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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举世皆浊,他独清

墨珩抱着那袋子馒头回到了茅屋里,和昨日一样将那些馒头都分给了孩子们,小路依旧不在,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最近他总是这个时候不在,虽然墨珩也有些好奇,可是他还是放弃了去问。

小路这个孩子心思重,性子倔犟又孤僻,墨珩将他带回来的时候浑身都是被灼烧的伤口,像是被大火烧过一样,也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几欲开口,话还是哽在了喉咙里。

墨珩依旧如昨日那样,将两个馒头用手绢包好,等小路回来给你他吃,其实小路虽然有十七岁了,可仍旧是个想要被人疼的孩子。

这一日,小路回来的比昨日晚了一些,墨珩都已经将白日里晾晒的衣服收好,他对那些孩子真是又当爹又当妈的。

白书书就静静的坐在一边陪着他,看着他忙碌的身影,傻傻的笑着。

夜深人静,孩子们都睡了,墨珩独自一人走到了屋外坐在了一个小木凳上,夜凉如水,只剩蝉鸣蛙叫,白书书就蹲坐在他面前看着墨珩缝鞋子。

看着墨珩手忙脚乱传穿针的模样,白书书真的差点没笑出声来,手上还扎了几个小孔,虽然那些伤口很快自己愈合了,可是看着那些口子,白书书不免为墨珩感到有些心疼。

墨珩这个人虽然平时做事一丝不苟,可是他毕竟是一个男的,而且第一次做,像这种手工活,他还是比较生疏的,鞋子上的一针一线他虽然缝的认真,可是却依旧歪七扭八,他的眉头紧蹙着,看起来十分不满意,他可是天界最严于律己的仙尊,怎么可能允许这样没有条理的事物出现!

于是缝完了拆,拆完了缝,直到晨曦微露,天变得蒙蒙亮,他才做好。

墨珩拿着手中的那双布鞋抬至面前左看右看,看着那细密的针脚,他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时候小路走出了屋子,墨珩手忙脚乱的将手中那双布鞋藏了起来,小路停下脚步侧过脸看着墨珩,墨珩以笑掩饰。

小路冷冷的对墨珩说了一声:“墨珩哥哥,我有事出门了。”

墨珩急忙点头应声道:“好。”

小路听完,要继续向屋外走,墨珩最后又叮嘱了一声:“小路,今天要记得早点回来。”

小路的脚步停下来,顿了顿,转过头看向墨珩答应道:“好。”然后头也不回的朝外走去。

墨珩这一日去了东市头的菜场,帮着一个年纪半百的老人卖菜,你能想象仙尊一身白衣站在摊头叫卖的样子吗?

只见一个四十好几的中年大妈拿起了摊头上的一个大南瓜,眯着眼睛精细的打量着手中的那个南瓜,恨不得挑出几百个刺来。

墨珩笑眯眯的问那个大妈:“请问是要买南瓜吗?我帮你称一称。”说完就拿过那个大妈手中的南瓜开始称。

那个大妈原本是想要装作发个脾气压压价,可是正当她一抬头的时候,突然对上了墨珩那张俊到令人发指的脸,瞬间就愣住了,说话都开始结结巴巴。

脸上还带有一抹少女的娇羞:“这,这个南瓜多少钱?”

墨珩称完后想了想,笑着回答道:“嗯……两文。”

那个大妈突然脸一抬,脖子一粗,提高了嗓音道:“两文?太少了!给你五文!不要找了!”

墨珩还没反应过来,那个大妈就一把抢过了墨珩手里的那个南瓜,头也不回的跑了,那速度堪比旋风。

墨珩手里捏着那五文钱,朝那个已经远的看不见身影的大妈,大喊道:“这钱你给多啦!”刚要跑出去追,就又有一群大妈围了上来,将她围的水泄不通,密密麻麻。

墨珩倒是很有耐心的在那里,一个一个的回答问题,白书书穿过摊位,走到了墨珩的身旁,陪着他看他卖菜。

“没想到你还有那么一点烟火气啊!”白书书笑着道。

可是那些大妈都围着墨珩,七嘴八舌的问他:“小兄弟长得好俊啊!有没有对象呀?我认识个姑娘可好了!要不要给你介绍呀?”

