察言观色是他的职业技能,这也是为什么周围人那么多,他仍然能一眼看出德拉库拉背景不凡的原因,而对于这种疑似大老的人?不要求认识,混个脸熟都是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