“……”墨珩尴尬的笑笑,问道:“今天的白菜很新鲜,你要不要看看?”

另一个大妈说:“小兄弟啊!我家那闺女长的可好了,年芳十八,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呢!”

墨珩傻笑了笑,不知如何回答。

另一个大妈立刻插嘴:“小兄弟啊!我家那闺女可是有着艳动名城的长相,若你喜欢,我可以帮你介绍啊!”

“……”墨珩一脸无奈。

白书书叹了口气:“哎!还能不能好好卖菜了?”

墨珩干完了一天的活,看上去有些疲惫,他帮那个大爷收拾摊位,摊位上的菜早已被卖得干干净净。

那大爷原本一脸不悦,病怏怏的模样瞬间消失,他手舞足蹈的跑到了墨珩的面前,一把抓住了墨珩的手喊道:“小兄弟呀!今天多亏了你帮我把菜全部卖掉啦!你真是厉害!”

墨珩笑笑,摇摇头:“没有,没有!哈哈哈……”

那大爷将一天的工钱放在了墨珩的手上,然后凑近墨珩神秘兮兮的说道:“小兄弟,我看你天生慧根!很有卖菜的潜质!不如就呆在我这儿帮我卖菜吧!而且,我告诉你,我有个小女儿今年还没嫁娶,你若是愿意,我可以将她介绍给你。”

墨珩眉头一蹙,尴尬的笑着摇摇头说道:“不要啦!谢谢,我还没有成婚的打算。”

那大爷倒是不依不饶,依旧拉着墨珩唧唧歪歪的说了半个时辰的话,墨珩蹙着眉看那大爷眉开眼笑的说着,也不愿打断他,就那样很有耐心的听了半个时辰。

不时还应合着说了是是是,对对对。

那大爷笑逐颜开,花枝乱颤。

直到大爷看无法打动墨珩,他才放墨珩回去。

本来要是如往常那样的时辰回家,他应该前半个时辰前就到了。

今天的卖菜生意做的好,那大爷还多给了一些碎银子,墨珩心想着可以给小路他们买只烧鸡切切,大家可以分分,那些孩子还小,身子还在长,总是吃馒头也不行的,而自己是个半仙,其实也不用吃什么凡间的东西。

于是他就将身上的钱去买了只烧鸡,让那老板帮忙分了分,切了切。

墨珩手里拿着那包用油纸包好的烧鸡,高高兴兴的往回走,白书书走在他的身旁,看着他的笑脸,忍不住也跟着嘴角上扬起来。

她侧过头,看到了墨珩那只垂下的手,心念一动,转了转眼睛,抿唇羞涩的跑到了墨珩的身旁,她伸出了自己的手,又一把放在了墨珩的手上。

其实是触碰不到的,而且墨珩也不会知道有一个人正默默的跟在自己的身旁,默默的牵着自己的手。

可是白书书觉得这样很满足,她觉得很快乐。

就算他不知道自己喜欢他,就算他不喜欢自己,但是只要可以默默陪在他的身边就足够了。

爱一个人是不需要报答的。

白书书就这样牵着墨珩走了很久很久,夕阳下只有一个人的影子被拉的老长,然而却有两个人在一起牵着手走着。

回到了屋内,墨珩习惯性的朝里面喊了一声:“我回来了!今天我买了大家喜欢吃的烧鸡。”可是他刚说完,一抬起头发现屋子里竟然鸦雀无声,平时这个时候小欢总会第一个跑过来围在他身旁,叽叽喳喳的不停说着话,然而今天小欢却不在。

昏暗的房间里,他看到了小路,他高兴的想要走过去,一边走一边从自己的衣袖里准备掏出自己昨晚为他做的那双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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